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高考历史上最大作弊案


常言道“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然时至今日,诸多社会新闻,给这句话打上一个问号。

“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的争议不绝于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项过错造成的伤害,严重程度随时间而加剧,司法的矫正和回望,并不能替换时间,弥补曾经缺席的公正。

比如说作弊。在某些语境下,作弊被称为“考试犯罪”,既是犯罪,就存在过错方和受害方。在通常情况下,作弊伤害了其他参赛者公平考试的权利,即“机会平等原则”。。

但话说回来,作为一种投机,一种借用某种主客观条件走捷径的方法,作弊的内涵和外延其实都非常之大。小学生在考场里传纸条叫作弊,天生藉家庭经济等条件获得最优越教育资源、或天生智商超群的少部分人,也属于一种有违“公平”的作弊。

真正的公平性在各个层面的确都难以实现。而一直以来,被寄予公平期望和定性的大型考试,当属甚至仅属高考。

在我国实施了大半个世纪的高考,一直被视为实现社会纵向流动的一项重要人才选拔制度,公平性和开放性是它的核心要义,也因为制度性的程序公平和信息透明,高考的竞争性历来有增无减。多少人和家庭因为它改变命运,直至今日,中国学子对其有多么重视,直观来说,光从疯炒起来的学区房价就可见一斑。

高考的确改变了数以亿计人和家庭的命运,但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文化人口、地理、就业及教育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高考的公平性问题一直存在,且一直具有很大复杂性。

高考的公平性一旦被动摇,社会的基本公平底线必然受到触犯。

目前在我国,高考作弊的惩处方式,只限于教育部的明文规定:

(教育部33号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夹带、抄袭、冒名、泄题等行为之一,且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纵然如此,仍年年都有人以意想不到的方式铤而走险,

而回溯古代,走近高考的前身——科举,这项几乎贯穿我国整个封建时代,被《剑桥中国史》誉称为“古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的人才考核制度,会发现:今天的问题,一百年前、一千年前都如出一辙。

几乎可以说,有考试存在,就会有作弊存在。

在没有数据信息的时代,作弊和防止作弊,古人都可谓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


古代作弊,路子有多野

史册载入了几例臭名昭著的作弊故事,它们把中国古代整个取仕制度的一些弊端缀连起来,勾勒出在国家和现代社会之前,业已存在的一些基本面相。

古时国人作弊的伎俩千奇百怪。但大概就是三类:请托、替考和夹带,恶劣程度依次递减。

我们从程度最轻的说起。

古时候的夹带黑科技,不容小觑。

 “银盐变黑显影术”,就是一项适用于作弊的技能。原理依仿苏轼在《物类相感杂》里记载的“盐卤窗纸上,烘之字显”,把衣服的夹层写满文字,混入考场后用蜡烛点火即现字。

写满密密麻麻字体的夹带上衣

而替考,一些考生家财颇丰,但生缝不能买官的朝代(唐、清都命令可以“捐官”),可能会请人当自己的“假手”,作代考。

假手又分为替名入试和就院假手两种,前者指替考者入场,被替者不入;后者则指替者和被替者二人同时入场考试,在考纸上互换姓名作答。

“假手”在现代有了另一个解说,即为“枪手”。不过现代的“枪手”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现象”,多指替人创作如写剧本、文案等,甚至发展成一个专门的职业。

据闻晚唐诗人温庭筠就是个著名“假手”,曾凭一己之力,帮八个人答完了考卷,《唐书》记载为“私占授者已八人”。但讽刺的是,温庭筠自己多次考进士多次落榜,一生郁郁不得鸿志。

而请托,请看晚唐著名诗人杜荀鹤的名句:

“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族在朝中。”

诗名虽高却屡试不第,他归咎于“无亲族在朝中”。当时的请托风潮抑制普通人的向上流动,当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以情托;而他这种无势、无财又无关系的,只能请托无门。

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制造了清代载入史册的最后一起科举舞弊案。光绪十九年,周福清之子周用吉,即鲁迅之父参加举人考试,周福清得知主考官是自己曾经的旧时股交,便动了心思,便用书信传递贿赂一念。谁知主考官殷如璋无意中当众拆阅了书信,一起堂而皇之的贿考丑闻就此暴露在世人眼前。

此事败露后,周福清被锁拿下狱,后因“关节未成,赃未与人”(作弊未遂),被判定为斩监侯。周家从此时开始穷困潦倒,周福清则在郁郁不乐中度过了三年,直到1904年逝世。

鲁迅在为《阿Q正传》俄文译本写的自叙传略中回忆,其祖上本是殷实富足的大家,“但到我13岁时,我家忽而遭了一场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我寄住在一个亲戚家,有时还被称为乞食者”。

