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万分手费,不然让你身败名裂”:陈露索要分手费算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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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发表自话题:陈露否认索要分手费

01

霍尊跟陈露的事应该是到此为止了,毕竟霍尊都已经官宣退圈了。

霍尊,31岁,挺可惜的,退圈前还参加了《披荆斩棘的哥哥》这么一档火的综艺节目。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下被爆了黑料,然后这事业也就玩完了。

他们的事已经告一段落,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个话题:陈露索要900万分手费算敲诈吗?

根据陈露所发的微博来看,她一开始说:“我说我不要你钱,你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清。当即他就要给我转300万。最后我说我要900万,因为我觉得这个数字他不能接受,这差不多是他手头上所有的钱了。没想到他一口气答应下来,并且马上要和我签订协议。”

单单就陈露自述这个要钱过程,好像不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

但是大家请看霍尊后来发的他们的聊天记录:

“晒银行账户,有多少转多少”

“11分钟”

“倒计时”

“3分钟”

同时陈露还附加了自己即将发送的微博草稿箱截图,这不是敲诈勒索,是什么?

霍尊陆陆续续打给陈露58万元,陈露也已经承认自己收到58万元,但是陈露因为没有收到更多的钱,她又发布了别人的隐私,引发了更大的网络暴力。这个网络暴力不仅仅是针对霍尊,还涉及到霍尊的朋友。

说句实在话,陈露收到的58万元(她自己已经承认了),如果霍尊在5月份就报了警,那么现在陈露已经在牢里了。但是霍尊没有那么做,他还是对陈露念着一丝情意的,事没有做得那么绝。

另外,关于陈露所晒出的霍尊跟朋友群聊的聊天记录,那个霍尊承认是他们男人之间的口嗨。男人群里私底下会聊些什么话题,大家也可以看看自己身边男性朋友的群,有时候不过是开开玩笑。如果陈露指责霍尊跟她交往之间有出轨,那么你得拿出确凿的证据,单凭群聊记录说明不了什么。

陈露嘴里的九年,霍尊只承认八年,他们俩在去年9月就分手了,已经分手有八个多月,然后今年5月陈露又冒出来,反咬霍尊一口,秋后算账。

陈露要霍尊一个道歉,霍尊不仅道歉了,而且还主动退出演艺圈的一切工作,陈露也算是要到了自己想要的,霍尊还是像个男人一样站了出来。

陈露说自己给霍尊花了有两三百万,关于大额的金钱你得有流水,不能说说而已。你说花了两三百万,就真的花了两三百万吗?两个人谈恋爱期间,在金钱上都会有所付出,霍尊又为你花了多少?而且霍尊跟陈露认识后两年就开始慢慢火了,有名气也开始挣钱的他,还会花陈露的钱,你觉得可能吗?

他们是2012年认识的,当时陈露只是个群舞,她能有多少钱,两个人都属于一贫如洗吧。而且陈露也说了自己的家境不是很好,既然家境不好,哪里来的几百万?还是一个20岁的跳舞的。

看到没,霍尊在2014年就火了,他落魄也顶多是2012年-2014年,那个时候陈露一个20几岁的小姑娘,还是跳舞的群演,你觉得她能有多少钱。所以说,我更倾向于霍尊所说的,他们俩在恋爱上是AA制,霍开始挣钱之后,给陈露零花钱,甚至高达五位数的零花钱。

娱乐圈收益还是可以的,霍尊凭借《卷珠帘》火了之后,还会花陈露的钱,这事你觉得可信度高吗?所以霍尊说了“随着我经济情况的好转,我给她不定期的零花钱也上到了五位数。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我也会为她代购包包、鞋子之类的礼物。小情侣在一起也会花钱,但我真的不知道这两三百万从何而来”

那么陈露索要900万分手费合法吗?

你自己算算合法吗?两个人谈恋爱属于你情我愿,还有分手费这一说?

02

我们继续讨论一个问题:两个人谈恋爱多年,分手了,男生要不要给女生分手费?

恋爱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双方都在感情中有所付出,分手了,为什么要支付分手费?

或许有人会说女人的青春比较宝贵,但是我想说你跟谁谈恋爱都有分手的可能,我们跟谁谈恋爱都要面临这种风险,而不是说“你谈个恋爱就能在一起一辈子”,结个婚还有可能离婚呢,更何况是谈恋爱。

再者说,我们常常提男女平等,尤其是在恋爱关系中,双方更处于平等地位,女生的青春没了,男生的青春也没了。这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和在恋爱中必然要承担的风险,请问,为什么要给分手费?

