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劳荣枝庭审现场连说2句我不服
新京报讯(记者左琳薄其雨李阳)9月6日晚,新京报记者获悉,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将于9月9日开庭审理。这是该案的一审第二次开庭,2020年12月21日,该案曾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劳荣枝案被害木匠的妻子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我们视频截图
被害人陆中明家属的代理律师刘静洁表示,6日下午,她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已告知到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届时刘静洁将会出席庭审,朱大红暂时还不确定是否前往南昌参加庭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陆中明是劳荣枝案的被害人之一。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表示,丈夫生前是一名木匠,1999年7月22日,陆中明被法子英、劳荣枝所害,时年31岁。
6日晚间,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刚刚通过媒体得知开庭消息,如果确认开庭,他一定会参加。“我们没做什么准备,也没什么诉求,只是想见她,也想让她见到我们。”
2020年12月,该案一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图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21日,该案一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
庭审现场,劳荣枝对部分犯罪事实的指控不认可,对于受害者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表示愿意赔偿。22日下午,持续两天的庭审结束,案件未当庭宣判。
2020年12月23日,据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庭审中,南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涉四起犯罪事实,分别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及抢劫犯罪。其中在江苏省常州市的犯罪事实为检察机关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阶段发现的原侦查机关未认定的犯罪事实。
起诉书显示,1999年7月2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法、劳二人犯下了第四起案件。劳荣枝以熊案相同的手段绑架了当时35岁的私营业主殷建华。为了让殷建华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从合肥市六安路随机找了个木匠陆中明,将其骗到出租屋杀死并分尸。随后殷建华也被杀害。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庭审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所涉抢劫、绑架罪的犯罪事实未作过多辩解,但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否认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的指控。劳荣枝辩解称,“是受法子英胁迫,一直想分手没有分成,害怕他报复我的家人”“当年我21岁,还不满22岁”“一时糊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