这一起大变故就是周福清的舞弊案。从中也可看出,直到近代前夕,我国对作弊的惩处力度一直未曾松懈。

至少,明面上是如此。


防治作弊一条龙

对作弊的严控,根本上是由制度本身或考试结果的不公,激生出来的。

科举刚开始实行的一段时期,几乎每个朝代都会面对取士不公的指责。

开科取士,考中者少,落第者多。每逢考毕,角落里总是哭成一片。妥善地安抚落第士子,成为统治政府不得不解决的重要问题。

重中之重第一步,就是严令防控作弊。

防作弊,要从走进考场前开始层层把关。

从报名的环节开始,就必须严密核查户籍,防止冒考、替考。

据明《八闽学政》记载,巷里保举制度是报名参加科举的必备环节。考生须先由“本图里长开报童生”名单,而后送“县逐名审过”,最后“里邻户首甘结一纸”。

由于参与保举之人要负连带责任,因此这个环节能过滤绝大多数的冒籍考生。

正式开考数日前,还要实行一项“锁院”流程,即在正式开考前数日将考官集中到一个院子中,派专人监管,严禁与外界接触。

明成化二十二年应天府乡试,八月“七日锁院,廿七日撤棘”,历时21天。关起门来考试,也不失为一个绝妙的笨办法。

为了防止替考、假考等舞弊情况出现,清朝还制作了“浮漂”。

相当于今天的准考证,记载着考生的姓名、籍贯、年龄等基本资料,包括个人体貌特征(甚至是胎记)、家庭住址等。考生需持浮漂到所在的州府、县衙门报考,得到官府的认证后即验明身份。

金朝规定考生入场前要脱掉衣鞋帽,进行裸体搜身,甚至要打开发结,连鼻孔、耳朵眼儿也不放过。

世宗完颜雍即位后,觉得对考生脱衣检查实在不雅,不利于金朝笼络文士的大局,便又开设官办浴池,令考生考前皆入浴,事后另换统一服装入场考试。几乎等同于“光溜溜地进来,光溜溜地出去”。

乾隆时期,作弊可谓蔚然成风,进场核查严苛到什么程度?

打个比方,彼时男性已削发留辫,考前搜身除了浑身脱光,甚至连鞭子都要拆开来严查是否夹带。

据悉,清乾隆九年,北京分三场考举人,第一场就搜查出二十多个“夹带”(自然,这二十多人后来也被相应判处),到第二场,竟然有2800多名秀才直接没敢来参加考试。作弊的人数之庞大,可想而知。

可以确定的是,随着封建朝代中央集权的加强,防止作弊的律法和手段只会愈加严密。

明清时期,朝廷下令所有考生考试时需要有五人相互担保报考,如果一人有作弊行为,其他五人都会受到牵连。

为防止人情的串通和勾结,除了连坐制,不能放过的还有试卷递交和检阅这一“藏污纳垢”的关键环节。

武则天时期开始采取糊卷法,它也是今日试卷密封的最初来源。

此方法获后世沿用,但人性的投机本性总能无限拉垮制度的完密性。糊卷法实施后,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在某处句子内暗藏关节,所以事实上,糊名、誊录等法只能防范一定的作弊。

进入考场后,真正的战役才开始。中国的科举考场,最广为流传的恐怕要数“号舍置度”。考场是单人的隔离间,《明史》云“诸生席舍,谓之号房”。起初由木板和芦席搭建而成,后因失火导致很多考生丧命,后改为砖墙结构。

成千上万个“号房”面积平均长五尺宽四尺高八尺,换算下来约1.65长1.32宽,而古代参加考试的都是成年男性,科举考试往往历时三场,每场整整三个昼夜,连起来九天九夜,考生只能在“号房”里吃喝睡,形同坐牢。

陈独秀《实庵自传》:一进考棚,三魂吓掉了二魂半,每条十多长的号筒,都会有几十或者上百个号舍,号舍的大小仿佛现时警察的岗棚,然而要低得多,长个子站在里面,是要低头弯腰的,这就是那时科举出身的大老以尝过“矮屋”滋味自豪的“矮屋”……考场内厕所附近位置的别名叫做“屎号”,如果不幸座位编在“屎号”,三天饱尝异味,还要被人家议论是干了亏心事的果报

遗憾的是,纵是坐牢,也不能杜绝为求功名之欲滋生的作弊,甚至为某些形式的舞弊提供了更合适的孵化所。

考后主要有两种手段再次保障公正性:其一是誊抄,古代科举皆以文试,文又主指成章作文。将所有试卷誊抄一遍的方法虽然原始,但却能致命打击一种舞弊方法:一部分考生会在考卷上故意写错一个字或者某个字的写法比较特殊,借以串通考官作弊。

第二种核查手段叫“搜落卷”,盛行于明清,主考官可在同考官未推荐的试卷中再查阅一遍,果有异材,亦可收录,称为搜落卷。目的是防止同考官舞弊,同时可弥补阅卷中的疏漏。

到此为止,一场大考算是终结,考与应考双方犹如打了一场对仗,但归根结底,整个考试过程中的“侦察”与“反侦察”,仍然都是浮于形式表面的。

它们不仅没有任何环节能保证百分百的公平公正,且不论制度的形式如何改进,公开考试的隐秘暗处从来存在。

而更根深蒂固的、顽劣不止的作弊,深嵌于整个国家机器的制度肌理,其滋长与发酵,深埋整个社会秩序的基底里。防止舞弊的任务之重、尝试之繁,自古以来丝毫不亚于积弊深重的反贪反腐。


小心你的脑袋

“作弊的后果”是什么?

