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失孤
万恶的人贩子
《失孤》由刘德华、井柏然、倪景阳等出演,主要讲述刘德华寻子的故事。影片中的主人公刘德华饰演的是一个农民,也是一个父亲。为了寻找他被人贩子拐卖的孩子,骑着一个破旧的摩托车,走遍了所有人流密集的城市。而他的衣服和脸也留下了深深的岁月烙印。
这部电影是由真实故事改编,再配上刘德华精湛的演技,完全将真实事件的整个过程活脱脱地演绎出来。
尤其是当刘德华在寻子十多年未果后,一个人蹲在寒冷的风中吃着"冰冷"的泡面作短暂的歇脚时,脸上露出的那种坚毅和藏不住的辛酸顿时让人心疼不已。
对此网友们也纷纷表示内心抑制不住的波涛汹涌:
而在后面人贩子带着小孩子在车上,刘德华一个人骑着摩托和他擦肩而过时,小孩的哭喊,人贩子看到刘德华车上飘着的横幅后的心虚、害怕,刘德华脸上露出的迷茫,完全形成了一幅揪心、可恨的鲜明画面。
此时真是希望警察霎时将这个人贩子捉拿归案,以法律制裁她,或者天道再轮回,再将之前人贩子反被卖的故事重演。
当然,提到了之前人贩子反被卖的故事我们也可以简单地了解一下。
说实在,之前此消息一出,着实振奋人心,网友们也都相继拍手称快。可是在一审时,受害人刘慧反而被判三年。
对此,网友们百思不得其解,似乎不怎么满意这个结果。随后纷纷公开表明自己的立场,恨道"人不贩我,我不贩人,人若贩我,我必贩人。"
看完这则新闻时,笔者心里很是复杂,拐卖儿童的妇女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被拐卖,毋庸置疑,这是她自作自受。
可是刘慧呢?本是受害者,却因为自救而贩卖妇女(人贩子)反被定罪。
其实笔者很赞成网友说的,我们人也应该如此,而且单方面来说刘慧的行为也算是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二审出来后,大家也是皆大欢喜。
无论是电影还是现实,我们都可以管中窥豹。大家都是非常痛恨人贩子的,而人贩子的这种行径也是泯灭良心的!
我们都知道,孩子不仅是相爱的两个人爱的结晶,也是一家人、乃至一族的希望。
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说,刘德华在剧中为什么非得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古人说,事非经过不知难。试问,如果是你的孩子你真的能如此的释然吗?
对于这样的问题,其实网友们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可见,孩子真的不只是父母的事。说实在,如果父母停下来了,父母又该怎么去生活呢?
在剧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人贩子造成了多少幸福的家庭瞬间破裂,人贩子是万恶的,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去选择原谅他们。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自由,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先去了解一件事的始末后再下决定,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该无缘无故地去伤害别人,尤其是这种胜却绞心般离别带来的痛。
正如剧中的母亲,丢失孩子后,整个人心都碎了,每天魂不守舍,每天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看着都让人心疼,而她的家庭更是无法令人去想象。
谁家的父母不心疼自己的孩子
刘德华在寻子的路上同时也帮着别人找孩子、找父母。而在剧中,他遇到了一个被拐卖的孩子。
当这个孩子问他,你们做父母的都是这么不爱自己的孩子吗?
刘德华说,没有父母不想好好的看孩子。又解释了自己孩子丢失的原因。
是呀,哪有父母不心疼自己孩子的。现在多少父母出门在外打工不就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呢?
孟郊有诗言,"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一针一线皆是父母对孩子的爱。而父母也常常因为孩子变得异常的强大,为母则刚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在离别时刘德华补充道,多个留言,多个盼头。而后刘德华才知道这个孩子也是被人拐卖的。
是呀,常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同样地,在如今发达的网络信息化时代,多一条留言就相当于多一个朋友,多一个机会。
很幸运,在大家的帮忙下,他们很快就帮助这个被拐卖的孩子找到了自己的家人。
在现实中,很多失散和被拐卖的孩子也是通过网络的助力才找到的,对于这一点,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予肯定,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去助力和点赞。
在剧中,当刘德华帮助这个被拐卖孩子找到自己父母,回家的那一刻,他哭了,哭是因为他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
幸福的是他帮助别人找到了回家的路,找到了失散的父母;不幸的是别人家的孩子找到了自己的父母,可是十多年了,自己的孩子又在哪里呢?
看到这一幕真的很让人扎心,声泪俱下的画面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懂得那种伤痛的无奈和别有一番滋味的辛酸。
对此,网友们也身同感受地说道:
"鼻子酸酸的""我怎么突然想笑了"
"初当父亲,我知道的"
无论是"突然笑"还是"鼻子酸酸",其实都是因为这部电影触动到了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
当然,看了一遍电影后,有的网友可能会说,这部电影根本就没有主线。
没有主线是因为他们都忽视了刘德华虽是电影里的主角,但是生活中我们都是"刘德华"。
这种失子带来妻离子散、孤苦伶仃的锥心的痛是很多人无法感受得到,也不敢去经历的。
立法立法,最好是死刑,将这些人统统绳之以法
老子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剧中的人贩子虽然在最后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笔者想,当这些人贩子被抓的那一刻,我们很多人都觉得是大快人心。
但回到现实,事实如何,我们又该如何呢?只有立法!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三年,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五年,绑架罪起刑为十年。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罪量刑明显低于绑架犯罪。
可是仅仅如此就够了吗?因为一人之私导致两个人、一家人甚至是几家人都要长时间地承受本不该承受的别离之痛和更大的痛苦与付出。
笔者看,绝对不够!
据网上新闻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寻亲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提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
张宝艳认为,
而此语一出,也被网友们"顶"上热搜,引来热议。
对于张宝艳的建议,不少网友表示支持:人贩子就应该重惩、严惩!
有人认为,有买就有卖,想要杜绝这种行为,买卖双方都应该重罚:
还有人认为,应该健全举报奖励机制:
可见,提到人贩子人们早已咬牙切齿。从中我们也可以知道,人贩子单单做几年牢根本不足以平民愤,也不足以弥补他们犯下的滔天大罪。
在剧中当刘德华找自己的孩子而被"孩子买家"打,以及人贩子被抓被判刑时,
网友们也都纷纷表示:
可见,无论是现实还是电影,人贩子和买孩子的人都已经触犯了众怒,碰到了道德的底线。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职业存在的前提都是因为社会有所需要,且它也能提供这种需要。因此,人贩子存在也是因为有人有这种不正当不道德伤害别人的需要(买孩子)。
对此,双方都是触犯了法律,都是"人贩子",都应该按罪处罚。
是电影也是生活,最终都是可怜天下父母和孩子心呀。
笔者真诚地希望"人贩子"们都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的孩子被拐卖,你们是何感受?十月怀胎,连筋连骨的痛,谁不曾刻骨铭心?
最后,笔者用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来结尾: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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