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经常能看到粉丝手撕明星经纪公司的,要不就是嫌公司不作为,要不就是质疑自己的偶像没有得到重视,明星被塑造成了一个非常被动、非常可怜的职业,但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前不久,张恒因为一些原因晒出了郑爽当初和网络剧《倩女幽魂》签的合同,看到合同中的细则才知道,身为一个顶流演员在选择剧本的时候竟然有这么大的权力,一点都不惨。
在这份合同上可以看到,郑爽身为女主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决定权。
在男演员选角方面,片方在签合同之前会告知郑爽男演员的人选,男一号和男二号都需要征得郑爽同意才能进组,不仅如此郑爽还有权推荐自己喜欢的男演员,如果片方需要更换男主演还需要再次获得郑爽的同意。
也就是说,看起来是片方在进行选角,但是身为大女主的
郑爽在男主的选择方面有很大的决定权
,可以说在不考虑片酬和档期的情况下,郑爽想跟谁合作都可以。
不仅在选搭档方面郑爽有很大的决定权,在剧集杀青后,郑爽还有权与制片人一起,对成片后期有知情权和决策权,这一点也是非常可怕的,身为一个演员她竟然还要参与到后期制作中来,权力过于大。
在剧本方面身为女主的郑爽很占据主动性,
如果拍摄开始后剧本出现了不良信息或者损害了郑爽的声誉,那么郑爽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还不需要退还已支付的片酬。
并且合同中还规定,片方在拍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剧本中的郑爽的戏份,不能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剧本确定的内容,除非能够协商一致,如果片方没有按剧本拍,那郑爽依旧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作,并且不退还片酬。
就是这份对郑爽非常有利的合同,片酬竟然还高达4800万,并且这4800的片酬还是郑爽的净收入,因为合同中已经明确说明,片方会为郑爽缴税,也就是说郑爽压根不需要再去关心纳税的事情。
看完郑爽这份影视合同,也是让之前不好的困惑都迎刃而解了。
众所周知,杨紫在拍摄《女心理师》的时候,正是她跟剧组推荐的井柏然,最终剧组也采纳了杨紫的建议,现在终于知道杨紫当时为什么能够想找谁演男主角就找谁演了,看来她跟郑爽的权利也大差不差啊。
这也不由让人想到了《青簪行》的风波,当时很多粉丝都在说杨紫被剧组骗了,骂片方改剧本之类的,要知道以杨紫的咖位来说,如果剧组真的违约那杨紫大可以单方面解除合作,还不需要退片酬,何必要吃这哑巴亏呢?
所以说粉丝们也大可不必替偶像卖惨,尤其是那些顶流的粉丝,要知道以她们的地位来说片方也要冲着,她们又怎么可能受到委屈呢?如果一部戏能决定男主还能赚上千万也算委屈的话,那我们对委屈的理解可能是有偏差了。
不得不说张恒这次爆料,真的是让吃瓜群众们长见识了。留一个课后讨论:你觉得身为一个演员,应该对片方的选角指手画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