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养乐多因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等处罚事由被罚款45万元
近日,养乐多因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等处罚事由被罚款45万元。7日,@养乐多活性乳酸菌 发布消息称,养乐多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处罚。自从事发的去年4月以来,养乐多一直督促旗下子公司对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虚假商业宣传难逃行政处罚
货比三家、择优购买,这是消费者普遍的心态。有些商家为了抢占市场,通过做广告、发放传单等手段故意夸大事实,散布一些令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此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如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或个人,为了竞争的目的,针对不特定的商业竞争对象,故意制造和夸大事实,公开以言论、文字、图形等形式,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从而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对于如何判断广告的内容是否具有虚假宣传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根据接受宣传的消费者的理解,而不是经营者的理解。一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缺乏仔细分析广告内容的注意力,只是以普通注意所得到的印象作为选购的基础,所以应当以一般购买人的注意力作为认定标准。只要会使一般消费者产生误解,就应当判断其为虚假商业宣传。
虚假宣传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五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现阶段我国对直播中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处罚仍处于相对克制阶段,除构成犯罪外,很少用虚假广告罪来进行惩戒。但随着直播电商迅猛发展,对消费者的影响越来越大,所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法律对该部分的规制也必然会越来越严,希望相关行业中的从业人员能够提高相关法律意识,不要觉得大家都这么做我也这么做,最后成了“直播电商虚假宣传判刑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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