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条新闻,有点窝火。媒体报道,最起码要要做到客观公正吧,不能为了流量就取个 《严格限制老婆花钱也是家暴》这种明显会引起争议的标题,应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严格限制花钱也可能是家暴》才对。
夫妻双方是平等的,拥有一样的家庭权利,也有一样家庭责任义务。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怎么使用,谁都不能限制对方使用,也不能不经过对方同意就私自使用。(而且,现在的现实生活中,往往花钱被严管的是丈夫吧)
另外,对于“严格限制”也要有明确的标准,规定清楚什么才叫严格,没有清晰边界的法律法规,必然会导致不理想甚至与初衷完全相反的结果。
想起来前阵子看了法医秦明的一部和家暴有关的作品,大致了解了一些家暴者的心态。
或许是无法控制自己,或许只是要通过施暴让对方害怕。
“掉入他的漩涡、噩梦开始”
“他打我可能就是喜欢看我恐惧的样子”……
这一幕幕让人既愤怒又痛心。
严格限制老婆花钱,无疑是限制其社会活动的自由,也是家暴。
对老婆孩子不理不睬,在家做“木头人”,给家庭成员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是精神暴力。
小吵小闹和家庭暴力存在无法跨越的鸿沟。
家暴是无止境的黑洞,请拒绝沉默,勇敢对家暴说不。
如何才能切实有效地减少家暴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
1、不再把较为严重的“家暴”当家务事处理,而是当成“故意伤害”处理,从立法和制度层面来减少家暴的发生频率和伤害严重程度。
全社会应该达成一个共识,家暴本质上并不是家务事,不是情感纠纷,不是小两口之间忍一忍就可以过去的小矛盾,而是故意伤害,是犯罪作恶,只是披了一张家庭婚姻的皮作恶,是要被惩处的,是万万不能以家人之名去伤害他人的,被家人故意伤害也是不能原谅的。
建议对于存在较为严重家暴行为、对他人造成实质性严重伤害的人,按“故意伤害”进行严厉惩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进行强行离婚并对弱势一方做人身安全保护处理。离婚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家暴者少分或不分处理,并记录进个人征信、档案、婚史,再次结婚组建家庭的时候,双方都可以查询到对方有无家暴史,减少更多潜在的伤害。
让家暴的代价变得沉痛,才能让恶人们有所忌惮,才能让更多被害者被保护。
2、不把家暴当家务事,有关部门、社会力量及时有效地介入家暴事件,帮助和保护被施暴者。
只呼吁被家暴的人及时止损、逃离、反抗,远远不够,不安全也不可行,因为她们根本逃离不了,反抗不了。
很多时候,受害者往往是体力、心智、社会关系都较为弱势的一方,光靠受害者一个人,是几乎不可能反抗和脱离施暴者的魔爪的,一旦反抗或出逃,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毒打和报复。
在面对家暴伤害时,家人、政府部门、司法执法机关、社会、媒体都不能集体失语,要有完善合理且可行法律保障、社会保护机制、社会救助机制,需要社区基层、司法执法机关、社工和公益组织、受害者家人等其他力量介入。
让被施暴者得到有效救助和保护,让施暴者得到惩处。
3、加强反家暴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家暴事件中,大多数都是男打女,但也有一部分是女的家暴男的,本质上不管男女,都会成为家暴的受害者。
我们不仅要广泛宣传怎么反抗家暴、怎么保护自己、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怎么及时止损,更要教育男性群体,尊重、爱护自己的伴侣,不要家暴、不要伤害,也要从小孩子教育抓起,教育孩子尊重他人、友善相处、不伤害他人。
唯有从法律、社会、教育、宣传倡导等多个层面进行努力,才能让更多人受到保护和减少家暴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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