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多名负责人被处理

首页 > 社会 > 交通 > 正文
2021-09-02

发表自话题:官方通报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调查结果:不构成违法犯罪 保安停职

  近日,因发生争执,西安地铁一名女性乘客被地铁安保人员强制拖离车厢。现场视频显示,拖离过程中,当事女子的身体被大面积裸露,引发网友热议。

  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其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事件回顾

  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曾在8月31日发布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针对网友反映的“地铁3号线一列车途径大雁塔车站时,有乘客呼喊‘救命’,现场出现一定混乱”的情况。经调取监控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2021年8月30日下午17:38左右,一女性乘客在3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该乘客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列车安全员发现后立即进行劝阻,在多次劝离未果后,为确保车厢内乘车秩序,17:45列车到达大雁塔站后,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期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在此,感谢热心乘客对地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乘客文明出行,若遇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寻求地铁工作人员或民警的帮助,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针对该事件,中国妇女报评论称:确保地铁安全运营,应该带着人性温度。如何更友善且合法合理服务、管理值得深思。地铁运营是城市运行的血液命脉,多一些合法合规合理,就会多一份城市温暖。依法文明有温度的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名片。



标签组:[民生] [地铁

上一篇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调查处理结果

下一篇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保安行为是否合规合法?

相关阅读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