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吴亦凡算了一笔账,赔款金额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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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发表自话题:全网处理吴亦凡参演短视频190万条

仅仅3天,12家品牌方公开终止合约,吴亦凡或面临巨额赔偿。

没想到短短几天,顶流小生吴亦凡疑似实现了从娱乐圈踏足“法制圈”的巨大跨越。

让诸多网友“吴心工作”:形容一点也没有心思上班,只想等着看吴亦凡这件事情最后到底是个什么结果。

对此,注会菌提醒大家:吃瓜要限时,备考得不限时(哈哈哈劳逸结合)。

今天我们就专注吴亦凡的“钱财”,揭开娱乐深水之下,资本的倾覆与自救!

一、品牌方全部解约,代言违约金高达2亿!

吴亦凡事件爆发后,其工作室首先采取了一贯线上冷处理的方法:不回应。

毕竟,线下用钱可以解决的事,没必要拿到台面上,影响明星的商业价值。此时,相关利益方也保持沉默,对事件不予置评。

显然线下的解决方案是失败的,于是线上越演越烈,证据链似乎也越来越可信,口诛笔伐之下,甚至出现了“未成年”“MJ”等违法词语。

这时,韩束首先动了,成为第一家公开向吴亦凡解约的品牌方。

当晚韩束淘宝直播间人数瞬间暴涨,从40人直线上升至369.83万,涨粉21.68万。

直播销量2.77万,单场预估带货销售额达612.36万,打破近日带货记录。

而被代言人殃及到的良品铺子和腾讯则没有这么幸运。尤其是良品铺子,股价下滑近10%,一小时直接跌掉15亿。

韩束和良品铺子无疑在用鲜活的数据向其他品牌方展示:公开解约才是对的!

紧接着其他品牌方纷纷出手,截至7月20日,共计17家品牌方进行了宣发切割动作。

其中,10家品牌方宣布终止合作,6家品牌方宣布合作到期;仅路易威登1家表示“暂停合作,直至司法司法调查结果公布”。

二、《青簪行》被迫停播影视违约金或达5000万

除了品牌端,影视端和综艺端的资本方可能更加头疼。

代言端可以撤下物料,如韩束般优秀的处理方式还能再为品牌加一波粉。

但是对于已经拍好的电视剧,怎么换脸?

据《证券日报》报道,《青簪行》第一出品企鹅影视为腾讯控股下属全资公司,第二出品新丽传媒为阅文集团下属全资公司。

7月19日,腾讯控股股价收跌2.57%,阅文集团股价收跌3.32%。


按照惯例,在演员和电视剧方签署合同时,一般会附加违约条件,演员造成的损失由演员本人承担,赔偿上限是所收取的全部合同款。

当初小G娜曝光吴亦凡的视频中,吴亦凡曾拿着合同给小G娜炫耀,一部电影的片酬高达8000万。《青簪行》作为吴亦凡电视剧首秀,片酬肯定不低。

网传明星片酬权力榜TOP100中,吴亦凡排名第15,电视剧片酬达1亿。

而结合2018年“抵制天价片酬,总片酬不能超过5000万”的倡导,按法估计,预估吴亦凡片酬5000万。

《青簪行》诉讼赔偿费,可达5000万。

另外,已经大张旗鼓开过发布会的综艺《当燃了!国潮》,也要面临节目是换人还是停滞的处境。

毕竟每次宣传,吴亦凡的名字都排在嘉宾列表的第一位,合同大概率已经签了。

网传吴亦凡录制《中国有嘻哈》综艺时,片酬为1亿;录制《潮流合伙人》时,片酬为1.2亿。

而2018年9月,综艺限薪令严控综艺节目艺人的片酬,每期节目艺人总片酬不能超过80万元,常驻嘉宾一季节目下来的片酬不能超过1000万元。

则按法估计,《当燃了!国潮》的诉讼赔偿费,可达1000万。

综合品牌端+影视端+综艺端,即1.04亿+1.248亿+0.5亿+0.1亿≈2.9亿。

2.9亿,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此庞大的金额,吴亦凡能还得起吗?

