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男子心存侥幸使用套牌上路被查!

首页 > 社会 > 交通 > 正文
2021-09-08

发表自话题:14岁男孩驾车上路谎称自己39岁

车牌对于机动车来说,就相当于人的“身份证”,是分辨区别不同机动车的“身份”。因此,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驾驶员,总是抱着我违法,但是你不知道我是谁的想法,在开车时大都漠视交通法律法规。而无视交通法规往往是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直接或间接原因。近日,信阳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就利用查缉布控系统成功查处一起驾驶套牌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21年7月3日下午,公路巡警大队甘岸中队尹路军执勤组按大队勤务安排,在107国道1035KM处正常开展日常勤务。16时44分,信阳市107国道甘岸桥卡口查缉布控系统预警:豫SF**97小型汽车二次识别假牌预警,要求拦截。执勤民警尹路军立即带领执勤人员在中队门口设卡实施拦截。16时47分,执勤人员发现预警车辆并成功予以拦截。该车驾驶员易某洋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件,但是并未出示行驶证,并谎称自己忘记携带。

经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核查,该车驾驶员易某洋出示的驾驶证件(驾驶证号:411503*******239X,档案编号:413000****76)正常,但是其驾驶车辆悬挂的号牌(豫SF**97)信息却显示已被注销。面对铁证,易某洋承认了自己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事实。原来其驾驶的车辆是购买的二手车,过户后未将旧牌照上缴,依旧悬挂。心存侥幸的想着:如果继续悬挂旧牌,上路行驶时只要不被交警现场查获,就算产生交通违法,被电子眼拍照也找不到自己。原以为自己的想法“天衣无缝”,没成想刚上路就被逮个正着。该车驾驶员易某洋的行为已构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目前,公路巡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人易某洋予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面对处罚结果,易某洋后悔不宜,接连说到自己真不该撒小聪明,心存侥幸的使用“旧号牌”,导致现在不光受到经济损失,自己的驾驶证也因一次被计满12分被暂扣,还须参加为期一周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和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耍小聪明吃大亏。

信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驾车上路任何时候都不能抱侥幸心理,认为驾驶违法车辆上路行驶不被交警“碰见”就不会被查。殊不知,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强警也不是喊喊口号,全国推广使用中的查缉布控系统可以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缉查布控系统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无法遁形。


标签组:[社会万象] [法制] [交通

上一篇14岁男孩驾车上路谎称自己39岁 称敷面膜所以比较年轻

下一篇14岁男孩抖音学车上路被抓谎称39岁:“因为敷面膜所以年轻”

相关阅读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