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摄影师因扫黑风暴侵权索赔100万
有摄影师表示,自己拍摄的一段延时摄影素材被用在电视剧《扫黑风暴》片头中,但其未向剧方授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自己的作品从未售卖过,不知道剧方从何种途径获得,已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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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争议,9月2日,《扫黑风暴》片头制作方北京正通亿和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发声明回应,表示片头被指未授权的素材是公司从VJshi网购买的素材。8月25日,接到原素材权利主张方的质疑及主张后,制作方已与VJshi网联系,要求其调查素材的权利来源和授权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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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VJshi网发布道歉声明,表示经核实,供稿人高某某提供了非原创作品,网站已对其账号进行封禁,并终止合作。目前正与各方积极沟通,会承担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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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扫黑风暴》官微评论称,发生此类纠纷,深表遗憾。将尽快和正通亿和沟通片头替换事宜,尽快完成片头替换,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开资料显示,VJshi网属于素材共享平台,在该平台,设计师可通过出售素材作品获得利润,影视及演出公司能通过网站购买作品使用权。
在该事件中,《扫黑风暴》片头制作方、VJshi网、供稿人,各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师徐晓丹认为,片头制作方、VJshi网、供稿人均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从责任划分来看,供稿人的上传行为是侵权的源头,责任是比较严重的。
至于责任应如何承担,则要根据各自合同约定进行划分。如该案诉至法院,上述各主体作为被告,则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各方合同约定以及案件事实、情节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亦可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分配三方的侵权责任。
《扫黑风暴》海报
被侵权的摄影师该如何维权?徐律师认为,著作权人可以向制片方主张被侵犯了作品的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侵权责任,毕竟作品的使用最终是以电视剧的播放呈现给观众的,是以制片方的名义传播的,对外应当由制片方承担责任。而制片方承担了责任后,可以向版权链上游的主体根据合同约定继续追溯因侵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或违约责任。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当用户从第三方平台购买视频、图片素材,出现版权问题时该怎么办?
徐律师建议,首先,在签订版权合同时,应当注意该素材的版权链是否完整,平台方是否有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或由平台方出具保证或承诺。合同中应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或侵权赔偿条款,督促平台方对所授权或转让的版权尽到合法合规的审查义务,最大程度地避免或降低因继受作品出现侵权事件导致购买方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若出现了版权问题,应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向平台方主张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