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吴亦凡 拘留 坐牢
刚刚,平安北京朝阳发布了一则消息:吴亦凡被刑拘!
1个小时阅读量就是3000万,评论区万众欢呼!可谓是大快人心!
但我觉得吴亦凡更可能是自首,毕竟他说过:
如果有这类行为,我会自己进监狱!
现在像吴亦凡这么讲信用的明星已经不多了!值得减刑两三分钟,狱警到时候一定还要问一句:怎么样?我很厉害吧?监狱很大,你忍一下。
那么,吴亦凡这次进去,到底要判多少年?加拿大人的外籍身份会不会脱罪?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所以,警方肯定是很非常大的把握的!而且掌握了实锤证据。此外,从历史情况看,强奸拘留,极少最后是无罪的。
8-20年
根据《刑法》对强奸罪的定刑标准,强奸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平安北京朝阳的通报中提到“多次”,那么可以肯定是三次以上,强奸罪基准刑是三至五年(也就是强奸一人且在不对受害人产生其他伤害),强奸两人以上加两至三年刑期,每增加一人加两至三年。
再根据都美竹的一些爆料信息,其中有未成年人,而且对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生理和心理的影响,涉及未成年人基准刑就要增加40%以下,而且可以从重处罚,造成一定伤害且传染性病的再增加两至三年。
综上结论:
如果都美竹爆料未成年和造成伤害这两项属实,那么最低定刑10年,
假如再考虑到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以此平民愤,或许20年不为过;
如果爆料中涉及未成年、造成心理和生理的伤害不属实,就只是从“多次”且以最小标准三人来算,且以最低标准量刑,共计也最起码是8年。
外籍身份问题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吴亦凡不是加拿大人吗?中国法律能制裁到加拿大人吗?会不会遣送回国?这个请放心。
1.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会依照中国法律惩处,并不会因其外籍身份而脱罪。
2.享有外交豁免和特权的人才不适用中国法律,吴亦凡应该没这个资格。
3.而且中国和加拿大没有引渡条款,所以他只能坐牢完毕在离开国内……
4.外国人犯罪一般会判处驱逐出境,是在刑期执行完毕后强制驱逐,并十年内不得入境。
必须查查团伙
而且,吴亦凡干那些事肯定不是一个人干的啊,团队什么的查查看有没有团伙,比如表哥和经纪人都算在内,另外圈子里面查查看有没有同类,比如那个也说自己很传统的二代,也是十分很有必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冥冥之中自有公道
吴亦凡还是太贪心了,在都女士曝光他的时候,他表现得居然一点也不心虚,就好像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亏心事一样。换个聪明人在当时应该立即宣布退出娱乐圈甚至回加拿大避一避风头。
他只要回加拿大,甚至不用宣布退圈,都也拿他没办法,警方也引渡不了他,这案子有有效追溯期,他只要不踏入中国半步,他就可以逍遥自在
而且,第一次通报你们注意了吗?都美竹没有报警,而且没有任何一个受害的少女报警。报警的是吴亦凡的妈妈!当时她想告都美竹敲诈,于是警方介入,查出了一个双面骗子,再深入调查,才有了今天。
据说他过去十年赚了二三十亿,真的够用了,没必要还想着洗白形象继续混娱乐圈。
一个加拿大人,涉嫌强奸中国女孩,甚至未成年少女。在当下中国追求公平公正的语境之下,在强烈的舆论声讨中,注定是跑不掉的!
吴亦凡的名气这么大,警方发布这种通告一定是很有底气的。回旋镖啊!真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冥冥之中自有公道。
不得不说,时代真的变了,以前那种飞扬跋扈行不通了。低调和朴实才是主流。建议明星们学一下刘德华,关掉打赏;企业学一下鸿星尔克,多捐款。
最后,必须提醒一下:
狱警小心了,他可能会用牙签开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