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吴亦凡 拘留 坐牢
昨晚,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通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前段时间是沸沸扬扬的都美竹举报事件可以说是画上了半个句号。
接下来我们就讨论几个其中的法律问题。
一、为什么会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刑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列举了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形。
除了刑事拘留之外,强制措施还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等。
相对而言,刑事拘留是一种最紧急最强烈的强制措施了,主要是因为这直接剥夺了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而对于吴某凡而言,采取刑事拘留,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有三点:
一是证据比较清晰、事实比较明朗了。二是考虑到他是一个外国国籍的人,如果不拘留,可能会出逃,不利于以后的诉讼程序。三是他是一个名人,如果在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不采取措施,会产生社会不良影响。当然不一定。
刑事拘留只是一个强制措施,之后一般会在七日内提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然后继续侦查。侦查完毕之后,会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后,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会起诉到法院审判。而法院一审判决以后还可以上诉(当然有些人不上诉,那么就一审生效),经过二审生效以后,才可以最终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认定为罪犯。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上述所有的程序,最终才可以能被认定为犯罪,才会判处刑罚。而只要有任何一个程序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刑事处罚,则不会判处刑罚。
当然,对于本案来说,根据当前这些报道来判断,最终不判刑的可能性很小很小,几乎为零。而且据某些数据报道,我国近年来判处无罪(含不起诉)的比例只有万分之六左右。
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抓紧时间,尽量要在刑事拘留的7天之内申请,再晚最好也不超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日内进行,力争不批捕,这是最有利的。
因为一旦批准逮捕以后,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至少要在看守所呆几个月,一直到审判了。
当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也一样继续向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提起申请,表明自己的态度,争取判处缓刑。当然,如果认为自己肯定无罪的除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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