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中国十大奇闻异事

【Hello Kitty藏尸案】

在2000年5月26日的中国香港,警察在一个Hello Kitty布偶玩具里发现了一个女人的头颅。这位死者名叫樊敏仪,是个年轻的公关小姐。

这起命案很快轰动媒体,并且命名为Hello Kitty藏尸案。据说这是中国近些年来最残忍的谋杀案之一。

樊敏仪在儿时就被遗弃,青少年期间又卷入犯罪旋涡中。她从事卖淫事业来维持毒瘾开销,在这期间她还和三合会有牵连。三合会是控制中国地下世界的犯罪组织。1997年,樊敏仪在香港九龙的一家妓院内工作,在这里她认识了后来残忍折磨她的罪犯之一,时年22岁的陈文乐。

这个陈文乐经常光顾妓院,且在今后两年内成为樊敏仪主要的客人。他们经常在一起长时间性交和吸食毒品。据说樊敏仪是为了给祖母筹措医药费而偷了陈文乐的钱包,里面有三万一千港元(约等四千美元)。

陈文乐发现樊敏仪偷窃行为后于1999年3月17日叫上两个同伙——梁胜祖和梁伟伦来绑架她。他们计划把樊敏仪绑架到加连威老道的一栋房子内,并强迫她卖淫直到她为他们赚够1万6千美元为止。后来这些人改变计划,决定折磨她取乐。

具体情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日本灭绝人性的【绫濑水泥案】,该案残忍程度极大地打击了当时的日本社会。

日本【绫濑水泥案】相关报道和【绫濑水泥案】一样,中国香港【Hello Kitty藏尸案】受害人樊敏仪被囚禁虐待了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其中一些折磨手段包括:

1.将烧熔的塑料管滴在受害人皮肤上,他们还在打她时强迫她笑。

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宣判 案件细节曝光:罪犯曾辱骂警察气势嚣张(组图)2013年10月29日,深圳中院宣判,李才坤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因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获得谅解书,具有从轻情节,缓期2年执行。李才坤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上诉。图为李才坤在押进法庭前面对媒体记者掀起外层囚衣,露出里面写有字迹的背心"喊冤"。

林伶,原南京医学院医学系88年级6班学生,于1992年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第二天一早,同学发现她没有回来,就报告了教务处,学校开始查找,却直到3月24日都没有收获,便报了警。

24日下午,林伶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现。该教学楼是一个回字型,中央有一个天井,这种结构的天井一般是没有人去的,是凶手刻意寻找的抛尸地。

被发现时,林伶是头朝下的,经法医检验,她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按入窨井中窒息身亡。

警方征集线索时掌握到,学校有个保安目击了凶手。当天晚上大约十点半,到了教学楼的熄灯时间,这个保安当班巡岗,来到一间自习教室门口时,发现对面一个盥洗室内有个人影。他穿着胶鞋,正在跺脚、洗手。保安就喊了一声“干什么的”,并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对方的脸,结果对方拔腿就跑了。

当时保安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追了追没追上就没管了。后来警方根据他的描述,绘制了嫌疑人画像,四处张贴,却收获甚微。

那几天每天都在下小雨,可能是雨水把气味啊脚印啊这些证据都冲走了,所以警方带来的警犬也一无所获。

1.依杀人目的动机不同,可分为仇杀案件,图财害命案件,杀人灭口案件,情杀案件,家庭纠纷杀人案件,强奸杀人案件等等。

2.依据杀人方法及所用凶器不同,可分为持枪杀人案件,爆炸杀人案件,纵火杀人案件,投毒杀人案件,驾车杀人案件,毒气煤气杀人案件,刀斧棍棒绳索杀人案件等等。

本文要讨论的主要是以侦破难易程度对杀人案件的侦破程序进行分析。碎尸案件的侦破难度最大,既不能找到完整的尸体,又不能确认被害人的身份;无名尸体案件侦破难度大于一般杀人案件,主要在于侦查人员不知被害人的身份情况,而增加了侦查难度;一般杀人案件为最基本的杀人案件,其中有包括犯罪人自首与畏罪潜逃的情况。对于自首的杀人案件不属于侦查的范围,本文主要讨论的是一般杀人案件中畏罪潜逃的杀人案件侦查程序。