霍尊也不是中年大叔或糟老头子,他跟陈露在一起的时候也就22岁,他们俩就是小年轻自己谈恋爱。

可能还会有人问,那么在恋爱中花的钱要不要还给对方。这在我看来,当恋爱关系结束,你们之间也就没任何关系了,至于之前恋爱中送的礼物和钱财看你个人意愿是不是想还,这个你们得自己达成一致,不能漫天要价。

我们再来看法律上是否支持分手费,也就是青春损失费?

所谓“分手费”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恋爱关系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你情我愿”的恋爱关系要什么分手费?

谈恋爱就一定要结婚吗?不结婚你就毁了人家吗?大家仔细想一下陈露做的事,是不是同样细思极恐。现实生活中,两个人谈了很长时间的恋爱,分手的比比皆是,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分手。

分手了?怎么算?成年人已经可以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承担后果。陈露如果觉得霍尊不靠谱,应该早早提出分手,让自己及时止损的,干嘛等着被分手。

《北辙南辕》里金晨饰演的角色戴小雨,戴小雨跟彭湃五年,两个人都快要结婚了,戴小雨结果发现自己是个第三者。戴小雨气得快刀斩乱麻跟彭湃分手,她走的时候拿了五万欧元。戴小雨跟彭湃在一起的那五年,她就没有工作过,吃穿用全是彭湃的。

是彭湃不让戴小雨工作吗?

还是她自己觉得找到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可以养着自己,然后就不用工作了。我更倾向于后者,你真要是愿意工作,也没人拦着你,是你自己懒不想工作,就想让男人养着。你说彭湃耽误了戴小雨的青春,可这五年都是彭湃养着她,这个你怎么去算?

戴小雨后来跟彭湃复合,然后又因为一场车祸把自己弄得失去了子宫,再也不能生育了。她跟彭湃分手了,彭湃回了挪威。彭湃要为戴小雨负责吗?戴小雨所受到的伤害是她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感情买的单。

我一直跟很多女孩说过:“恋爱只是你生活的一部分,它永远都不会是你生活的全部。你以后结婚了生了孩子,婚姻也不是你生活的全部。你要有自己的事业,再说了,谈恋爱也不妨碍你搞钱,为什么要让自己放弃自己的梦想呢?好好的不去工作,你说你自己为了男人牺牲,人家让你辞职了吗?不是你一厢情愿是什么?谁该为你的牺牲买单,不是对方,而是你自己。”

03

有人拿霍尊陈露的瓜跟吴亦凡都美竹比,请注意吴亦凡是涉嫌强奸未成年人。如果吴亦凡在跟都美竹交往的同时,还跟其他女生交往,被都发现锤他是个渣男,这只能说明吴亦凡的私德有问题,但是涉及不到犯罪。吴之所以被抓进去,是因为警方调查之后,发现他存在着其他问题,主要是涉嫌强奸未成年人。

霍尊跟吴亦凡的事不是一个性质。

霍尊跟陈露是属于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你情我愿谈恋爱,就跟咱们普通人谈恋爱一样。

说到这里,我引用情感作者包士山说的一段话:

要强调一个残酷的真相:在法律上,感情分文不值!
不管陈露对霍尊付出有多大,哪怕为他放弃了自己的前程,但如果霍尊要跟她分手,她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哪怕她向法院起诉,要求霍尊补偿她这8年青春的损失,是得不到法庭支持的。
不过,如果陈露有证据证明自己给霍尊花了300万,且属于“借款”,那她可以依法讨回。一句话,法律只认可钱财方面的付出,不认可感情的付出

说了这么多,最后再三警告女生们,不要再谈个恋爱就放弃自己所有。你为什么让自己那么做呢?男人不是你的事业,你怎能为了爱情就轻言放弃所有。爱情只是你人生的一部分,你可以好好谈恋爱,但是要继续搞自己的事业。不要指望着男人感激你,感激可不是爱情,当你的爱情需要感激,一切也就变了味。

不要在爱情上失去自我,不可盲目自我牺牲。

今日话题:两个人恋爱长跑,分手了,该向男方讨青春损失费吗?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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