最表层,是被当时抓获后的物理惩处,甚至是纵使侥幸逃脱后的东窗事发。

集权统治时代,罪与罚都十分严苛凌厉。为保证最大程度的管治效果,对“惩”的重视甚至比防还重。并且,随着中央集权高压统治加强,同一行为的惩罚力度往往只会越来越高。

比如,在进入考场之前的搜身阶段,一旦被查出夹带,宋代只不过驱逐出场并取消下一年的考试资格,明代则是杖责,严重的还会发配边疆充军。

对考官的配合作弊,惩罚也十分严厉。唐高宗龙朔三年,主考官董思恭接受考生的贿赂后泄露了进士策问试题。后来东窗事发,三司会审初判朝堂斩决,后因董思恭临刑前告发别人,被免死,流放岭南。

电视剧《雍正王朝》里,清雍正元年的科考试题被皇三子弘时泄露出去,不仅公然大卖,还拉拢考官张廷璐,后者甚至趁机夹带了七名考生。明目张胆如此的舞弊案最终暴露,考官张廷璐最终被菜市口斩首处决。

对作弊惩罚的严苛,对应的是深层次的“后果”,作弊对其他考生、社会风气、乃至精神层面的伤害。

投射当下,教育和考试公平性的破坏,带来最严重的后果之一,是对更多将未来希望寄予高考的下一代的精神腐蚀。

实行“一考定终身”人才选拔制的国家和社会,大多反思过公平之真义的问题。

泰国电影《天才枪手》里,优等生帮助富家子弟考试牟取暴利,而他们商议“勾结”作弊的场所,是一家名叫“诚信”的铅笔厂,颇具讽刺意味。

《天才枪手》剧照

值得反思的是,这部电影将作弊譬喻为一种对僵化制度的反叛,教育的恶直接带来的是公平选拔的失序,直接刺痛的是身处教育体系中的孩子。当未成年人一边唾弃成人世界里的潜规则,一边拙劣而卖力地加入这场被污染的“竞争”机制里,贻害的将是不可预估的无数后代。

2020年,我国高考报名人数1071万,比去年增加40万;而刚过去的2019年高考总报名人数达到了1031万,创十年来高考人数最高峰。

高考仍然在持续给予人十年寒窗的希望,“千军万马独木桥”的阵仗只会愈加汹涌。

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机会仍然算一种稀缺资源。无论程序正义是否纸糊,无论结果公义是否能得到保障,千万青年仍然只能硬着头皮去考,孤注一掷去试。

当仅剩不多的公平领地被侵涉,不仅仅是高考,甚至所有公开公平考试制度的信度和威严,都变成了纸老虎。

从伦理角度而言,捍卫规则是与权利随行的义务,但从法律角度而言,今天的高考作弊,不涉刑法,只属违规。

再强调一遍,有考试存在的地方,就有作弊存在。而公平不仅具有历史性,且作为一种主观价值判断,考试的公平既是一种原则, 也是一个理想,还是一种过程。

从科举到今日,对这种公平理想的期待和努力一直在持续,但任何一项制度都很难堪称完美。

尤其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僵硬的制度纵使能保证程序正义,也难以避免权力的介入,及对人的多样性发展需求之兼顾不到位。正如韦伯在《经济与社会》里所说,“制度是一种独立于个人意志的、非人格化的机制,它没有憎恨与激情。”

回到文首那个看似无关紧要,实则不可绕开的问题: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公正”必然能够保证“公平”吗?

而目前我国的高考,仅仅在程序上力图做到了“公正”、“公开”,但只有结果符合社会道德期待的公平,才能称之为“正义”。除了对流程作弊的防控,其他亦有许多根深蒂固的地方存在亟待弥补的公平性阙漏,比如最基本的机会平等、入学成本平等,男女高等教育权利平等,包括入学后的论文造假、抄袭等等。

制度的僵硬性和高考话语权的武断性,本身也为打规则的擦边球提供了空子可钻。如果一考可以“定终身”,也可以“毁终身”,高考促进社会流动的本意变质,甚至造成流通管道阻塞愈烈。

如此一来,是否有必要思考更多模式和形式,去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原则?

甚至,这项几乎作为唯一的高等教育入学途径,是否仍然是当下社会最适合的选拔方式?高考是否可以朝着兼顾更多样性的考核模式重塑和改革?

说了这么多,最后结合全文做个小结——十年寒窗的成果被人窃取这种事,要放在几百年前,可是要掉脑袋的。


作者 | 南风窗记者 肖瑶

编辑 | 何焰

排版 | 凑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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