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刘鑫正式上诉
6月5日,江歌妈妈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召开庭前会议,江歌妈妈代理律师黄乐平准时参加。
黄乐平律师称:江秋莲突发身体不适无法到庭,刘鑫本人也未出庭。
同时,黄乐平还表示,希望此案回归法律层面,以法律视角看待是非。
青岛市夏庄法庭将在6月30日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有网友说:“此案该有一个决断了。”
对于“江歌案”,大家肯定都有所耳闻,小编先简单的赘述一下。
日本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政法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
凶手是陈世峰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刘鑫在案发过程中闭门不开的行为,引发了巨大争议。
而这次,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对刘鑫提起诉讼,也是要将情理向法理推进,用法律层面来评判刘鑫的行为。
同时,江秋莲还提出了200余万的赔偿诉求。
舆论的焦点再次聚焦江歌案,网友们有两点疑问,分别是“生命权”和“管辖权”,小编一一解答。
第一,生命权纠纷是什么?
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里所表述的生命健康权,实际上是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总称。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需的权利。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而生命权纠纷是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如果行为人有过错,且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则需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为死亡赔偿金。
第二,管辖权:江歌案发生在日本东京,为什么国内的法院会受理江秋莲的诉讼申请?
管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其中包含了4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此案中,虽然刑事案件本身发生在日本,但是在本次的“生命权纠纷”案中,被告刘鑫与原告江秋莲均为中国国籍,所以依据“管辖权”原理的第一项“属人管辖权”和第二项“属地管辖权”,中国的法院依法可以受理江秋莲对刘鑫的诉讼申请。
至于结果如何,我们还需静静等待6月30日的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