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致歉,被罚13.41亿元,直播带货野蛮生长时代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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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发表自话题:千名网络主播已主动补缴税款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近几年来,针对网红主播的征税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如果主播与某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便照常按个税进行缴纳;如果主播成立了工作室或公司,那便以企业形式来交税。从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的通报来看,雪梨、林珊珊、李志强等人是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取得的个人薪资和劳务报酬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


这是较为常见的偷逃税方式,因此更容易被大数据排查出。未来,随着国内对税务征收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对文娱行业偷逃税问题的重视,主播行业其它偷逃税形式,或许也将被查出,抛至台前。可以预测,对于主播行业常见的假货、刷单、虚造交易量、垄断等问题,未来或许也会有相应的整改措施推出。


主播行业,本质上归属于互联网业态。过去二十多年,互联网行业在国内同样呈现出野蛮发展的态势,最终,各大互联网公司在各行各业的高度垄断以及社区团购引发的争议,成为了导火索,国家《反垄断法》修订,将互联网业态纳入考量,之后,国家反垄断局也顺势成立。在此大背景下,电商直播不可能置身事外。


对电商直播行业的综合整治,其实是外界期盼已久的。这个近年来极速扩张、盲目增长的行业,或许也是时候停下脚步休整了,如此才能迎来更健康的市场生态。






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可谓迅猛,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0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达到1.05万亿元,2021年这一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而根据商务部此前公布的数据,2020年上半年全国电商直播活跃主播人数超过40万。


行业“大姐大”被罚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次响亮的警钟声,敲打着每一位网络主播,让他们意识到过往有着偷逃税行为的应第一时间积极整改,切莫尝试在税收体系中玩“躲猫猫”。


这是一堂严肃的法治课,教育着每一位网络主播,他们的税法遵从度必须要能跟得上迅速增长的财富,在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答记者问中,违法的事实依据、处罚的法律依据都一目了然,一位好的带货达人应先是一位合格合规的纳税人。


这是一瓶潜在的催化剂,推动着网络直播行业强化行业自律,逐步形成行业惩戒措施和机制,为直播行业未来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关键基石。


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秉持着宽严相济的态度,为网络主播们的“自我救赎”打开了一扇窗,在税务总局发布的上述通知中明确指出,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据悉,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必须承认,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主播纳税问题不断在舆论场升温,此次大案浮出水面后,网络主播们不用人人自危,而应正视反面教材带来的正面作用,与政府、行业、平台等各方一道共建长期良好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生态。

标签组:[法律] [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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