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VINAI 认为“大张伟的《脑洞大》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们作品中的 drop”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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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发表自话题:

愿意和我争论这是抄袭的,请你们先告诉我:

1. 判定电子音乐抄袭的标准是什么。

2. 是否有官方或先例认证你提出的标准。

3. 电子音乐的抄袭标准与其他音乐流派是否有区别,若有,为何。

4. 《脑洞大》符合你所说的标准。

不要直接跳到 4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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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这两个作品的旋律和音色很相似,所以特别更新一个视频。



我在视频里对比分析了几段旋律非常相似的歌曲片段。他们使用的都是 VI(主/下属)-I(主)-V(属)-VI(主/下属) 走向,其中前两个和弦都可以理解为主功能,I 级作为 VI 级的延续。而最后的 VI 级和弦作为主和弦解决了之前的 V 级属和弦,作为下属和弦可以继续承接后续和弦。除《采蘑菇的小姑娘》因第三小节中的 a 和 d 属于 Dm 和弦音而非 GM,走向为 VI-I-II-VI。

6156 实在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走向。随便一搜就有这么多歌。

考虑到视频里的几首歌用的是大调五声调式,音符更少,加上这些旋律又大量使用和弦的根音,这几段旋律相似度大是非常正常的。

这些旋律的相似说明,“Frontier” 的旋律并不具有独创性,因此与它相像的旋律不能被判定为抄袭它。

旋律说完了,接下来说音色。

其实我对很多人这么执着于音色的相似是很奇怪的。相似音色千千万。

电子音乐本身就是一种拼贴的文化,很多电子音乐作品,本身就是用现成曲库的节奏、音色。
除了有少量电音制作人,会发明属于自己的音色之外,大部分的电子音乐人,其实还是习惯利用音色库来进行采样拼贴创作,FL Studio、Cubase 和 Nuendo 这些软件,就是让音乐人来进行编曲制作的。
——爱地人

Youtube 上有这首歌的 Logic Pro X remake 版。其中有详细的关于原曲 drop lead 的制作过程。


Splice 上也有这首歌 FL Studio 的 remake 版,直接提供了做这首歌的音色需要的插件(SausegeFattener)。这个版本还是开放 CC 许可的。(CC 许可具体介绍见下文。)

可见,主流制作电音的软件都是可以制作出这个音色的。实际上很多 iPad 上的 launchpad 应用也都有相似的音色,比如 Figure 里的 raw bass。就算自己做不出来,也随便上网一搜就能搜到,教你做或者带你购买都可以。这种情况下作出相似的音色非常正常啊,不懂为什么会在这里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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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次依然是 “编曲” 部分有争议。

这次大张伟被认为 “抄袭” 的部分叫 drop,就是高潮,就是最有记忆点的一段旋律。但是电音中的 drop,就像摇滚乐中的 solo,金属中的 riff 一样,虽然很重要,但依然在流行音乐 (Popular Music) 这个大类中被归为 “编曲” 部分,而非 “作曲”。

然而通过之前几次所谓的 “抄袭” 风波中各路音乐人的科普,想必大家都知道了,

著作权不保护编曲,因为这会阻碍创作。
——邓柯

也就是说,虽然它是有旋律的,但并不被法律保护。

目前业界无法提炼出一个针对编曲的雷同判定标准,只是没办法保护而已。而当业界没有一个合理、专业、严密的编曲雷同判定标准时,这些「编曲雷同」的指控就都是主观感觉。而用主观感觉来指控抄袭,才是对音乐最大的伤害。 ——邓柯

编曲要素(例如 riff)的雷同难以找到曲式、旋律及和声上的佐证(因为太短)。在这种情况下,其实难以拿出一份表达严谨逻辑严密的指控的(只是表达得高级一些的「我听着像」)。
——邓柯

在流行音乐体系里,词和曲是作品的核心,其他的一切都是为其服务的,包括编曲。承担 “服务性” 角色的编曲,第一要素考虑的不是创新,而是如何能够最恰当地表现词曲的魅力,即编曲人更像是一个工匠型的角色。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工匠总结出了许多好用的方法:动次打次的鼓是最容易调动起情绪的;T1213121的民谣吉他和弦分解是最稳妥的;钢琴的柱式和弦是最适合弹唱的(如约翰·列侬的《Imagine》);用“失真吉他”这种听起来很“肮脏”的音色其实是最适合在歌曲间奏或尾奏部分引领歌曲进行的。如果用对待词曲的方式严格限定编曲,那估计所有编曲人、吉他手、鼓手、键盘手全部改行不干去了。
——邹小樱

其实还真是,我们回忆一下这么多年听到过的编曲相似吧,如果真的编曲有抄袭这一说,那……

Robin Thicke 写给 MJ 的 “Fall Again” 和 Sting 的 “Shape Of My Heart” 前奏也极其相似,谁抄谁啊?