第二策划杀人的手段,方法。采用何种手段杀人(如钝器,锐器,火器,毒害,机械性窒息等手段),杀人后怎样处理尸体,怎样掩盖杀人现场以及凶犯自身潜逃隐匿的方式方法等。

第三准备杀人器械,物品。犯罪人选择某种杀人手段以后,都要暗中准备所需要的工具凶器或药物(毒物,炸药),如有的实现自治枪弹,有的事先购买毒药,毒蛇或事先借用他人的刀斧等。

犯罪人的这一杀人预谋活动必然会与有关的人,事,物发生联系,在群众中留下一定印象及物品商反映出明显的有过预谋活动的特征,这些都可以为分析案情和采取侦查行动提供依据,为查找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犯罪人在预谋过程中的各种表现,一方面可能增加侦破的难度,另一方面却更容易暴露自己。

3天前,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的被害人李胜利终于被安葬(详见本报12月24日A9版)。7年多来李金花、李艳红姐妹为挽回同胞的尊严,为他讨回公道历尽磨难,其间有人曾对李艳红说,“这个案子破不了是正常的,破了是奇迹。”12月24、25日,李胜利家属跟记者讲述了案件侦破中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2004年9月20日,李胜利死在派出所,派出所的说法是“跳楼自杀”。家属看到李胜利时,发现他身上多处伤痕,有只眼睛也成了“熊猫眼”,当下怀疑死因。为申请尸检鉴定,李胜利家人一次又一次上访,奔波在周口、郑州、北京等地。在一次次申请尸检的同时,李胜利家人感到有种无形的压力正从四面八方逼来。

当晚郑州一家电视台赶到周口采访此案,警方才将四人释放。当天在沙南分局找领导反映问题的李胜利父亲,按照警方要求他一一登记了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当时沙南分局的说法是,登记是为有进展后好进行通知。后来李家人发现,警方根据这份名单调查了他家所有亲属的背景。

不久,公安局领导找妹妹李艳红所在单位领导谈话。“以后不得让李艳红请假外出,否则扣发工资、开除公职,单位的文明评比资格将被取消。”李胜利的案子真相大白后,李艳红的局长对她说,“以前不了解内情,对不起了。”一天,李艳红的爱人去郑州跑案子的事,车刚上高速就接到领导打来的电话,问他是不是要去郑州并让他立即返回。李艳红说那时身上经常揣着4部手机,几个电话卡来回倒着用。

2005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对李胜利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查。3月10日,周口市检察院接到最高检贾春旺检察长关于李胜利坠楼一案的批示,随即成立“9·20”专案组,并将李胜利案由川汇区检察院提办至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侦破,案情开始出现转机。

时任周口纪委书记的李洪民曾召集市里有关部门和李艳红兄妹一起在周口市委院一楼开会。会上李洪民告诉受害人家属,周口市委为这个案子曾在夜里两点都开过会,并问他们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李胜利家属当即要求由周口市检察院介入调查。不久,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王万春接手案件。

近些年基层警务人员扩张,但新进的警察队伍的法治素质和意识成了很大问题。他们遇到这类的情况,没有危险意识的预判能力。而这种能力不足,甚至比警察“涉黑”更为可怕。

所有人都在讨论“辱母杀人案”——山东男子于欢因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怒将凌辱之人刺死,被判无期徒刑。

这是绝望之后最后的反抗,当时的情境,已然无法要求去用理性面对。但司法的审慎,不能失去理性和公正。也因此,人们基于对法治那尚未丧失的信仰,期望接下来的开庭审理,能够给予那些绝望之谷的人们,一丝正义的温情。

上面这些,是“辱母杀人案”被媒体曝光之后,人们对个案正义的诉求。但更令人心生忧虑甚至恐惧的,不仅仅是一审判决可能存在的司法不公,而是案件发生时警察的不作为。甚至可以说,这才是导致辱母杀人案发生的催化剂。

正如有人所说的,比“辱母杀人”更为荒谬的,是警察已经身在现场,却既没有保护于欢母子,也没能保护追债人杜志浩,而是轻轻甩下一句话就转身离去。案件发生后引来的伦理、正义、量刑的讨论,都与此不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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