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诣阙上诉,或称“诣阙论事”、“诣阙披陈”、“诣阙披诉”。
就是现今的进京上访。本文探讨的诣阙上诉,即百姓、官吏、军兵有了冤屈或其他问题,地方政府或基层解决不了,或是认为处理判决不公,或是根本不信任他们,或者反映的问题就是朝廷、皇帝的责任,直接进京上访,向朝廷、皇帝申诉、请愿,民间一般俗称“告御状”。
这种情况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更事关政治清明、朝政运作、法制建设、沟通渠道等问题,是宋代政治史的重要内容。
宋代进京上访的主要形式是击登闻鼓和邀车驾。内容包括政治问题和政治斗争,控告地方官的不法行为,经济、司法、文化、军事问题,家庭私事、诬告等。
对诣阙上诉,朝廷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是允许的,而地方官基本是反对的。针对复杂的进京上访内容和性质,有时皇帝亲自接见,对反应重大问题有功者给予奖励,对为引起朝廷重视不惜采取自毁肢体的极端作法予以惩治,对于无理取闹、侥幸欺诈者予以严厉处理。
对于诉求的问题和对象,朝廷或引以为戒、形成制度,或惩治有关官员,或及时处理问题,或接受建议除弊兴利,但也有不受理或不解决问题者。
宋人对公平、公正的追求和维护个人、地方乃至国家利益的诉求,使诣阙上诉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
这种对官方权力的制约、监督以及民众正当权利的维护,核心价值是宋人对命运的抗争和对制度的抗争。
宋人享有一定的诉讼权、申诉权并充分运用,本质是追求公正权,包含着一定程度的人权意识。
这些有利于历史发展的积极因素,值得充分肯定。
宋代进京上访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击登闻鼓。
宋朝沿袭前代,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登闻鼓院,“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军期机密、陈乞恩赏、理雪冤滥及奇方异术、改换文资、改正过名,无例通进者,先经鼓院进状;或为所抑,则诣检院。并置局于阙门之前。”受理的是无法按正常渠道(通进司)递交到皇帝手里的文字。
北宋时,此院的具体位置在皇宫大门前:“鼓在宣德门南街西廊,院在门西之北廊。”有申诉、请愿者,可到鼓院敲击登闻鼓,便有人接访,接收词状,经整理筛选后进呈皇帝。
击登闻鼓没有身份限制,不分高官还是农民,以至于有退休高级武将向宋仁宗抱怨道:“须诣登闻鼓院,与农民等”,感到有失身份。这正说明在一定程度上的平等与机会均等。
二是邀车驾。
敲击登闻鼓一般并不能见到皇帝,另一更直接的形式就是邀车驾——趁皇帝出宫之际,拦路直接申诉。
如景德年间宋真宗曾说:“开广言路,理国所先,而近日尤多烦紊。车驾每出,词状纷纭,泊至披详,无可行者。”大中祥符元年(1008)正月,因“国家既受瑞行庆,会上元车驾出游,诉事希恩甚众。”都是任意拦截皇帝车驾,冀希得到最公正、最权威决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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