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元气森林运营事故损失或超200万
近日,元气森林淘宝店铺被曝出现运营事故,79元的元气森林气泡水打折卖3.5元!错误的价格导致该款气泡水销量暴增达30万单。同时有运营人员称自己的失误给公司造成200多万元的损失,请求消费者退款,并表示“好人一生平安”。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消费者更关心的是,低价抢来的气泡水,商家需要发货吗?记者请教了律师。
“错误定价”气泡水被疯抢
“双11”预售已经开始,最近消费者纷纷付定金,遇到1折还不到的商品谁不心动?10月26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元气森林一淘宝店铺因优惠设置错误,原价79元一箱(12瓶)的气泡水,其购买3箱,最终付款一共花费了10.55元,平均每箱约3.5元,这意味着每瓶仅需3毛钱,而日常价为4.8-6元每瓶。
扬子晚报记者发现,在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有消费者晒出购买1000箱、10000箱的订单截图,更有消费者称一次性拍下了30000箱。
但不久后,有自称元气森林官方运营人员私信消费者,表示出现如此大的打折力度,是因为个人设置错了优惠,目前已给公司造成了200多万元的损失,由于自己是一个普通农村家庭90后打工人,孩子刚出生、有房贷,需要供养双方父母,为了带着刚出生的孩子生存下去,恳请消费者申请退款。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直言,气泡水的成本没有多少,实际损失应该没有200万这么多。有网友质疑这是店铺策划的营销事件,怀疑是商家自我炒作。也有网友表示虽然同情元气森林的遭遇,但客服发的文案是抄的,认为此举是在拿员工勒索客户,工作失误就需要付出代价。
10月26日,据媒体证实,元气森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淘宝店铺出现了运营事故,目前正在想办法妥善处理。
低价气泡水商家是否需要发货
那么,消费者低价抢来的气泡水商家需要发货吗?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在小红书等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晒出了主动退款的截图,理由是对“乌龙事件”理解并同情,“打工人都不容易”。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这件事有争议,但我倾向于继续履行。”另一位律师对扬子晚报记者表示,消费者有权不退款不退货,商家则需要按照消费者支付的价格正常进行发货,哪怕价格出现了“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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