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郑爽偷税被查!央视评:谁偷税谁就得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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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发表自话题: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2.99亿元


郑爽又惹上大事了!“代孕”事件过去以后,前男友张恒和郑爽始终摩擦不断,打了好几场官司,本来还只是私人恩怨。但是没想到,今天爆出的“大瓜”恐把娱乐圈吃瓜群众和税务局都惊呆了,郑爽又一次刷新我们的认知和底线!

影片片酬1.6亿,日薪208万!郑爽嫌少……

张恒揭露郑爽单部影片片酬高达1.6亿,并实名举报郑爽涉嫌巨额偷税漏税、“阴阳合同”,最后隔空喊话@国家税务总局,求彻查!

你没看错,这单单一部影片片酬不是160万、不是1600万,是1.6亿!这部影片拍摄仅仅耗时77天,也就是说郑爽每天的日薪是:208万!

看到这里,吃瓜群众瓜都吓掉了,郑爽一天工资抵得上多少人几十年工资啊!更震惊的是这个数字还是“讨价还价”的了,郑爽还对片酬不满意,希望加到1.8亿,嫌少……

一部影片拿1.6亿?要知道,之前可是有明星限薪令的!

2018年8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以及6大影视制作公司就曾联合发布《关于抵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其中规定单个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而郑爽一家,正是利用了“阴阳合同”瞒天过海。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据张恒爆料,阴阳合同的事情是发生在拍摄电视剧《只问今生恋沧溟》,又名《新倩女幽魂》期间的。张恒表示,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实控公司增资1.12亿,以此躲避限薪令。

网传“阳”合同:片酬4800万

网传“阴”合同:增资1.12亿元

张恒放出的这些记录如果属实,那么郑爽一家将面临很严重的处罚,甚至可能有牢狱之灾。

张恒声称:郑爽的律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指控他教唆郑爽偷税漏税,并遭到郑爽拒绝。这引起网络上扭曲事实近乎疯狂的洗地造谣行为,让张恒震惊,可能正是张恒本次爆料的导火索之一。

网友:不就是1.6个亿?不吃不喝2000多年我也可以!

日薪208万,一部影片1.6亿,究竟是什么概念?不仅连岛叔难以想象,有才的网友们更是算出了赤裸裸的扎心真相!

假设,你月工资5000,一年6万。

想要挣到1.6亿,需要2666.67年。

你大概需要从公元前645年

也就是春秋战国开始,不吃不喝存到今天。

人家一部烂片,就能换你你几千年的自由。

月薪上万又如何,

一年工资等于郑爽工作28分钟

网友表示,上坟都没见过这么多,

1.6亿的冥币都买不起

开始畅想日薪200多万的生活了,

可惜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严谨一点,别说日薪208万了,

就算零头——日薪8万,

也是根本不敢想的啊!

更有人根据郑爽张恒描述估算,郑爽日均208万,年收入劳逸结合情况下6.4亿。按1爽=6.4亿为计量单位,估算出大厂们一年收入约等多少爽?

再看看各个代表学术顶尖的知名高校的项目资助,所有学校都不到“1爽”,其中清华大学项目拨款不过=一部烂片片酬。

货车司机因为2000元罚款而选择自尽,打工人为了几十块钱而扣扣嗖嗖。而劣迹明星却拿着日薪208万还不满足,还要塑造“明星很苦”的敬业人设,真的让人看不过去!

别说演戏、背台词了,给我日薪208万,只要不要命的都行啊!即使天天学高数都行!

如果说天价薪酬还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张恒接下来曝光的“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问题,可就不是什么能靠“公关”糊弄过去的小事了……

更意外的操作!避个税、阴阳合同,郑爽妈竟是“税务高手”…

爆料中可以发现,没想到郑爽妈竟然还是个“税务高手”?

爽妈在和张恒的聊天中,提到郑爽的个人片酬4800万,如果是直接按劳务报酬算的话需要缴纳40%的个人所得税。

她表示,要让郑爽成为她公司的签约艺人,这样就可以将40%的个税降低到20%左右。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这么做有没有道理呢?先看看个税的情况。如果按照税改前的居民劳务报酬计算,即使是阳合同,郑爽的收入也大大超出50000了,因此超出部分税率按40%计算。

因此应纳税款:

20,000*0.2+30,000*0.3+47,950,000*0.4

=19,193,000

爽妈就想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最后只交20%+的税。

而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就是由郑爽妈妈持股的公司。经过这番操作,郑爽可以直接“节省”税款20%,也就是约960万左右。

而金额更大的部分则是“阴阳合同”中的增资“阴”合同。

据张恒披露的增资协议流水表显示,在2019年6月,也就是成立后不久,该公司就有了第一笔增资资金了,约有1.08亿。而郑爽其母正是该公司股东。

来源:天眼查发布

而在2019年8月1号,影视公司向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转完最后一笔增资资金后,这些钱分别在8月6号和7号,以”借款“的名义转到了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慧艳账户中,再然后这笔钱就不知道去了哪里了…

张恒已将此事直接喊话国家税务总局,如果爆料内容属实,那郑爽决不再是仅仅“封杀”那么简单了,而是触犯了“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也是说,如果确实涉及偷税漏税,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郑爽一家只有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稽查,及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滞纳金等,才能免于牢狱之灾。

目前相信税务部门很快就会介入调查了,郑爽的一系列操作究竟是否会触犯税法,静待税务总局给出最终结果!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明星动辄上亿的片酬、百万日薪,算是刷新三观了。在我们还在“扣扣嗖嗖”凑外卖红包,为了便宜几块钱而在商家活动里算半天的时候,这些明星却拿着天价报酬,一天赚普通人十几年的收入。

特别是郑爽这样的劣迹明星,即使一年赚入好几亿,也还嫌不够多,通过各种手段想办法偷税漏税。袁隆平年薪30多万,中科院院士年薪约20万,若是跟郑爽比起来,只有0.00047“爽”。薪酬和实际功劳真的太不成正比了!

无论是996打工人,还是体力劳动者,几万块就能够改变很多事。而对于明星可能只是一顿饭,一件衣服。

我们也经常累到头晕眼花,但还得坚强地撑下去,因为有家要养,有日子要过。反观一些明星,只要不耍大牌都是优点,稍微疲劳一点就是铺天盖地的“敬业”人设刷屏。当然这还不算什么,更有郑爽一类明星白白拿着天价薪资,做出各种突破下限的事,可以说把法律和人性都藐视了。

当一个人走上被金钱蒙蔽的道路时,也许命运早已决定。所谓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就让我们静待后续发展吧!

标签组:[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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