在中国的《汉书》里面,都记载了哪些奇闻异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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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发表自话题:中国十大奇闻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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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昭帝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发出数千人喧嚷的声音。

人们看到,“有大石自立”,这块石头高一丈五尺,四十八个人才能合围。

大石头“入地深八尺”,还有三块小一些的石头,像足一样立在下边。

巨石自立后,有数千只白色的乌鸦聚集在巨石旁边,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头。

昌邑社庙倒在地上的木头复活了,上林苑有一颗倒卧在地的枯柳也自立复活。

人们看见虫子啃食树叶,留下的痕迹像文字一样,隐隐约约是五个字——“公孙病已立”。

怪事发生后,有个叫眭[suī]弘的人毛遂自荐,给众人做出了免费的解释。

眭弘,字孟,少年时期崇尚侠义,喜欢斗鸡走马,成年后一改痞子习气,开始师从嬴公,学习《春秋》,因精通经术被朝廷任命为议郎,后升任符节令。

眭弘根据《春秋》之意推测,认为石、柳都属于阴姓之物,象征着小民。

泰山是岱宗之岳,历来是帝王易姓,改朝换代,向上天祭告之地。

巨石自立,枯树复生,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左右的,这预示着将要有平民成为真命天子。

枯社木复生,意味着此前被废黜的公孙氏家族又要复兴了。

“我的先师董仲舒曾经说过:‘虽然继任之君能继承先王法度,但这不妨碍圣人受命于天。’汉家是上古圣人尧帝的后裔,根据运势分析,会把社稷传给别的姓氏。如今,天子应当普告天下,寻找贤能的公孙氏后人,禅位给这个人,天子退位后,可以像殷商、周朝后人那样,居住在方圆百里的封地,顺应天命的安排。”

眭弘散布这些言论的同时,委托在朝中担任内官长的一位朋友,向皇帝转呈奏疏。

当时汉昭帝还是个半大孩子,朝政由大将军霍光把持。

霍光获看过奏疏,勃然大怒,向掌管刑狱的廷尉下令,以“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的罪名,将眭弘等人诛杀。

五年后,即元平元年(前74年)四月,汉昭帝刘弗陵病逝,年仅二十一岁。

汉昭帝没有儿子,朝臣商议,以戾太子刘据的孙子,史皇孙刘进的儿子刘病已为新皇帝。

刘病已更名为刘询,史称汉宣帝,为西汉第十任皇帝。

汉宣帝的祖父、父亲在巫蛊之祸中先后被迫害致死,他居住在民间,有过平民的经历,牵强算应了“公孙病已立”这句谶语。

汉宣帝觉得眭弘死得有点冤枉,充其量属于学术不精而已,于是就征召眭弘的儿子入朝当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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