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我会自己进监狱,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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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发表自话题:吴亦凡 拘留 坐牢


人在家中坐,瓜从天上来。

就在昨晚,吴亦凡的大瓜又有了最新进展。

北京朝阳警方在网上发布通报:

针对网络举报的“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亦凡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果然,字越少,事越大。

里面有两个关键词,“涉嫌强奸罪”,“依法刑事拘留”。

这里先简单普及一下,构成刑事拘留的基本适用条件。

1.正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其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逃跑,在逃或自杀的...


也就是说,警方已经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吴亦凡涉嫌强奸罪,才对其依法刑事拘留。

换而言之,吴亦凡的瓜,被法律解皮剖瓤,石锤了!

再说下另一个关键词:强奸罪。

法律的定义这样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请注意,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甚至无期和死刑。


奸淫幼女的,在其基础上从重处罚。

如果强奸罪名成立,吴亦凡最少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来都美竹曝光吴亦凡时,那句“至少送你十年牢饭”,不是说来玩玩的。


不光都美竹守信用。

当时,吴亦凡回应否认全部指控,并白纸黑字称:

“如果有这类犯罪行为,会自己进监狱,对自己上述的所有话负法律责任!”


如今看来,吴亦凡也不是随便承诺的。

吴亦凡giegie真是一位铁骨铮铮的“针男人”,说到做到。

而那份回应,再回看,也别有一番意味,或许下面才是他的真实想法:


吴亦凡之所以能如此信守并兑现承诺,吴亦凡妈妈功不可没。

她为了能够让儿子,早日体验美好的牢狱生活。

于是,在都美竹和吴亦凡方协商期间,直接报警称对方敲诈勒索。


吴妈妈一看就是明事理的人,明明可以用钱解决的事情,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

结果是警方立案调查,收集了各种证据,然后吴亦凡进去了。

吴亦凡成为第一个因为强奸罪被刑拘的顶流男明星,为中国娱乐圈创立先河。

真的要好好感谢报警的母亲。

知子也,莫若母。


运动员在东京赢金牌,吴亦凡在北京赢银手铐。

很快,吴亦凡被刑拘后,全国上下普天同庆,喜大普奔。

这可比看小日本的奥运会,精彩多了!

无数网友,在事件的基础上缔造出各种顺口溜以示庆贺:

吴签,牢饭很好吃的,请你忍一下。

手铐很大,请你忍一下。

刑期很长,请你忍一下。

哥哥不是退网了,哥哥是落网了。

加拿大的男人不回家。

狱友:坐牢还能看到明星,以后常来。

吴亦凡:我一生开了这么多次房,没想到最后一次开的是牢房。

甚至还有人为吴亦凡贴心制定了8月的 工作 坐牢行程。


还有可能以后买到吴亦凡在里面亲手织的袜子和口罩哦。

显然,北京警方的通报,无论怎样分析揣摩,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加拿大p王吴亦凡,彻底凉凉了。

不过,都到了这个地步了,有些无脑的粉丝还在各种洗。

始终坚信会有反转。



看完这些粉丝们的发言,让受过9年义务教育的我,深受侮辱。

原来,智商真的和年龄没关系。

拜托各位粉丝们,多做些阅读理解题,多玩玩魔方提升下智力。

北京警方代表的是公正严肃的执法机构。

不是饭圈,更不是傻子。

他们要是没有板上钉钉的证据,以及十足的把握,敢办这个案子吗?敢发这个通报吗?


如果出现一点纰漏。

还不得被无脑粉丝上纲上线,冲进去把局子给砸了。

肯定是,警方找到了“雷神之锤”,锤死死的...


不过粉丝以“涉嫌强奸罪,不一定强奸罪”的强行反驳。

也是对的。


毕竟有可能是“死罪”呢...

其实,刑事拘留吴亦凡的通报,还侧面显露出另一个有趣的可能。

有法律专业人士说,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一般是在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但又急迫控制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使用。


这一点,极有可能说明吴亦凡想跑路。

结果没来得及,就被警方按住了。

写到这,让我想起了电影《老炮》中的一幕。

吴亦凡惹了麻烦,旁边的人对他说:

“东西收拾好了吗,老爷子都说了,加拿大那边都安排好了,别再拖了。”


这也是很多网友最关注的一点。

吴亦凡作为加拿大人。

在中国犯罪,中国的法律能管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违法犯罪,都必须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中国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不过也有例外。

享有特殊外交身份和外交豁免权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可惜,身价几十亿的吴亦凡,除了钱,这两者不具备。

这次,加拿大人吴亦凡跑不了了。


那肯定有人问,加拿大难道不能管?

加拿大可以管。

但如果加拿大和中国都想管。

不好意思,中国优先管辖!

更重要的是,加拿大国籍不仅不能帮吴亦凡脱罪,反而会让他失去生日餐和病号餐。


现在,吴亦凡不仅人设“塌了”,还面临着“大碗牢饭”。

罗翔曾说过:“法律是对一个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所以要坚守道德底线,不要触犯法律红线。

做明星之前,首先要学会做个合格的人。


最后我也挺担心吴亦凡坐牢后的情况。

据说强奸犯在牢里最不受待见,“牙签”可得加倍小心。


还有以吴亦凡的业务能力,想在监狱里靠参加文艺演出减刑,都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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