朴树的《在希望的田野上》吉他,和世界の終わり的《白昼の梦》完全抄袭了花儿乐队的《花》吉他部分啊。

许巍你这个骗子,《蓝莲花》的木吉他扫弦编曲明明抄袭五月天《温柔》!
陈绮贞你这个骗子,《躺在你的衣柜》前奏吉他音色和双音和声进程明明抄袭 ColdPlay 的 “Yellow”!
MC Hotdog你这个骗子!《我爱台妹》前奏完全抄袭老鹰乐队 Glenn Frey 的 “The One You Love”!
啊刚忘了!五月天也是骗子!《雌雄同体》的前奏和 Beatles 的 “Hey Bulldog” 一模一样!
——邹小樱

另外别忘了 “Stairway to Heaven” 吉他抄 “Taurus” 可是被告上过法庭的,最后判下来依然不是侵权。前一阵子 IBIL 学者会议研究音乐抄袭还提起了这个案子。英国上诉法院法官 Sir Robin 说了,要是按照现在这帮法官的标准,那莫扎特也 “pirate” 了很多索勒赫帕伊谢洛的作品,巴赫的马太受难曲也抄了 “Hans Leo Hassler” 的主旋律。IBIL 的教授还是很先锋的,这个会议也会影响许多知产论坛。参见http://ipkitten.blogspot.de/2017/06/mozart-and-other-pirates.html

另一个比较有名的编曲抄袭案是 Blurred Lines 案,去年梁欢老师还拿它说事儿来着。然而……

梁欢所举的 Blurred Lines 案例是去年底美国第九巡回区一个地区法院判的案件。这个案件判定 2014 年热门曲 Blurred Lines 侵权,这歌很火有很大盈利,最后判的赔偿额为530(而非740)万美元。要说明的是,第九巡回区的版权侵权 test 包括一个 “intrinsic”
test,这个 test 很难排除非版权保护因素,所以被学者批评也被其他地区拒绝采用。另外,梁欢没有说的是,这个判决在美国音乐届和法律届都引起巨大争议,普遍观点是如果 groove 都算侵权,那音乐没法做了)。目前,在超过 200 名音乐人的支持下,这个案件正在上诉中。梁欢拿这个在上诉的巨大争议案件,实在不是很有说服力。反而,我倒是觉得,这从侧面说明美国音乐人也认为对编曲过于保护的法律将阻挠音乐的发展。
——曹曹https://www.zhihu.com//50358875

而且各位要知道,Blurred Lines 案当年那个被告律师的套路是 “根本就不像” 而非 “虽然像但这不是抄袭”。用这种论调的结果是,只要被法官认为 “像”,那就成了抄袭。所以说最后被判侵权还有一部分策略因素……

而且上面的这些例子里,很多都是编曲中的旋律和音色都雷同,跟这次的情况一样啊。

所以说,这次依旧是编曲上的争议,编曲没有抄袭一说,也找不到什么靠谱的先例,而且目前的风向有可能会变得更加自由。

其次,有个东西叫 CC。

先贴一段对于 CC 这个东西的介绍。


好玩的是,被认为是原曲的 Frontier 本身有许多版本,其中一版的 CC License 是这样的:

网址在搜索栏里,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箭头指向的这个标志,意思是 Attribution。这里并没有要求不可商用,只要求提供 credit。

原作说 “without our permission”,我想说根据这个版本的 CC,是可以直接进行改编而不通知的。

大张伟上传在网易云音乐的版本并没有提供 credit。当然,不排除网易云只提供了 “作曲” 栏而没有 “编曲” 栏,而对 drop 的借鉴的确不属于 “作曲” 部分可以作为一个原因。退一步说,既然开放了 CC,说明改编可以不提前通知,那就只是署名失格,没有 attribution 而已,而绝不是抄袭。

另外,与其他曲目的相似。

根据他的官方回应,《脑洞大》这个作品是在他制作了《采蘑菇的小姑娘》之后才得到启发的。那么除了《脑洞大》、“Frontier” 和《采蘑菇的小姑娘》的相似,网友们也认为《月亮惹的祸》和这几首都非常相似。

