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失孤
相信许多人都看过《失孤》这部电影。
《失孤》是2015年制作的一部“打拐”题材的电影,由彭三源自编自导,刘德华、井柏然、吴君如等主演。
影片讲述了1998年,雷泽宽(刘德华主演)两岁的儿子雷达丢了,雷泽宽开始了长达十四年的寻子之路。
一路上雷泽宽历经艰辛,还认识了四岁时被拐修车小伙曾帅。雷泽宽帮曾帅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母。
随后,他骑着曾帅送他的摩托车又踏上自己的寻子之路。
“只有在路上,我才感觉我是个父亲。”
电影中最令人深受触动的一句话莫过于此,这是一位来自山东聊城经济开发区李太屯村民郭刚堂对导演彭三源说的原话。
而郭刚堂就是电影《失孤》中刘德华扮演角色“雷泽宽”的人物原型,一个全国各地寻找儿子的父亲。
他骑着摩托车走遍了中国绝大多数省份,车后的旗子上印着儿子的照片,而郭振就是电影中所要找的孩子“雷达”。
时间回到1997年9月21日。
郭振和邻居一个小姐姐一起在屋外玩耍。之后,他再也没有回家。
据小姑娘后来回忆,一个陌生中年女人用毛巾给郭振擦了一把脸,郭振就被抱走了。
从此踏上漫漫寻子路。二十几年中,为了寻找郭振,他骑摩托车找遍全国除新疆、西藏外的所有省份,行程逾50万公里。
有多远?相当于绕着地球走了12圈还要多。
今年,是郭刚堂寻找儿子的第24个年头,他的精诚所至,终于换得金石为开。
7月11日,从郭刚堂处获悉,郭振找到了!《失孤》这部电影在上映后的第6个年头,也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有没有想过放弃?
据郭刚堂回忆,只有一次,骑到大别山碰到大雨。
山里的邪风让雨点加速,石子一般抽在头盔上,发出爆炸一样的声音。山路上,摩托车推不动,雨水灌到头盔里顺着头皮往下淌。
郭刚堂在心里骂,老天爷,我都已经这样了,这雨就不能停吗?风就不能小点儿吗?
老天爷没听,一股强风把郭刚堂和破摩托一齐拍在山路上。
所幸路一侧有一排一尺多宽的水泥桩,不然掉下去就是悬崖。卡在水泥桩中间望悬崖,郭刚堂觉得跳下去把一切了结也挺好。
“不是想放弃郭振,是想放弃自己。”
但这时候,歪斜的摩托车后座上的旗子还在风雨里飘着,发着啪啪的声响。
他幻听了,那声响像是郭振在说,“爸爸别难过,我一直陪着你呢。”
来不及收拾悲伤,活着,就要在寻找儿子的路上。
朝随初阳、夜伴星光,身披雨雪风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一路走来,与其说是寻找,不如说是赎罪、是折磨自己,求一份心安理得。
最初,郭刚堂只为寻找自己的儿子上路,途中,他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
后来,他帮助其他走失孩子的家庭一起寻找,并成立天涯寻亲协会,寻找工具也从摩托车变成了互联网,发动社会力量,让众多家庭重新团圆。
一幕幕的团聚,让郭刚堂既欣慰又失落。欣慰的是,在他的帮助下,让许多家庭找到了失散的孩子或亲人;失落的是,郭振仍未找到。
他不知道的是,郭振就“藏在”距离他200余公里外的“灯火阑珊处”。
郭振的找到,诚然是《失孤》中高僧所说的“你找他,缘起”使然,但是在偌大的中国寻找一人无异于大海捞针,郭振找到的背后离不开国家的鼎力相助。
7月13日,据公安部发布会介绍,近期,公安部技术比对会战专班发现线索后下发指令。
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扎实工作,成功找回电影《失孤》的被拐儿童原型郭新振,并顺线侦查,抓获了当年拐卖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
郭振是其拐卖的第一个孩子,并卖回了老家河南林州。
6月,在公安部组织的技术会战期间,专家们勇于创新,克服儿童失踪被拐时体貌特征与长大后差别较大的障碍,突破技术壁垒,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在河南发现疑似郭新振的线索。
根据公安部指令,河南公安机关采集相关人员DNA信息进行复核检验,确认河南该人即为郭刚堂夫妇被拐24年的儿子郭新振。
山东聊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赴河南、山西等地,围绕当年收养、拐卖情况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抓获了当年拐卖郭新振的2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扩线深挖。
固然,不少类似于“郭振”的孩子重新回归家庭是值得庆贺的事。
但是我们不得不深思,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尽管公安部门对拐卖妇女、儿童严惩不贷,严厉打击,拐卖态势仍然猖獗,这是为什么?
