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如何活在当下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而基督教总是先知死,后知生。而且此生不是为现世而活,是为死后而活。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基督徒没有活在当下。
人类社会是契约构建起来的。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宗教都是在此之上通过补充契约来特殊化,标签化其追随者的。你接受基督徒这个称号,也就相当于你签订了一份契约,而受洗也就是签订契约的一个过程。我们平时所说的宗教教条其实也就是教徒和宗教之间的契约关系的一部分。
矛盾的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确是反契约的。最经典的一句“神爱世人”,因此基督教提倡其教徒要有爱心。“爱”同样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坏处非常明显。
其一,爱是点对点的契约,我爱你,我爱他,我可以爱很多人,但是无法爱所有人。同时我对每个人的爱也不可能做到平等。因为爱极大取决于主观个性,而不是客观公理。法律就不一样,法律是一种面对点的契约,他对其涵盖范围内的所有个体都是公平的,或者说相对公平的。换句话说,以爱为核心契约展开的社会体系无法产生社会中心点。而且,新旧两代人交替意味着整个社会结构都将被重构,因为爱兴许能潜移默化,却无法像地契这样代代传承。
其二,爱缺乏一个精准确切的定义。这样的隐患非常大。比方说你打了一个欠条给我,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你向我借去一物”。这个一物在这里到底代表什么呢?倘若不明文写出,能定义这“一物”的人就只有你我。如果所借未还去公堂对质,我声称你欠我十吨黄金,而你反驳只欠我一根鸡毛。那么官司自然是进行不下去的,因为这个契约从始至终都只属于你我两个人,第三方无法介入。以这样契约形式构成社会的,与其说是人类,倒是更像老虎豹子这样的独居动物组成的“社会”。
讽刺的是,基督教自己设立了大量的教条来维持这个体系的正常运作。甚至还有利益群体通过不同的教条太特化自己的派系以获得更大的权力。最经典的当属罗马教皇和君士坦丁堡牧首互相开除对方教籍这样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了。让你感觉,这批人就是活在梦里,不需要讲求逻辑,更不用面对现实。
再者,包括基督教教在内的很多宗教,尤其是一神教,都极其喜欢去用自己的那套理论体系去解释所有现象。两千多年的历史里,每次遇到冲击其宗教理论的学说的时候,不是去否认,去打压,就是通过扩大神的定义来强行解释。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疯狂地把神描述成一个“全知全能”的存在,毫不顾忌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自我矛盾的悖论。不论命题如何矛盾,基督徒最后总能以“神超越人的理解”来终结话题。以至于最后陷入无穷无尽的不可知论之中。这种行为,就是在造没有地基的空中楼阁。所以,为了能忽悠到人,总是把中间的推导过程弄得极为复杂,给人不明觉历的感觉,从而巧妙地回避对“神是存在”的这个前提条件的论证。
从上面的叙述来看,基督教的理论体系对分析当下和过去是全输的,无法同科学理论同台竞技。那么留给基督徒唯一的手段就是去解析未来这个科学覆盖不到的范围,通过天堂地狱等概念来恫吓未皈依者入教,来约束已皈依者出教。所以啊,说是让他们活在当下,其实是要革了人家的命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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