实际上,的确在这件事之前就有很多网友发现了他们的相似。


其实这就透露出,编曲的确不是一个多么追求 “原创性” 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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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关于商用。

之前忘写了。大张伟官方是明确说了这首歌不是商用,因为这是一首免费发放给平台作为节目背景曲,而没有额外产生盈利的作品。这让我想起来之前曹石老师对于他给暴走大事件做的主题曲采样了别人伴奏的回应。

我当时为暴走创作这首歌,并未收取任何费用,纯粹以兴趣帮忙,所以也没考虑太多。
——曹石

我来证明我们确实没给过曹石哥任何钱。。。。
——纸巾

可以看到,在业内 “没有额外产生盈利的作品” 是可以被认为 “不具有商业性质” 的,这个没什么问题。他上传到各音乐播放器的版本也不是付费下载或者独家授权的版本,说明这首歌没有 “卖” 给这些播放器,也可以说明不是很具有商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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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回复一

如果像答主这个想法 以后越来越自由 可以说将会出现将别人的drop直接搬来给自己用 或者说天下drop是一家这种局面吗?edm 我个人认为drop是整首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尤其像那种没有人声的歌曲 如果这种相似度接近100了仍然不构成道德上的争议 不在这上面讲究原创的话 ……后面我也不想说了

我没有说法律是健全的,是毫无缺陷的。比如编曲,我当然认为像 riff 啊 drop 啊这些在作品中有显著作用的部分应该被保护,我当然希望所有的创作者也都能被保护。但当法律没有跟上的时候(事实上中国著作权法案已经快八年没更新了),我们不应该把这口黑锅背在一个作品或是一个艺人身上啊。

回复二

你说这么多想表达什么???你说的这一切 知识方面是对的~~~前提是 必须要注明原曲 谢谢

这还是个挺有意思的问题。你说谢帝那首《老子明天不上班》原版采了 D12 的 “40 Oz.” 有写歌名和原作名吗?要知道这首还上了中国好歌曲呢,初赛的编曲依旧基本是 “40 Oz.” 的编曲,只是稍微打碎了一点点,到了复赛才彻底重编,但也能听出来原曲的影子。我是想说这首歌都上电视了,也没见到标注啊。

当然,除了法律,还有个很重要的东西就是圈内对它的共识。在说唱圈,尤其是之前几年,采个别人的伴奏,甚至不署名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啊,毕竟说唱就是从采样发展起来的啊。但是在电音圈,可能一个音色的相似就会带来口诛笔伐。音色又不属于你一个制作人的,你以为 dj 人人都是 sound designer 啊?大多是从素材库里拿来拼贴的好吗。所以说,我是支持这方面的规定更加健全,趋于自洽和统一的时候再来讨论。

退一步说,就算大张伟朋一点,说 “我根本没借鉴 ‘Frontier’,我就是纯借鉴了中国儿歌”,那根据我文章里的其他内容,这也很难被判为抄袭啊。

回复三

说什么月亮惹的祸,那顶多只能算旋律音色有些相似,只是听起来有些像不能代表什么东西,检测过后已经确定了,脑洞大的drop部分是完全照搬了 ,跟Frontier降了60音分之后可以重叠在一起的,同时播放也像在放一首歌,这样的实证已经没什么可以狡辩的了,抄袭已成事实

很迷的评论。我想问一下 “Frontier” 的电子音色是怎么和《月亮惹的祸》里张宇的声音 “音色相似” 的?张宇的声音很电子吗?这两个就是旋律相似啊,而且是很相似啊。《脑洞大》和 “Frontier” 的相似也是旋律啊,如果他用这个音色配另外一段旋律做 drop,怎么会有争议呢?这段评论的后半段是一个微博博主发的原话,你直接抄过来是不是也算抄袭呢?甚至……你真的知道什么叫 “音分” 吗?那两个音频的对比并没有什么意义,也就能算是邓柯老师说的,高级一点的「我听着像」。

回复四

神他妈高潮,你母亲在我胯下高潮呢吧。你真的可以去维基百科看一下。什么是drop,记得选英语词条哟。

Well...

