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刑法第232条自有规定。
2021年6月5日,安徽安庆发生了一件报复社会的杀人案件。下午16点23分,吴亮持刀出现在当地的步行街上,他对并不认识自己的路人20人连续捅刺,最终导致了13人受伤7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故意杀人的原因很多,为了泄私愤进而不讲道理、滥杀无辜杀人是令人可怕的。试想一下,假如我们是一个路人,当你悠闲地逛街的时候,旁边突然窜出来一个人直接要了你的性命,谁能理解?
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很多人因家庭感情或者事业进步受挫,进而走向极端。吴亮就是这样的人,他对家庭不满,进一步演化对社会不满。
从杀人的原因看,吴亮的情节是恶劣的,因为报复社会这个原因是反社会的;从杀人的对象看,这些路人和吴亮无缘无仇,吴亮是卑鄙的;从杀人的数目看,7人死亡,吴亮你也只有1条命而已,说他罄竹难书、罪恶滔天也不为过。
因此,2021年11月15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吴亮死刑。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吴亮并未上诉,可见吴亮已经抱有必死的决心,这一点可以看出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其实像他这样的案件,上诉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多活几天,因为无论是哪个法官都知道要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
比如,2021年5月22日,辽宁大连的刘东因自身挫折报复社会,开宝马车加速乱撞,导致5死5伤,无疑他也是应当被判处死刑,但是他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却提出了上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权是被告人最重要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
二审结果显而易见2022 年 2 月 9 日,辽宁省高院驳回了他的上诉。
两个案件对比一下,看作案时间,很明显刘东比吴亮早14天,但是吴亮已于2022年2月15日被执行死刑,而刘东案件依然在死刑复核之中。
刘东一审判处死刑,上诉后为什么能多活几个月呢?
为了表示对生命的尊重,法律设置了特别的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比如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有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如果刘东二审期间没有请辩护律师,那么办案机关必须指定一个律师为刘东提供辩护。辩护律师虽然是按照法律提供辩护,但是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所谓的“恶劣”是一个价值判断,总是辩论的空间。
此外,对于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进入二审以后必须开庭审理。既然开庭审理,那么要有检检察员出庭发表意见,这就又要给检察员看卷1个月时间,二审法院审理时间一般为2个月时间。这一拖,大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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