至此吴亦凡身上已无实质性代言,资本方开始了集中自救。

但解约远不只是撤下物料这么简单。

按照惯例,因为明星个人形象受损导致的代言合约终止,如果诉诸法庭,代言人不仅要返还所有酬劳,还要按照代言费的30%进行赔付。

而现实中,为了避免打官司,一般双方会按照应赔金额的80%达成私下和解。

据娱乐圈业内人士丁微透露,吴亦凡的单个代言费超过千万,“多数在1500万/年,这几年有所下降,以前更高,标价2000多万”。

保守按照1000万计算,10家品牌方宣布终止合作,属于80%赔付情况。即:

1000万*130%*80%*10家=1.04亿

另外,路易威登LV签约吴亦凡时,三年的代言费为2000万美元,折合约1.2亿。如果LV与吴亦凡解约,则赔付金额:

1.2亿*130%*80%=1.248亿

这还只是按照惯例赔付标准。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如果事件再升级,不排除品牌方提出增加赔偿金的要求。

三、4次进入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前十被爆料存款达20~30亿

吴亦凡2012年正式出道,2015年与韩国SM公司解约回国开始出演电影,首部主演电影《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就由京圈知名编剧“王硕”执笔,票房2.87亿。

2016年依次参演《美人鱼》《致青春2》《夏有乔木,雅望天堂》《爵迹》4部大IP制作,被外界视为“京圈”力捧的新时代小生。

同年吴亦凡个人商业价值暴涨,位列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第九名,收入高至1.368亿。

2017年吴亦凡再次搭上港圈知名导演周星驰,以一番角色主演《西游降魔篇》,其个人商业价值得到“港圈”验证。

同年吴亦凡进入榜单前十名,以1.5亿排名第十。

2019年他又进入该榜单第十名,2020年排名第八。

从2019年开始没有公布收入,按照2017年收入水平1.5亿计算,吴亦凡的个人收入至少高达7.5亿元。

都美竹曾在爆料中指出,“你这十年已经够精彩了,普通人哪能赚到二三十个亿。”

这句话可能有夸张,但也能看出吴亦凡的资金之雄厚,是以亿级别去计算的。

2.9亿的赔付,或许真不是个大数目。

除了被影视资本力捧,同时拿下LV、宝格丽等顶奢代言,吴亦凡还构建了以表哥、母亲为运营主体的商业“帝国”。

不止是搭上资本的快车,吴亦凡自己也是“资本”的一环。

四、关联公司接连注销目前仅剩1家为存续状态

2018年,经过2年的财富积累,吴亦凡正式成立潮牌“A.C.E”。

据工商资料显示,A.C.E品牌的注册实体是天津星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于2018年10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孙小义,吴亦凡直接持股天津星运文化45%的股权,为最终受益人。

值得一提的是,天津星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幸运如我(北京)珠宝有限公司占股55%,,而这也是小米生态链企业。2017年,吴亦凡曾为小米手机代言人。

不过,未到一年,吴亦凡退出A.C.E股东之列,转而新增股东吴亦凡前东家香港星睿、小米生态链企业天津米小福、吴亦凡表哥吴林名下股权投资企业宁波泛音堂,其中香港星睿占股43%为最终受益人。

香港星睿文化则是由吴亦凡母亲吴秀芹于2014年成立,也就是说换来换去,A.C.E的主控权还是在吴亦凡家族中。

随后2020年,音乐厂牌“20XXCLUB”官方微博注册,所属实体为天津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股东香港星睿文化,占股49%。另一股东为北京凡世文化,占股51%。

北京凡世文化正是吴亦凡现在工作室的所属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吴亦凡的表哥吴林,监事为吴亦凡母亲吴秀芹。

至此,围绕香港星睿、和北京凡世文化,吴亦凡家族创立了A.C.E和20XXCLUB两大品牌。

另外,非品牌路线的公司还有很多家。以吴林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11家,事发后11家已经接连注销5家。

对于企业营收状况,这些公司均选择不予公示。

目前吴亦凡关联公司仅一家厦门亿和云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存续状态,其余均已注销。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林,吴亦凡持股99.99%,为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

明星为什么开这么多公司?又为什么近日接连注销?我想前者大家有所了解,注会菌之前也解释过,就不再赘述。

至于近日接连注销,网友们的看法都集中在“查税”这块儿。

有网友猜测,加拿大国籍的吴亦凡这是想转移资产到国外。

知乎网友表示:吴的资产如果在加拿大,那我国的法律真就拿他没啥办法,别说违约,这种只是民事纠纷或者商业纠纷,只要吴提前跑路,并转移资产到加拿大,想追究其责任都很困难。

对此,网友直接喊话国家税务总局,速度来查!

伴随其商业价值的直线下滑,吴亦凡要赔付的远不止2.9亿,还有自2015年来在中国构建的赚钱体系。

五、法律只是最低道德要求流量造星的标准或许更高一些

截至目前,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人民日报、央视网、中国妇女报等官方账号已经相继发声。

7月19日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表示:

“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行业自律惩戒也绝不会手软。”

随后人民日报转发该篇博文,表明了立场和态度。

7月20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发布盖章公文——《关于做好劣迹艺人风险控制的通知》,文中强调:对劣迹艺人“零容忍”,不给歪风邪气以可乘之机。



这让注会菌想起了2020年罗翔老师在脱口秀节目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

其实我个人觉得,人们本身不需要普法。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深以为然。流量造星时代,对艺人的要求如果只有法律底线,难道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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