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男子箱子内藏女尸打车被识破
先入为主是解谜最大的障碍,因为推理是把自己想象成凶手,而不是把凶手想象成自己。
我的分析分为四个部分:四类物证、抛尸地点、死亡时间和案情推测。
一、戒指、项链、裙子、箱子
关于戒指和项链
第一、确定侦破方向是首要工作,因为一旦判定失误,就会导致侦破工作南辕北辙,徒劳无功。而这两样饰物对侦破工作或具参考价值。如果两样饰物是金银钻石制品,那意味着凶手大概率不是图财,而是(情感)纠纷。那么在确定尸源后,警方排查范围就陡然缩小了很多。
第二、哪怕两件饰物并不值钱,但相比其他物证,它们更具标识性。确认尸源通常是比对市内失踪人口登记以及向社会征集线索(实际上郑州警方也是这么做的)。
如果被害人体貌特征和某失踪人相符,或者其家属、朋友、同事根据警方通报前来认领,那么无疑可以更迅速地确认其身份,并展开进一步侦查。而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尸体已经高度腐败,相貌难辨,那么这两样饰物或可起到关键的作用。
关于裙子
箱子里有一件丝质酒红色吊带裙。这才是本案最具价值之处。如果把破案视为解谜题,这就是题眼。
看警方通告,这该是一条睡裙,至少肯定不是被害人全部衣物。那么,凶手为什么拿走被害人其他衣物的同时,单留下一条睡裙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此即被害人死亡前的衣着状态。
同时,这里面还有两个重要的“隐藏信息”。其一是丝质衣物通常穿起来比较凉爽。穿着这样的睡衣,说明室内温度较高。其二是被害人死亡前穿着睡裙,却没穿内裤。或者凶手抛尸前留下了睡裙,却剥走了内裤。无论哪种原因,这种“只见内衣,不见内裤”的状况,比较符合性犯罪特征。
关于香囊
有知友推测,放香囊是为掩盖气味。若真如此,那只能说,凶手实在是天真。因为尸臭是极其强烈的刺激气味,根本不是区区5个香囊能掩盖得住的。
所以,凶手此举,要么有特殊心理/癖好,譬如对死者心怀愧疚,要么就是他不了解尸臭,且当时尸体尚未明显腐败发臭。这一条隐藏线索至关重要。
还有一条隐藏线索比较重要,香囊不似男性物品。那有无可能是凶手作案后购买以图遮蔽气味呢?几无可能。因为香囊气味较柔和,要掩盖气味不如直接买卫生球或厕所里常用的那种挥发性除臭盒。
这意味着,香囊更可能为被害人所有,而它的用途就是放在箱柜里驱虫增香。再结合被害人临死前的衣着,她在自家遇害的可能性极大。那这5个香囊有无可能是被害人放入旅行箱中,携带至酒店呢?对于1只旅行箱来说,为了驱虫增香,放5个香囊是否显得太多了?
关于箱子
箱里除了尸体,及其穿戴的裙子、饰品,只有5个香囊。这也就意味着,要么箱子是凶手新买的,要么是凶手/被害人原有的,为了装尸体而把里面的物品腾空了。
从图片目测,箱子似乎不像是新买的,但也不排除3个月里,处在垃圾堆,外有风吹雨淋,内有尸体腐蚀。所以显旧。
看箱子款式,似乎更可能是男性所有。但实际归属,目前还难下定论。也许二人是情侣,男方携箱子来投,也许二人并不相识,箱子为女方所有。
关于箱子,实际可供分析的信息是:因为是用来装塞尸体,那么除了要求被害人身材娇小外,还要求凶手处理时间适当。因为尸僵形成约1-3h,扩散至全身大约需要4-6h,24h后逐渐缓解,持续3-7d完全缓解。所以凶手要么是杀人后立即装塞,要么是等尸僵化解后装塞。
究竟是哪一种,可参考的是,温度。高温会加速尸僵的形成,也会加速缓解。因为被害人临死前着装清凉,所以他处理尸体的环境温度不会低。尸僵会形成的比较快。同时较高的温度也会加剧腐败,但据受访者表示,3月时见到箱子,并闻到些许腐败味道,但并不明显。
同时考虑凶手没有摘下可能有利于识别被害人身份的戒指、项链,也没有剥尽其衣衫,且目前曝光的信息里,也未见凶手有损毁尸体的行为。那么被害人死亡后被迅速塞进箱子的可能性更大。这一点比较重要。当然,如果被害人尸体有损毁,比如多处有骨折,或遭切割,那上面的推论就是空谈。
二、关于弃尸地点
凶手装箱的目的显然只有一个:弃尸。前文分析过他在被害人死亡后迅速用箱子将尸体弃置。这意味着他早就知道这个弃尸地。即,他的生活轨迹和这个地方有(过)重合。
这个地方有两个特点,一是毗邻建筑工地,二是临近公交车站。过往行人很容易看到这个垃圾堆。
实景拍摄
作为抛尸地点,它偏僻,但并不隐蔽,醒目但并不惹人注目。显然,如果是想永久地隐藏尸体,这里绝非理想选择。但如果凶手只是想延缓案发时间,以便逃亡,这里基本可满足条件。
三、死亡时间
发现尸体是在6月,法医推测死亡时间在3个月以上。即2月底至3月初。
而据目击者描述,箱子在3月份时就已经被遗弃在那里,因为天气较冷,当时并无明显异味。但他同时声称从箱子破损处看到了骨头。
常温下,白骨化大约需要14天,3月份郑州的温度较低,大约在6-10摄氏度。所以市民看到箱子时,被害人应该已死亡至少超过2周。即3月15日以前。而3月15日是郑州最后供暖日。和被害人临死前衣着清凉相吻合。
2月底至3月初正值抗疫关键阶段。在这个时间节点,入住酒店较为不便,所以,凶案发生在居所的可能性最大。和上面对于香囊来源的分析相吻合。
如果居家,按说疫情期间,凶手处理尸体的时间非常充裕,可他只是抛尸了事,说明他要么是受客观条件所限,不方便操作,要么是没胆量碎尸(碎尸对人的体能和心理素质要求极高)。
关于案情
综合以上分析,汇总如下:
1、被害人身着睡裙,似在居所遇害。
2、被害人“身着睡裙而未着内裤”,似遭遇性侵。
3、弃尸未毁尸,弃尸地只能延缓案发并不能彻底隐藏犯罪,似乎凶手心理素质较差,急于逃亡。
4、未摘下利于识别被害人身份的戒指、项链,放入根本不足掩盖尸臭的香囊,似乎凶手反侦察能力较弱。
以上这些迹象都让本案看起来更像是激情犯罪,而非蓄谋犯罪。那么,什么情况下能让她穿着睡衣在居所遭到性侵,且待其死亡后,凶手又不愿将尸体留在现场呢?有无可能是入室劫盗遭撞破进而见色起意,最终杀人呢?此类凶案后续鲜有抛尸情节,因为对绝大多数凶手来说,实无必要多此一举。
所以,熟人间发生纠纷,激情杀人的可能性更高。
另外,警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若非烟雾弹,则意味着尸体和失踪人口的信息比对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即,被害人失踪至少3个月,其家属、周围人很可能并未报案。由此可知,她在郑州或有住所,但不会是本地人,且家庭关系疏离。异地漂泊,香消玉损,无人问津。
结合以上种种,凶手该是她同居/合租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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