Drop (music), a section in music where the music will crescendo to a climax, pause briefly, then resume.
-Drop - Wikipedia

罚你回去抄一百遍 climax,记得写上中文翻译哦。

回复五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争议点很多,但是官方回应太敷衍而且不负责任。
就说一点吧,音色抄袭。即使电音都是采样,这也是个很大的问题。
打个比方:同样一把吉他、同样的音箱、同样的效果器甚至同样的线材,弹出来每个人得到的音色却都多多少少不同。这还是前期,后期mastering的钮子推子,这些都是深夜掉头发的活儿。
你提供的creative commons的来源是MusicFourScore,可以麻烦你阐述一下这个账号和原作者的关系吗?如果二者无关,那大张伟是无权使用这些工程文件的。

官方回应不知道您指的是哪边,我是觉得两边的发声都不怎么样。

然后关于 “音色”,我在视频和更新里里已经回应了,网上有带有 CC 许可的改编版,有详细的对于 “钮子推子” 到底怎么推的介绍,还直接告诉你所需要的插件供你下载。那音色为什么不能一样呢?

如果我觉得这首歌很不错,我能否参考其编曲,自己动手,照着这个感觉来编,结果导致听起来和参考示例“一模一样”?
答案是:可以。
也可再举年轻世代歌迷更为熟悉的方大同,其在翻唱专辑《Timeless》中选取了 Eric Clapton 的世界名曲《Wonderful Tonight》,其在获得词曲版权的录制权后,几乎是按照原版重新演奏——什么,方大同你竟然抄编曲?方大同表示我冤枉啊,我也想获得这个编曲的版权啊,但是……好像这个编曲并没有所谓版权啊?
如大张伟在微博中所说,要把编曲做得像Zedd那样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在缺乏EDM土壤的中国。这也让我想起了方大同在面对媒体发问“你为什么要把《Wonderful Night》弄得跟原版一模一样”时,他很苦恼地说了一句:
其实啊,要把它弄得一模一样,真的好难啊!
——邹小樱

关于音色我再补充一点,即对音色这么这么看重的大概只有电音。每种音乐流派对音乐中不同的成分重视成分也不同嘛。比如崔健的《花房姑娘》,副歌的编排和 Supertramp 的 “From Now On” 几乎一模一样,和声、配器,弦乐和小号的运用,都如出一辙。但摇滚乐里,音色说真的不是很重要。所以广义的流行音乐没有办法设立一个标准供所有的流派遵守。

关于 CC,上传者不必为作者本人,上传者的身份不影响 CC 的效力。上传者可能是被授权者,也可能是 CC 受益人,例如我现在根据回答最上面的这首 remake 版 Frontier 做了改编上传,也必须授予公众与原许可一模一样的许可,使公众也可以改编我的,而公众不会因此觉得 “啊不是作者上传的所以不能用”。没有 “非著作权人上传就不能利用” 的说法,毕竟看到 CC 就去用的公众是善意第三人。而 MusicFourScore 的那个没有 “SA” 这一项条款,所以甚至都不用“一定在相同许可下再次上传”。

回复六

这位朋友一气之下回复了很多条。

frontier 的音色不是用SausegeFattener做的。

好像误解了我的意思。remake 版当然不是原版,谁知道原版是用什么插件做的呢?我是说这个音色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很多方法都能做出来类似的,其中有一个版本是用 SausegeFattener 做的而已。

利用一些看起来很高端的名词强行洗地

哪个名词高端了?

手段很高明,知道普通人的软肋,但没什么用

谢谢。

敢不敢通过我的评论?

不敢,不敢。

回复七

如果仅仅是旋律相似,我不会认为大张伟抄袭。 举个例子,华为手机的宣传曲,张靓颖的《我的梦》第一句,跟KSHMR的《Back To Me》的Drop开头,听上去旋律走向一模一样。 有人认为是抄袭吗?至少我不认为。 为什么?因为只有那一段旋律是相同的,而且一个是人声一个是电子音色。

