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查!77天1.6亿片酬引爆全网,税务局、广电局动手,涉嫌偷逃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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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发表自话题: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2.99亿元

图源:央视网

“1.6亿天价片酬、涉嫌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郑爽被前男友张恒举报一事持续发酵。

最新消息显示,对于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此外,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郑爽的“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行为最终被证实,那就基本可以宣判:这一次,郑爽凉透了,不但会收到巨额罚单,还将彻底告别娱乐圈。在近年来明星“限薪令”层层升级,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大力整顿的背景下,郑爽的上述行为无疑是顶风作案。

对于上述事件,央视发表评论称,“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

郑爽拍片77天,片酬高达1.6亿元?

拍片77天,片酬竟然高达1.6亿元?为了避税,全家齐上阵签订“阴阳合同”?4月26日,郑爽的前男友张恒在其个人微博上爆料,自己要检举郑爽一家偷税漏税的行为,并放出了相关语音文字视频称,在2018年至2019年,郑爽在拍戏时,嫌片酬1.5亿太低,要求涨价1.8亿,最后敲定为1.6亿。

此后,郑爽妈妈还觉得因为限薪令,行业不好干,打算和张恒一起研究阴阳合同……最后,这部戏与郑爽签订了一份4800万元的“阳合同”,然后伴随一份通过对上海晶焰沙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

在爆料视频中,张恒提到的这部戏为《只问今生恋沧溟》(原《倩女幽魂》),是由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出品,钟澍佳执导,郑爽、侯明昊、陈紫函、李川等领衔主演的古装爱情剧。

在这部剧中,郑爽饰演女主聂小倩,男主则是97后小鲜肉侯明昊。该剧2019年4月19日开机拍摄,同年8月杀青,仅拍摄了77天。

从张恒曝出的微信聊天内容来看,郑爽在拍戏时,嫌片酬1.5亿太低,要求涨价1.8亿,最后敲定为1.6亿。这部戏仅拍摄77天,郑爽成功拿到1.6亿片酬,平均每天挣208万。而有网友计算,假设月薪1万的普通上班族,要不吃不喝17年,才能赚到208万。

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

根据张恒的爆料,为了躲避相关部门的查核,郑爽当时以“片酬+投资”的方式,签订了阴阳合同。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以此躲避限薪令。

天眼查App显示,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为郑爽母亲刘艳。此外,刘艳关联公司还包括沈阳金浑玉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上海艳爽影视文化工作室、东阳市横店爽蛋壳小吃店等。

据披露信息,“阴合同”的钱是以增资的方式注进了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3月,该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林慧艳、张丽敏退出投资人。

天眼查App显示,2021年3月,郑爽连续三次被冻结股权,被冻结股权共1585万元,冻结期限至2024年3月。目前郑爽关联公司总共10家,尚未注销的有5家,包括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

值得注意的是,郑爽拍摄的《倩女幽魂》的出品公司为世纪伙伴。天眼查App显示,世纪伙伴是一家影视娱乐制作公司,曾经是上市公司北京文化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4月,北京文化以4800万元的价格,将13.5亿元买入的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了,后者目前已有多条限制消费令和终本案件,同时还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根据北京证监局对北京文化的警示函显示,《倩女幽魂》项目涉及违规确认收入。2018年,世纪伙伴将《倩女幽魂》60%份额收益权,以3.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雅格特国际,并以此确认收入;2020年,雅格特法人确认相关权利义务未移交,仍由世纪伙伴实际实施,即《倩女幽魂》的权益未实质转移给雅格特。

今年1月份,北京文化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亏损6.4亿元-7.9亿元。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对影视行业的影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存货价值进行评估,基于审慎原则,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主要项目包括由公司投资制作的古装电视剧,受主要演员社会舆论事件影响,该剧能否播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分析认为,北京文化的这一表述或可视为郑爽风波的影响。

4月15日,北京文化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2020年,公司净利亏损7.7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3亿元。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影视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公司前三季度没有票房收入,导致整体收入下滑。公司对存货等资产进行梳理和评估,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两部门回应郑爽事件:已启动相关调查

据央视新闻报道,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此外,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对于郑爽事件,央视发表评论称,“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此前范冰冰被罚近9亿

2018年,范冰冰就是深陷和郑爽同类风波,最终被追缴的罚款、税款和滞纳金总计8.84亿元。

2018年10月3日,官方正式公布范冰冰涉“阴阳合同”案情。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经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法律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范冰冰就“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发表致歉信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内疚,向大家诚恳道歉。对税务机关的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的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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