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官方通报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调查结果:不构成违法犯罪 保安停职
近日
西安地铁一名保安
拖拽一女乘客离开车厢的视频
引发网络热议
9月2日
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纪委监委
通报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
西安轨交共7人被处理
保安员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停职
全文如下
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其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事件被爆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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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热评●
中国交通报官微@交通发布 :维护地铁安全 切记合法合规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该名女乘客已经违反了相关条例和相关法规,那么地铁运营方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后续执法工作。一旦地铁运营方工作人员“越俎代庖”,不仅稍有不慎就会处置不当,还会无法可依,让“有理”变“无理”。
@中国妇女报:城市管理要依法文明有温度
确保地铁安全运营,应该带着人性温度。如何更友善且合法合理服务、管理值得深思。地铁运营是城市运行的血液命脉,多一些合法合规合理,就会多一份城市温暖。依法文明有温度的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名片。
央视网:维持秩序别用力过猛
乘客在地铁上发生口角引起争执,这本是常事。但最近发生在西安地铁内的这么一个“小矛盾”却酿成了大舆情,引得全网关注。关键的争议点是,西安地铁保安员在拖拽涉事一方的女乘客时,方式过激、动作过大、用力过猛,在大庭广众之下,女乘客衣服被撕扯得面目全非以致衣不蔽体。
西安地铁的模糊回应不但未能止息争议,反而进一步造成了舆论的撕裂。
地铁运营安全为要,但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方式方法。对于一名手无寸铁的女士,如此强拖硬拽,甚至不顾及女性的基本尊严,不通情也不合理。而且,安保本意是维持秩序,但在拖拽过程中反而造成了新的更大混乱。西安地铁在回应中,提醒广大市民乘客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这一点我们深以为然,但讲文明不应只针对乘客,面对乘客的管理者、运营者们更应该讲法治、讲文明,多思索如何用柔性引导、充满关怀的方式化解矛盾、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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