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已经凉了的流量明星
来源:21财闻汇
近日演艺人员郑爽被曝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一举引爆舆论,引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严查,央视、澎湃新闻等也纷纷对此事作出评论。
另外,郑恺被300亿A股娱乐巨头光线传媒“上门”追债一事也引发了网友热议。
此前,多家明星近期接连注销工作室,引发网友猜测“娱乐圈大瓜来了”。
央视热评: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
央视新闻发布评论称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有“限薪令”
为什么郑爽还能拿天价片酬?
郑爽天价薪酬加逃税嫌疑的大瓜,再加上郑爽为省钱要丢弃生病宠物、在超市偷吃东西不付钱等刺激性极强的细节,在舆论场引发广泛的讨论。
但该议题显然不只是明星八卦,而是涉及行业政策和法律问题。
澎湃新闻评论,流量明星天价薪酬,不是新话题。这不是普通人的仇富心理,因为即便对照欧美日韩那些成熟市场,某些流量明星收入也是高到离谱。这种畸形收入分配状况,促进的不是影视业的繁荣,而是恶性循环。
流量明星们霸屏的影视作品,质量普遍不高,可以说挤压了优秀演艺人员的生存空间,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这些年不少优秀优势行业从业者,都曾“炮轰”过这一现象。老戏骨们片酬低甚至没戏演,一些流量明星却片约不断、片酬惊人,同时批量制造垃圾。这对于行业发展显然不是好事。
早在2017年,国家相关机构就发布相关规定,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可是2019年郑爽还能拿到单部1.6亿的片酬,这种“运作手法”为什么能蒙混过关,是需要反思和追问的。
流量明星之所以天价,早有业内人士分析,和市场畸形有关系。当一部剧能不能卖,卖不卖得上价,全看有没有流量明星的时候。那流量明星的价格,必然就是天价的。可问题在于,近些年很多流量明星拍的电影、电视剧,并没有取得多高的票房,口碑更是烂到无以复加,为什么他们还是能这么“香”?
此外更重要的,对郑爽这个“大瓜”,还需要增加法律吃法。依法纳税是公民义务,明星用阴阳合同去逃税漏税,这就是违法行为,不能道德谴责就作罢。现在证据已经曝出,相信税务部门会及时介入,给出权威的调查和处理。
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惹猜疑
天眼查数据显示,最近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娱乐圈似乎即将迎来大震荡。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注销的名人如下:(时间倒序):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郑恺公司被强制执行3300万
近日,“郑恺公司被强制执行3300万”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4月26日,上海猎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京0101执4503号,执行标的33000000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此次被执行关联案件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猎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
启信宝显示,上海猎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丁晶。股东信息显示,郑恺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持有90%股份。
这次被强制执行,郑恺声誉受影响最大,身份或转变为“老赖”。
根据案件详情,这次合同纠纷在2019年12月就已存在,光线传媒要求对郑恺公司进行财产冻结,冻结公司名下账户内4139万元,如果存款不足就要查封或扣押其他财产。
虽然2020年7月,双方已经经过调解进行结案,但从现在公开的强制执行要求来看,这九个月里郑恺并没有把钱凑齐,4139万还剩下3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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