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江歌妈妈为起诉刘鑫花费120万
一个鲜活的生命,一起悲伤的案件。
从此,活着的母亲江秋莲,仿佛是被钉上苦咖啡一样的名字,开始了漫长的寻求正义之路。
我们的理想都是和平地走过一生,无病无灾,最好还可以无风无浪。
然而,不是每一天都会晴朗。
实则距离这样的悲剧越近,就越是能够感同身受。
这些年,令人悲痛的留学生案件,还在频发。
从2017年6月章莹颖在美失踪,后被证实绑架且被残忍杀害;
同样是三年前,留学日本的女生江歌,在东京自己租房门口,被朋友刘鑫的前男友杀害。
无论是章莹颖案还是江歌案,都没有“善终”,我很困惑,涉及到这两起案件的相关人士在过去做了什么,仿若没有任何推进。
自章莹颖失踪以来,“带莹颖回家”是她的家人和我们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的最大愿望。
然而,知道事件始末以后,只觉得后背脊梁发冷,细节令人发指。
原来,凶手克里斯滕森曾称将章莹颖遗骸分装丢进垃圾箱,以至于搜寻其遗骸的难度特别大。
章莹颖的家人表示,将在美国为章莹颖立下一座坟冢,希望人们记住“莹颖在一生中为家人和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所带来的快乐。”
到今天为止,我们不但没有把章莹颖带回家,更令人落泪的还有“江歌案”,似乎一直没有下文。
一个为他人行正义的朋友,却死于这个朋友的前男友陈世峰之手。这样的悲剧,还在蔓延,甚至是严重影响当下死者母亲的生活。
时隔三年,就在今天,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再度引发公愤。
有网友说,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索赔203万实在是太少了,应该是2000万起步。
也有网友表示,生命不是拿钱买的到的,对方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
还有网友分析,“刘鑫如果能偿命,相信江歌母亲一分钱都不会要。”
无论如何,这件事已经三年多,对于失去唯一女儿江歌的江秋莲来说,日夜煎熬,就算是时不时被报道相关案件,我们都有些受不了,更何况就在这个苦难当中的家庭呢。
在我看来,尽管我们都未曾经历过类似的惨案,但设身处地考虑,真的不能随便了事。
由于江歌的遇害发生在日本,所以还是有不少问题的。比如,“江歌案”的民事诉讼为何是生命权纠纷?
如何理解被定义的起诉案由为生命权纠纷呢?
对此,有专家认为,这个案件的复杂性是这一个事件同时引起了两种不同的法律的诉讼。
一个是加害人(陈世峰)对于受害人(江歌)的一个刑事的案件,剥夺他人生命的案件;另外一个案件是属于加害人和受害人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刘鑫)和受害人(江歌)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导致第三人对于受害人一种特殊的注意义务。
也就是意味着:
“第三人她的某种过失是不是受害人死亡的一个原因所在,由此而导致了第三人对于受害人的一种赔偿的义务。”
“所以,生命权无非是利益受到侵害之后,继续追寻法律的救济。”
那么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呢?
有专家认为,按照司法惯例来讲,通常是由所在的国家的公证处提供一个公证的说明。
“与此同时,有了日本的公证,有了中国驻日本领事馆的一个认可,那么在国内就可以具有证据的效力。”
因为司法的纷纷扰扰,我们也不知道案件走向,但是舆论大部分人都是支持江歌母亲,觉得需要弘扬社会正气。
不过,还是有一部分人觉得,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必要这样较真吗?
在此,我不得不说一下那些站刘鑫的人,你们真的对于死亡不痛吗?
截至目前,江歌案不仅仅是刑事和民事法律层面的问题,它的社会意义更大。我想,要让善恶终有报,才能鼓励更多年轻人走正确的道路。
虽然还是不清楚,到底民事诉讼的生命权纠纷最终判定,但恳求在一个可能的范围内,多多保护这位可怜母亲的权益。
你怎么看待江歌妈妈向刘鑫提出203万索赔?
你觉得这次“江歌案”能够给江歌母亲一个满意的答复吗?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