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陈露否认索要分手费
爱情失败的结果,不仅仅是伤心难过,也可能是人财两空呀!
舞蹈演员陈露炮轰霍尊事件在微博上掀起热搜足一周,瓜越来越大,目前的结果是爆出陈露跟霍尊开口900万做“分手费”,引起多方律师争议;另一方面,霍尊已“星途暗淡”,甚至至少已“阶段性社死”。因爱成恨,撕咬何其惨烈,令人怵惕。
这个事件看点颇多,但一个女孩子做了9年或8年霍尊背后的女友,没有名分,被分手,又施行了惨烈的报复行动,其中涉及到分手费和敲诈勒索,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好好讲讲。
吃瓜的同时,也能学下法律常识,到底分手费和敲诈勒索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大家看最近的热点都可以发现,无论是吴亦凡为了不闹大事情,给都美竹转钱;还是最近霍尊与陈露谈及58万分手费的问题,大家对于一方当事人给付分手费,作为结束双方关系的条件,其实见怪不怪了,但为何还是有很多对簿公堂的事情出现呢?
这就在于,分手费和敲诈勒索之间的界线问题,那么分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分手费?什么情况下变成敲诈勒索呢?
1、什么是分手费?
“分手费”并不是一个法律词,而是日常生活中提到的一个词汇,指一方在分手时基于道德自省,主动或者被动给付对方的费用,通常出于补偿、止损等目的。
那么对于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只要是一方自愿给予的,法律不会干涉或禁止;但如果一方以恋爱、同居为理由,要求对方给分手费,补充自己的青春,这种一般不被法院支持哦。
在小包公智能类案检索中输入“分手费”关键词,出现相关类案2876个,其中有追讨分手费但不被法院支持的案例,因为“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在民法调整范围内。
所以要拿分手费的话,最好一次性给清,并且要求声明是自愿的,不然对方后面不愿意给了,也是没办法的~~
给不给,大概率凭对方良心和经济能力了。
2、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恐吓,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有一个基本结构:行为人对他人实行了威胁、恐吓的行为→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要分手费和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
其实情侣、夫妻间因分手费闹僵的案件很多,原因非常复杂,这种行为可能涉及民事纠纷,或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怎样才算构成敲诈勒索罪?取决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是否以敲诈手段,如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获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如果有聊天记录、通话几率、证人等证据证明对方是自愿给予的,没有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那么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敲诈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行为人取得的是对方不法占有的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也很难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例如分手后要求归还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类的,那就不属于。
(3)敲诈具有数额或者次数规定,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多次敲诈的,才可能构成此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来区别看待。
4、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其给予第三者的分手费,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第三者的分手费,一般法院会支持这类主张的,因为实际上已经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且为了维护公序良俗,法律对婚外情所涉财产问题还是比较严格的。
在这件事上,就要看陈露要求的这58万没有涉及到恐吓、威胁对方,以及霍尊是否自愿给予或作为补偿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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