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一审死刑:为我们敲响怎样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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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发表自话题:劳荣枝一审死刑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1996年至1999年,劳荣枝与“男朋友”法子英流窜数省,杀害7人,在法子英被捕后依然逍遥法外近20年,直到2019年才被大数据排查发现而落网,引起了轩然大波,如今终于被一审判处死刑,这段曲折的历程为我们敲响了怎样的警钟?


保镖哥认为,法子英、劳荣枝杀人、绑架、抢劫案案情清晰,劳荣枝在法子英于安徽被捕后,一直隐姓埋名在多地流窜,这种逃避责任的做法,本身就说明劳荣枝没有反思能力,很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反社会人格障碍,该做法同时亦在客观上加重了劳荣枝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据媒体报道,“劳荣枝落网后,她在酒吧的同事发布了多张劳荣枝20年里的生活照。弹钢琴、养狗、画油画、在酒吧狂欢。化身‘雪莉’的劳荣枝,还交了新男友。到落网时,她的同事们甚至不敢相信这个温温柔柔的女人,手上沾着7条人命。”

至于劳荣枝在2020年12月接受南昌中院庭审时的表现,被检方认定“主观恶性极深”,也是有道理的。据媒体报道,劳荣枝在庭审现场“声泪俱下,除否认部分杀人事实外,一再强调她是受法子英胁迫”。“我是他的性侵工具,也是他的赚钱工具。”劳荣枝称他经常被法子英殴打,每天都要求汇报,遭受了很多常人难以忍受的折磨。甚至和法子英出走,也是遭到了法子英的诱骗。


劳荣枝如此为自己的“被胁迫”戏码增添内容,在保镖哥看来,俱是无稽之谈!很简单一个事实就否定了她的说法:在劳荣枝1996年辞去小学老师之职,和法子英一同“出去做生意”的三年里,经常是劳荣枝于各地烟花场所色诱手头宽裕者至劳、法二人同住之出租屋再下手。法子英并未出现在劳荣枝的“仙人跳”游戏里,这说明起码在“仙人跳”时法子英并无法限制劳荣枝自由。因此,她在这些年里有大量可获得人身自由的机会。

再者,劳荣枝与法子英如此亲近,完全可以报警,并配合警方设下圈套,以极低的成本捉拿法子英。而劳荣枝说担心背叛法子英会给家人带来杀身之祸,这更是狡辩——当法子英被警方逮捕,其家人自然也就安全了。且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暴力团成员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很少有离开具有人脉的“根据地”者。故在法子英认识劳荣枝两年后的1996年,二人双双离开九江,这说明什么?很可能是法子英和劳荣枝(认识劳时法已是有妇之夫,还生有一女)的“恋情”引发了九江“道上”的争议,离开了兄弟姐妹的暴力团“孤狼”哪还有回乡再掀是非的能力?没有了兄弟姐妹的资源,法子英还怎么谋害远在九江及附近的劳荣枝家人?!


另一方面,在受害者之家人这20年里都于悲哀、冤屈中艰难求生的同时,劳荣枝却多次恋爱,不断更换依附对象。这也是反社会人格的一个特点:明明是情感淡漠,偏偏把自己那空洞易逝的情感说成是情深意浓,实际上却麻木不仁,这在2020年12月劳荣枝于南昌中院的庭审中的表现便可见一斑:

庭审中一再否认杀人事实,让朱大红情绪几近崩溃,她哭着质问劳荣枝:“20年里,我的苦千言万语都说不清楚。小木匠和你没有债务也没有纠纷,你们残忍地杀害他。我就想问问,你的心是肉长的吗?”

相比之下,法子英的表现却令保镖哥唏嘘不已——“法子英会见时,只问了劳荣枝的情况。女儿和妻子都没提及。得知劳荣枝已经逃走后,把罪责几乎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参与办理法子英案件的律师说。

如果说反社会人格者的配偶在他们眼中有价值的话,那就是配偶被看成一种财产,反社会人格者可能会为失去这一财产而感到愤怒,但从来不会为此难过,也不认为自己应该对配偶的离去负责任。


所幸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第八十九条则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因此,劳荣枝尽管被捕时已离最后一次被查得的犯罪行为有了20年,但通缉令的一直存在和劳荣枝的一直逃窜,也使本案一直处于追诉期中。如今,南昌中院将劳荣枝依法判处死刑则昭示着迟到的正义依然存在。

据报道,劳荣枝已提出上诉,二审将如何判决?我们拭目以待。但是在这里,保镖哥认为,教育孩子,培养健康的人格远比智力上的发育更为重要。而在与人打交道时,我们也要尽可能观察对方是否忠信、厚道,避免因遇人不淑遭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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