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臭外地的 我正黄旗
原标题:北京一大妈因嫌弃女孩让座慢,当众辱骂女孩,大妈:臭外地的,来北京要饭了?
北京,60多岁大妈上公交,因年轻女乘客未能在第一时间给她让座,大妈大声责骂,言语中多次歧视外地人。大妈称,“我生在红旗下,长在天安门,你呢,臭外地的。我还真是正黄旗人。乘客劝说,大妈毫不听劝,继续开喷:我就瞧不起外地人,没素质,我瞧不起,这就叫北京,我二环以里户口,这叫北京!
大妈真的是给北京人民丢脸,就这种素质还好意思说让座的女乘客没有素质。尤其是将在北京的外地人称作“臭要饭的”,这种优越感和歧视感真的让人作呕。
公交地铁上,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遇到老弱病残孕必须让座。我查询了《北京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其中第十三条确实明确规定,乘客应自觉为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但这些守则内容只是一些管理型规定,甚至只是一些倡导鼓励号召,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让座与否还是根据乘客自身的意愿和素质进行处理。本案中,女乘客已经主动让座,大妈却全程歧视性的语言侮辱他人,这已经不是单个的让座问题,甚至是可以构成治安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大妈在公交车上辱骂、歧视外地乘客,影响公家车的正常秩序,对社会影响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如果对她处以罚款和200元的拘留能让她长长记性,知道如何尊重他人,我觉得是可以的。
透过本案,我想说大妈生在北京2环以内,确实在物质上比大多数人都有优越感,但这不是歧视外地人的理由。大清都灭亡了,还说自己是正黄旗人,太可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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