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
(来源:平坝发布)
原标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历次人口普查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此次人口普查有一些新特点。在普查项目、普查方法、技术手段、工作流程环节上有了很多新变化,将综合运用互联网自主填报、电子设备采集、数据实时直接上报、行政记录比对、以及大数据运用等方式, 这些重大改变主要体现在“四个首次”上:
在数据采集方式上,首次全面采用电子终端设备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结束了我国人口普查纸表采集普查信息的时代,采集移动终端PAD或智能手机,应用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填报或调查员填报。因此也没有数据录入环节,所有调查数据实时上报,实时审核,按规定时间截止。
在调查内容项目上,首次增加采集普查对象身份号码的内容。加入公民身份号码,改变了以往仅能比对汇总数据的情况。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人口普查数据和部门行政资料数据可进行每个人的信息比对。这有利于提高普查登记质量,有利于平衡流出、流入人口普查登记,使人口普查向精细化普查迈进一大步。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号码极其敏感,普查全过程将加强对公民身份信息的保密处理,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技术手段应用上,首次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展普查区域划分与建筑物标绘;运用电子终端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同时通过云处理技术提高数据存储与处理效能,构建数据安全保障屏障,确保普查数据安全保密可靠。其次,充分利用互联网普及技术,拓展数据采集方式,开发住户自主填报程序,由住户自行填写调查表,既减轻调查员负担,又满足住户不愿被过多打扰的要求。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推进大数据在普查试点中的应用,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数据比对核查。
在工作流程环节上,首次实现普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全面对比,并新增了普查数据实时审核和比对复查的工作环节。包括:
(1)单列人口行政记录整理环节。之前几次的人口普查通常将人口行政记录工作安排在摸底阶段进行,这次人口普查将这项工作单列为一个业务环节,安排在摸底前进行,充分反映利用大数据、部门行政记录辅助人口普查登记,提高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工作思路。
(2)增加实时审核环节。主要是通过在程序中设置登记项目的逻辑审查,对各项普查指标中的户指标、人指标进行实时审查,大大提升普查数据质量,避免以往大量的数据审核堆积在后期,给查询比对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3)增加普查登记结果比对复查环节,通过对已登记数据的内部比对,检验出人户分离信息不一致重复登记的问题;通过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比对,检验出户籍人口和低龄人口漏报错报的问题;通过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数据比对,及时找出流出流入不平衡的问题,调查员可按照对比结果进行全面查疑补漏,确保普查登记全面覆盖,不重不漏。
监 制:邹美伦
审 核:王明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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