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劳荣枝案:一审当庭翻供不认罪 否认部分杀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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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发表自话题:劳荣枝庭审现场连说2句我不服


时隔八个月,劳荣枝案将于9日上午9时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法院此前认定,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劳荣枝伙同法子英共杀害7人。

2020年12月22日,劳荣枝案一审庭审结束,劳荣枝当庭翻供不认罪,否认了部分杀人事实。

本次开庭,劳荣枝案或将有判决结果。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 当庭提出上诉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当庭上诉 9月9日上午9时,江西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南昌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从庭审现场获悉,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外,南昌中院在庭上还宣读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劳荣枝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朱大红四万八千余元,对此前朱大红及其代理人刘静洁提出的135万元民事赔偿未完全支持。

朱大红当庭表示不上诉。

在庭审现场看到,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劳荣枝大部分时间都低着头,目光呆滞。

而当审判长宣读其一审判决死刑时,她突然哭了起来。

随后,劳荣枝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听闻一审判决后,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并阐述了部分上诉理由,称干了这些事不是她的本意,不符合她曾作为一名教师的人格,随后她又哽咽了,称“现在脑子比较乱,表达不清,接下来会以书面形式提交上诉状”。

用证据之锤击碎劳荣枝的“虚假表演”

当证据形成锁链,严丝合缝、有机衔接、相互印证,就能一步步还原血案真相,而法律的绞索,也将逐渐收紧。

这两天,劳荣枝案庭审持续引发关注。

该案于12月21日在南昌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22日下午庭审结束,拟于定期宣判。

在法庭之上,劳荣枝的表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她抛出的“被胁迫论”、打出的悲情牌、自称的“单纯善良”等,都成了舆论质疑的标靶。

“主犯”还是“胁从犯”,不是劳荣枝一张嘴说了算

因为伙同男友法子英作案4起、杀害7人,劳荣枝被贴上了“女魔头”标签。

“女魔头”终究是凭感性判断给出的标签,法律层面的定性,则要审慎得多。

庭审中,南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涉四起犯罪事实,分别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及抢劫犯罪。

而劳荣枝则打出了几张牌:

一、自己也是受害者。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抢劫的钱财也都给了法子英。

她说“我没有蓄意谋害”,说在合肥案件中,是法子英持刀威胁殷建华进入铁笼。

结果检察机关质问其是否杀害殷建华时,她并不正面回应,而是表示:不是我就是他,他没有第三个合作人。

二、四起案件中,直到最后自己才知道法子英杀了人,没有预料到会产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她看到受害者的被害照片时,还会“惊叫”。

三、自己很难、很苦。与法子英在一起时,受他辱骂殴打。

自己逃亡时,没钱、没身份,生活暗无天日。

她说,她曾为法子英堕胎四次,流产当天还受其侵犯。

四、自己单纯、善良,喜欢传播正能量,厌恶犯罪。

她说自己患癌后想去做义工,只是没有身份证。

她还失声痛哭: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能说我不善良。

这些接连遭到批驳。作了恶,也没那么容易洗白。

拿她“作案纯属胁迫”的辩解看,她说“是受法子英胁迫,一直想分手没有分成,害怕他报复我的家人”“当年我21岁,还不满22岁”“一时糊涂”等。

其辩护人也称,在几起命案中,劳荣枝是从属地位,是附属地位,是胁从犯,“只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的故意,没有杀人的故意,请法庭依法从宽处理”。

从法律上讲,是主犯还是胁从犯,在定罪量刑上区别很大。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自身意志不能有效控制行动,故而主观恶性更浅,社会危害更小,相应的刑罚也更轻一些。

区别主犯还是胁从犯,关键是看当事人有没有受到真实胁迫,意志和行动有没有被他人所控制。

▲图片来自于网络。

审视劳荣枝案,有些情况恐怕很难支撑起她的自我辩解:1.在江西南昌所犯命案中,虽然杀害熊某、熊某妻子、女儿的直接凶手是法子英,但确定作案对象、诱骗熊某至租住处、捆绑被害人手脚等,都是劳荣枝本人主动所为。

