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害人的家属来讲,劳荣枝死刑究竟能否给他们带来些许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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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发表自话题:劳荣枝听到死刑后当场痛哭


劳荣枝的人生颇为坎坷,她中专毕业,是小学老师,却看上了小学三年级文化的法子英,跟着他亡命天涯。落网前,她曾在厦门某酒吧做“客服”,陪酒、聊天、推销酒水。她化名“sherry”,隐藏了一切往事。

1996年的碎尸案曝光后,南昌市公安局曾下达通缉令,描述了她在九十年代时的特征:“身高一米六三,体态适中,长发披肩略带卷,眼睛较大,右眉有一绿豆大的肉色痣,会讲标准普通话,擅长在歌舞厅当三陪小姐,喜化浓妆”。

劳荣枝布下美色陷阱,将殷建华诱骗到家,他最终在笼子里惨死。警方发现时,他的尸体高度腐坏,接着又在冰箱中找到了木匠的尸体。但在当年,法子英在供述中包揽责任,七次否认劳荣枝涉案,还声称两人早在1997年分手。她的落网,将进一步还原真实情况。

就算还原了真实,法子英已经死刑,劳荣枝也差不多会是死刑的结果,那么,对于被害人的家属来讲,劳荣枝死刑究竟能否给他们带来些许慰籍?

或许有吧,在法庭宣判的那一瞬间,大概会有一种“亲爱的xx,你看到了吗,他罪有应得,你可以瞑目了。”

但是出了法庭,再过日子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么一个活生生的人永远离开自己,这种悲痛不是书面上“一命抵一命”能填补得了的。失去了的生命,无论如何补偿也回不来的。

小编认为相信慰藉肯定是有的,虽然可能只是霎那之间,虽然未来肯定还会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

都说法律是高压电,有人去碰了高压电被电死了,被电死这一行为存在什么意义吗?唯一的意义可能就是告诉别人,这个高压电是真的,不要乱碰。

当时听过的一个废处死刑的一个理由,听起来很理性,是说什么受害者家属在之后,会没有经济来源。你杀了那个死刑犯,不让它流着,补偿受害者家属。

乍听起来似乎的确很理性,如果你要理性的深秋,如果真的是从经济角度出发的话,那我干嘛不直接把犯罪者的器官给拍卖了呢?然后把拍卖所得来补偿受害者家属不是更合适嘛?

难道你还真的以为杀人犯可能会重新融入社会吗?就算他真的侥幸融入了,你还指望他能成为马云?

还有个理由是说废除死刑后,犯罪率非但没有提升反而下降了。这更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说法,世上是先有犯罪率的下降,继而才会出现废除死刑的说法。

最后补充一点,你说有没有那种不怕死的?当然有,但是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害怕死亡的。不可能因为有人对青霉素过敏,就全世界的停用青霉素。那你也不可能因为有人不害怕死刑,就说死刑没有价值。

因为他不怕死,所以我不杀他,而且偏要让他活着,这种想法不是很中二吗?当然,如果你说让他活着是为了让他受各种酷刑,让他生不如死,那这种提法我还是很支持的

罪行虽然有大小,但是恶行总归都是恶,无论如何,犯了错,就认错,就点为了你的罪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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