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杨洋方声明
最近有网友曝料说,杨洋“违反疫情规定”,“被遣返”的信息,北京悦凯影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上面的信息为不实信息,杨洋于今年3月初前往苏州进组筹备新戏,后随剧组转至其他城市。对于网络传谣的信息,已让律师介入,并对侵权信息进行了取证保全,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随后又发布了,关于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捏造有关杨洋先生“逃离上海并遣返”等不实言论的起诉准备工作;被列举了,杨洋之前被侵权,并起诉并立案的相关案件。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谣言止于智者,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类似这种事情,其实之前确实也有很多,比如去年赵丽颖、王一博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胜诉、喜天影视力挺张天爱、佟丽娅去北京海淀公安局报案,这些都是关于网络谣言,关于明星的谣言;上面这些案件都得到了相应地处理,造谣者或罚款或拘留。国家对于这种事情绝不姑息。
造谣者势必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奇怪的是,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
值得一提的是,上面有几个案件指向的都是一个公司的员工。虽然后面公司说是个人行为,也没有证据表明跟公司有关,只能认为,在那个公司工作真是闲得蛋疼,还有那么多时间去组团恶意诋毁明星的声誉。
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那些发布这种信息的人,真的是闲得蛋疼的那些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