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检察建议促整改:快递企业不再留存纸质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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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发表自话题:快递业信息泄露再调查

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单未对用户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等有效保护措施,直接显示客户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4月22日,最高检发布11件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甘肃省平凉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快递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98.82%受访群众 希望

对快递单个人信息采取隐藏保护措施

甘肃省平凉市辖区内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单未对用户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等有效保护措施,直接显示客户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重大隐患。2020年6月29日,甘肃省平凉市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上述线索并进行初步调查属实,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调查。

平凉市检察院通过对快递单拍照取证、走访营业网点、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明辖区各快递企业的快递单均未对收寄人姓名、手机号等采取隐匿措施,也未进行信息安全提醒。对此,平凉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展随机问卷调查,参与调查的群众中,90.59%认为快递单可能泄露个人信息;98.82%希望对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采取隐藏等保护措施;100%认为有必要加大对快递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力度。

检察建议 督促邮政局

履行快递市场安全监管职责

2020年8月12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

办案过程中,平凉市检察院与平凉市邮政管理局就完善快递单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进行多次磋商,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公益诉讼志愿者作为听证员。会上播放了快递单泄露公民信息新闻调查短片,讲解了相关法律政策,进行了多媒体示证,听取了平凉市邮政局和快递企业代表意见。

听证员一致认为:平凉市普遍存在快递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风险,平凉市邮政局对快递行业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应当加强监管。2020年9月8日,平凉市检察院向平凉市邮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快递企业采取有效手段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专项整改

隐匿化技术处理保护个人信息

收到检察建议后,平凉市邮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邮政行业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的通知》并进行专项整改。对快递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要求快递企业规范管理和定期销毁快递运单,杜绝倒卖用户信息前科人员从事快递行业,对快递单采取隐匿化技术处理等措施;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制宣传,对快递员进行用户信息安全培训。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平凉某快递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2020年10月14日,平凉市邮政局就整改情况向平凉市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经抽样调查,快递企业有的在运单加盖了个人信息保护提示印章,有的在快递网点和快递车悬挂了信息安全提醒标语。顺丰快递单和快递员通信终端用户手机号已全部实现隐匿化技术处理。其他快递企业正在参照推进。各快递企业销毁纸质运单105万份,所有快递企业今后不再留存纸质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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