所以你觉得《嘻唰唰》不是抄袭?这首歌可真的只是有两句话旋律一样,编曲配器完全不同。谢谢你为他翻案。

我之所以认为大张伟抄袭,是因为,他【不只是】旋律相似,并且【Bass,滤波器使用,Subbass,Drum,Snare】等等诸多元素,都和原曲有着99.9%的相似度。 我反对所谓的【电子音乐音色插件都是那几个,所以音色相似很正常】这种言论。
最简单的,我做一道番茄炒蛋,我肯定跟其他人一样要用番茄,要鸡蛋,要盐要糖对吧? 因为都是做这种菜,所以原料相同很正常对吧? 但是,我能保证,我做出来的番茄炒蛋,跟米其林三星大厨做出来的番茄炒蛋几乎一模一样吗?(如果意大利人吃番茄炒蛋的话) 并不能。 因为,【原料的用量和比例,调味的控制,火候的大小,厨师本人的烹饪习惯】这些,我是绝对不可能跟米其林三星大厨一样的。 哪怕我真的有米其林三星大厨的水平,我做出来的东西肯定跟其他的大厨会有不同。
在电子音乐中是一样的道理。 【音色】实际上只是一种材料,材料相同的事情太多了。全世界的trap80%用的都是一套鼓,音色相同很正常。 但关键是,音色不是拿来就用,你要自己调整,自己把它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大张伟的《脑洞大》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的Drum排列,Subbass,滤波器波形,EQ调整的效果等等,诸多会影响电子乐成品效果的要素,都跟Frontier一模一样。

你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四个字,“编曲相似”。为什么编曲相似不是抄袭我在前面的回答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也承认了自己的电子音乐就是一个音一个音抠别人的作品和网上的教程学的,要是不 99.9% 一样他不就抠失败了嘛。我是想让你证明,为什么 “Bass、滤波器使用、Subbass、Drum、Snare 等等诸多元素” 不可以和另一首歌相似。

关于什么月亮惹的祸采蘑菇的小姑娘之类的问题我觉得不用再说了,旋律相似的歌曲太多了,别说这两首,再找20首类似旋律的出来我觉得都有可能。 问题的根源根本就不在这里。

好吧,然而题目问的是这个,而且第一波来网易云喷的点就是旋律一样。

至于法律。 法律不能解决的问题太多了。 我抄一篇作文,说是我自己写的,交给老师,这不犯法对吧?但还是抄袭啊 你知不知道有个小学生抄了排骨教主一首古风歌的歌词,说是自己写的,引发轩然大波?

我知道。但是歌词是明确被著作权保护的,没有财产权转让;而编曲是一次付清的。这个类比很有误导性。因为你举的例子如果原创告那个小学生的话,是需要通过庭审举证来判断事实,以确定相似的程度,通过相似度决定是否侵权的,所以不经过庭审不一定能准确作出法律结论。而这个事情中,按现行著作权法,两个曲子旋律不同,仅编曲(如节奏音色)相似不构成侵权。所以,不用开庭争议到底多相似,就可以得到结论。——曹曹

还有说什么【原作者说抄袭你们就说抄袭?你们就那么喜欢跪舔外国人?】 这种言论属于反智范畴。 琼瑶说于正抄袭,我信于正还是信琼瑶? VINAI说大张伟抄袭,我不信VINAI我难道还信你?
南征北战《我的天空》,被人指出抄袭Hall of Fame,然后呢? 有人翻墙跑去问原作者,原作者说了一句【只是有点像而已】,瞬间被南征北战的支持者奉若神明,到处成了【原作者都说不是抄袭轮得到你们bb?】 怎么到了大张伟这,就开始双重标准了呢?

可这儿原作的观点并非在严谨的环境下作出的,也只是个参考。实际上,原告的观点在法庭上因为不够客观,往往还不如第三方专家证人可信。——曹曹

原作说不像的确就不是抄袭。在这种类型的案例上,如果原作不认为是抄袭,正义路人出来告他,是不可行的,著作权侵权的案件是不会出现公益诉讼的,除非原作死了,他的家人说不定可以告一告。

这不是双标,在抄袭这件事上,原作说没抄就是没抄,原作说抄了,才能进入下一步讨论,而原作不能定性。

最后 为什么王绎龙招人嫌?因为他抄袭。 【诶不对啊,像王绎龙的《青衣》,旋律完全不一样啊,怎么会有人说这歌抄袭Tobu的《Smile》呢?】 因为他的音色,合成效果,编排等等东西,都和Tobu的Smile一模一样,就只是改了个旋律,还是属于抄袭的范畴。

还是一样,为什么电子音乐的抄袭标准有 “音色,合成效果,编排等等东西”,是您需要论证的。

关键就来了,哪怕王绎龙这种抄袭抄出名来的业界小丑,都知道,【我要改一下旋律,不能抄的太明显】
大张伟怎么就不懂呢?

我想用他的一首歌来回答你。如果抄袭是黑,原创是白,那——

黑白间是灰色,
这就代表了我,
万千粉黛瞬无颜色。
啦啦啦啦啦啦啦

标签组:[音乐] [大张伟] [歌曲抄袭] [采蘑菇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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