养儿防老、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封建思想的弥留。
尤其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许多家庭即便是有多个女儿,依然想要生儿子。
女儿多的家庭,由于承担不起抚养成本,选择把女儿卖掉,至少能活下去;
而没有儿子的家庭就萌生了“买儿子”的想法;
男性人口过多,娶媳妇又成了一大难题,“买媳妇”就成了一种手段。
买方市场的存在,巨大的利益诱惑,让一些人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有些地方甚至有人以此为职业,谋求发财致富。
这些人贩子必须得到严惩。但不可否认的是,除了人贩子,还有一方应该问责。
众所周知,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如果买方市场遭遇严厉打击,缩小甚至消失,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的产业链就不可能形成,这类犯罪也不可能如此猖獗。
有人会说,在一些地方,买方的确对被拐卖人很好,甚至会与之产生感情,难以割舍,但这并不能成为为犯罪开脱的理由。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买方的存在,才使得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大量存在。
不管买方平日里表现得多么善良,但是,在个人私念和公共利益之间,在自我家庭所谓的幸福与他人家破人失之间,买方仅顾及自我的感情需要,而将社会规则、道德底线扔到一边;
此外,买方对拐卖人口的不良行为构成了一种隐形的恶意助推,成为拐卖人口邪恶链条上的终极一环,却不必担心受到任何司法处罚,这种犯罪零成本,让收买者更加肆无忌惮。
所以,他们并不是无辜的。
既然妥协与退让不足取,那么,需要的就是严刑峻法、是典型案例、是法律站出来。
真正给予人民承诺和保障,消除非法需求,进而消除市场,态度必须鲜明,如此才能扭转局面。
其实,早在2014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买方入刑”兼顾社会与法的双重伦理,是一种法律修改,还是对打拐行动的完善修补,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自该法律施行以来,我国贩卖人口、亲子走失的数量直线下降,堵上了社会伦理和法律伦理的巨大亏空。
现行的盗抢拐卖儿童案件年发案降至20起左右,且基本实现了快侦快破。从中也可以看出,“买方入刑”势在必行。
个人认为,“买方入刑”只是第一步。
如果成本太低,买方依然会存在侥幸心理,仍可能会选择顶风作案。
只有做到“买卖同刑”,让法律真正成为悬在这些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利剑”,才能充分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让买方以及潜在的买方,都意识到自己会为之付出巨大代价,从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
对于历史积累案件,2021年1月,我国还启动了“团圆计划”,时隔24年,郭振被找到也离不开这项计划的实施。
“团圆行动”是公安机关开展的查找被拐失踪儿童的专项行动。
全国公安机关依托“打拐DNA系统”,通过积极完善父母寻找失踪被拐儿童信息、广泛采集疑似被拐人员数据、及时组织技术比对核查、扎实开展积案攻坚等工作,全力侦破一批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一批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介绍,
截至目前,已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2609名,其中时间跨度最长的61年;
侦破拐卖儿童积案147起;
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372名;
各地已组织认亲1200余场;
其中,6月1日,公安部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发布了全国3000多个“团圆”行动免费采血点地址、电话后,已有近万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免费采血。
目前已帮助306个家庭实现了团圆。
岁月漫长,斩不断血浓于水的亲情;时空阻隔,挡不住寻亲的坚定脚步。
在此,也呼吁那些知道自己身世的“孩子”勇敢站出来,让那些“买卖人口”者无处遁形,还社会一片气正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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