这些犯罪行为与法子英杀害他人的行为不可分割,属于共同的犯罪行为,同样沾染着被害人的鲜血,根本就谈不上“胁迫”二字。

2.劳荣枝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

这也说明,劳荣枝在作案中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而不是她所强调的完全处于“被动”之中。

也正是这一做法,让熊某一家处于失联无助状态,为犯罪创造了条件。

3.在安徽合肥案中,为存放被害人的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

当殷某按劳荣枝和法子英要求,写了二张字条给妻子取钱时,劳荣枝还在字条上添加了“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这些细节也能看出劳荣枝的作用。

还有,在法子英居家看守、她拿被害人存折外出到银行取钱期间,其实完全有逃跑机会,但劳并未表现出逃离对方控制、报警自保的任何迹象。

再看其他几起关联案件,劳荣枝与法子英更像是共同犯罪,只不过分工有所不同,一个身强体壮、狡猾残忍,主要执行杀人等任务,另一个则负责色相引诱、捆绑手脚、寻找财物、外出取钱等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凶狠”的法子英直到落网,还为劳荣枝争取了四天逃命时间。

当这些“碎片”逐步汇集到一起,也为我们勾勒出一对“雌雄大盗”的真实形象,而不是劳荣枝所描绘的一个弱女子被非法之徒胁迫、犯罪牺牲品的所谓说辞。

用证据之锤击碎虚假的表演

在庭审过程中,劳荣枝当庭痛哭,“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能说我不善良”,“热爱每一个生命,善待朋友”;多年前患有宫颈癌,“逃亡时,没钱、没身份,生活暗无天日”;“没有主观恶意更没有预谋”,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否认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的指控等。

总而言之,就是三句话,“我本善良”,“命很苦”,“跟我无关”

只不过,法庭之上,定罪量刑不会只看诉苦或博同情,而是看实实在在的证据。

的确,时间能抹平很多东西,也会让很多证据悄然湮没。从检方指控的第一起案件,也就是发生在江西南昌市的案件开始,至今已有24年之久。

如今,倒在血泊中的被害人已离世许久;一起实施犯罪活动的同伙,也已经被处以极刑;封闭场所的凶杀案,很少有见证者。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案者就可以抱着“人死证据灭”的侥幸,做着逃逸于法网之外的美梦。

劳荣枝被捕后,前后共有48份供述。

在讯问笔录中,就江西南昌案,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我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

在庭审中,检察官出示相关证据时,劳却断然予以否认。

否认自己所作的原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至于结果如何,那还需要在法律框架下慎重审视。

从司法实践看,原供能得到其他证据印证,能够确认其真实性的,翻供便不能采信;如果翻供能得到其他证据证实,原供就不能采信。

换句话说,翻供不是想翻就能翻得成的。

从检方提供的证据看,原供均有劳荣枝本人签字确认,均为公安机关合法取得,且与她要求法子英剪断电话线等供述形成了对应。

再有,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某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呈堂证据却将这些辩解击碎。

不仅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证实了买冰柜情节,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的现场勘查,更证明了劳不可能“并不知情”。

况且,劳荣枝犯下的罪行,不是没有证人。

江苏常州抢劫案,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

本案幸存被害人刘某和其妻子的证言,其他在案证据能够予以证实,劳荣枝与法子英之间,共同实施了犯罪活动。

再逼真的表演,终究是表演,经不住证据之锤的敲击。

当证据形成锁链,严丝合缝、有机衔接、相互印证,就能一步步还原血案真相,而法律的绞索,也将逐渐收紧。

该来的总会来的,法律不会对作恶者姑息。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四个“极”字叠加,表明了检察机关的态度。

作恶就是作恶。耐人寻味的是,劳荣枝庭审中曾声泪俱下求原谅,可那7名受害者及其家庭的痛,又如何抚慰?

