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修订后的条例共有十八项,根据《决定》精神和上位法规定,此次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一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照《决定》要求,目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放大效应。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三是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条例》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此新闻一出,立马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一:天大好消息~当我正在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政府,怎么有那么多奇奇怪怪~什么女生要受歧视没工作的评论真的荒唐。不想休可以不休,你要提前上班公司不会拦的呀,政府给的那么好政策,出钱出力的怎么还吃力不讨好?你是金子去哪里都发光,正儿八经的单位不缺你30天,不想休的可以选择不休,想休的表示万分感谢
网友二:女人生儿育女没有贡献价值不会有酬劳,把生活物质保障寄托在丈夫的良心上,但不是每位丈夫都是有良心的。女人尽量花时间在可以获得报酬的劳动上,比当无价劳动力做无用功生孩讨生活费强。
网友三:上海的生育率在全国排名都是偏低的,希望能出台一些政策来鼓励支持,不然生育欲望明显降低,希望能尽快实施!
网友四:呵呵,入职前老板不仅会问你结不结婚,结婚生不生娃,生了还要不要二胎三胎,女性就业严峻啊!
针对此次事件,问问也在问卷网上发布了一份问卷调查,共收集到了507份数据:
90.53%的受访者认为上海将生育假增加到60天合理,9.47%的受访者认为上海将生育假增加到60天不合理。
66.07%的受访者认为上海生育假增加到60天对女性就业有影响,33.93%的受访者认为上海生育假增加到60天对女性就业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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