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到丈夫裸聊音频想离婚被驳回!法院:证据侵犯被告隐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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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发表自话题:父亲裸聊被要挟儿子察觉及时报警

#录到丈夫裸聊音频想离婚被法院驳回# 王女士今年31岁,西安人,2013年和张某结婚,次年2月儿子出生。婚后不久,张某被单位外派至江苏工作,她和儿子住一间房,张某出差回来单独住一间。发现张某在家经常接电话偷偷摸摸的,王女士怀疑其出轨,并开始寻找证据。一次,张某回来休假,王女士趁其酒后昏睡时猜出其手机密码,看见手机内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还有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为进一步寻找证据,王女士在张某的卧室床头柜放置录音笔,录到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语音。

2019年4月,王女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了张某的手机截屏、手机中的录像,以及张某在成都、内蒙古等地旅游的朋友圈截屏和录音音频作为证据,请求与张某离婚,孩子归她抚养,位于城北的一处房产归她所有,分割夫妻共有的其他财产等。被告不同意离婚,并辩称,外出工作是为维护家庭生活,并已申请调回西安,而王女士说他婚内出轨纯属猜忌。

对于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两人虽系夫妻关系,但依然在婚姻中享有作为独立个体的隐私权,被告的手机系承载其个人隐私的载体并设置了密码,原告采取猜测密码的方式进入被告手机拍摄所取得的证据,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故其合法性法院不予认可,证据确认无效。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也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其合法性法院也不予认可,并确认无效。2019年6月10日,未央区人民法院驳回王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王女士认为,双方互相忠诚是婚姻的基础,她提供的都是很重要的证据,没想到法院竟然不支持。在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决满6个月后,2020年6月,王女士又在张某的居住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另行起诉。据悉,12月14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华商报;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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