劳荣枝案还在庭审之中。等待作恶者的,注定会是延宕了20多年后落下的一记法槌。

“小木匠”女儿发声:想亲眼看到她被绳之以法

9月9日上午9时,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一案。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此案被害人“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委托的律师刘静洁处了解到,“小木匠”的女儿得知9日将再次开庭后,在网络上发布了多则视频,她表示一直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家人都想看到劳荣枝被绳之以法。

“小木匠”女儿在网上发声

“大家好,我是小木匠的女儿。在这里说一下,母亲已下夜班赶往南昌,由于自己工作的原因,不能陪同她一起前去。

我们一直期待这一天的到来,想亲眼看到劳荣枝被绳之以法。

本来是一个完整的家,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可是我从来没有得到父亲的关爱。

以前别人总嘲笑我,你没有爸爸,我总是偷偷的抹眼泪,那种辛酸和委屈只有自己能体会,不是时间就可以淡忘一切!”劳荣枝案被害人“小木匠”女儿昨日发布视频,声称时隔9个月此案再次开庭,希望法律能给他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小木匠”女儿此前发布多条视频,讲述父亲遇害后,母亲一个人将他们三个孩子拉扯大的辛酸过程。

她发出的一张9岁时兄妹3人在外婆家门口合影的照片,表示当时从未买过新衣服,捡剩的鞋子上还有一个大洞。

“在这20年里,妈妈和我们三兄妹过着像乞丐一样的生活,那时候土房子倒了,四处奔波,寄宿在亲戚家,大概2003年左右,我妈借钱把房子修成砖房。妈妈特别不容易,也感谢妈妈没有丢弃下我们三兄妹,也特别感谢帮助关心我们的人。”“小木匠”的女儿在今年1月发布的视频中称。

“小木匠”女儿还曾发布一段文字,“那时候我清晰的记得,我的父亲出事那年,我才3岁,我唯一的印象就是,爸爸临出门说‘出差半个月就回来’,当时我二哥跑到门口说,‘回来一定给我带好吃的’,爸爸应了声好,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爸爸的身影……”

“小木匠”女儿回忆,因为母亲需要上班养家,每个星期只回家一次。

她为了让妈妈安心上班,告诉自己必须独立坚强,放学回家后一切农活都是自己干。

回忆到这里她很想哭,当别人还是爸爸妈妈的掌中宝,她就已经独立了。

刘静洁1999年起就开始担任朱大红的法律援助律师,“当时法子英被抓后,这个案子很轰动,‘小木匠’被分尸放入冰柜,没有任何身份证明,警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查才知道是‘小木匠’。

‘小木匠’家属当时找到了我,由于他家比较穷,我就决定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当时法子英被抓后身上没有一分钱,法子英被判死刑,朱大红没有得到任何赔偿。”1999年,国家还未建立司法救助制度,朱大红没有得到司法救助。

刘静洁表示,当时就个案而言,法律援助已经结束了,但是她注意到朱大红家庭经济困难,曾发动多名律师进行捐款。

“其实陆中明在没有被害的时候,他家在农村还算可以,平日做木工还能赚点钱。

他一死,三个孩子和一个母亲都需要朱大红,家中房子也快倒了,我曾多次联系当地乡政府,乡政府给了一些砖瓦帮助修理了一下房子,也曾呼吁社会捐款对她的家庭进行社会救助。

但是这都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朱大红家里长期经济贫困的问题。”

刘静洁还表示,劳荣枝潜逃期间,朱大红曾多次联系她,询问劳荣枝是否落网。

这些年来朱大红一个人养家非常不容易,由于家庭贫困,朱大红的三个孩子义务教育结束后都没钱上学。

“劳荣枝说她这些年过得很苦,我想说,你的苦能和朱大红比吗,朱大红是肉体精神双重煎熬,劳荣枝身负7条人命,你忏悔过吗?”刘静洁认为,劳荣枝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说自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当她养着狗,学钢琴、画画时,未曾想到在贫困中挣扎的朱大红及其家人。

“劳荣枝当时20多岁跟法子英亡命天涯,明明知道法子英有家室还一直跟着。

20年过去了,她现在40多岁,反过来看这段恋情也会反思,但她把所有罪都推给法子英,说自己是受胁迫,其实她当年有多次的逃跑机会。”刘静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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