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吴宗宪金句
注:采访对象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吴宗宪:偷我电脑的,一定觉得我是个圣人; 林心如:这件事一般人也会做;吴飒:我十分期待吴宗宪!“为了保持她们的形象,我坚决不看艳照” 吴飒:心如心如,我们来直接的,你看过艳照门的照片没?点评一下。
林心如:
啊,点评?几乎所有当事人都出来讲了,不关我事的,我就不太方便发言啦。只希望这个风波早点过去。
吴飒:
真低调啊……那宪哥呢,你有没有看艳照?
吴宗宪:
我跟你讲,你肯定不相信。
吴飒:
我相信你,你说嘛……
吴宗宪:
哈哈,我真的没有看。照片都是我好朋友传给我的,但是我真的连看都没看过。因为都是我很喜欢的女生,我觉得最美的部分都是看不到的那部分。你穿个泳装什么的,我都觉得很美,为了让她们在我心目中永远保持美丽的形象,所以我就不看。刚好一个多月前,我的电脑掉了嘛——
吴飒:
啊!你岂不是很担心?难道你都加密了?
吴宗宪:
我一点都不担心,偷了我电脑的人一定觉得我是个圣人,里面都是公文。我也有苹果电脑……但我最近丢的这个是法拉利的,可以用脚站在上面踩的那种。
吴飒:
电脑也有法拉利?!不会是你处理得很干净吧?
吴宗宪:
OK啦,我承认,那台电脑里我曾经download了不该download的东西,哈哈哈哈!但那是给我的制作人看的,《台湾红不让》的制作人,他喜欢看那些,我不喜欢。我比较不爱看那些。
吴飒:
呃……你不爱看假的,你爱看真的……
吴宗宪:
我在台湾口碑是最糟的,但是这么多年来,全部的事情都没有我!
吴飒:
你勇于认错?你是台湾版陈冠希?
吴宗宪:
没有,没有。我没有做过!我没有那么……(大笑ing)
吴飒:
心如小姐呢,你平时跟男朋友情到浓时,会不会也拍这些照片?
林心如:
(爆笑ing)一定不会!没有这个情况!!
吴飒:
出了这个事情之后……
林心如:
没出这件事情之前,我也不曾尝试过!你不要老是设些陷阱让我往里跳,我是不会拍的!哈哈。
吴飒:
(汗)你接受采访真老道啊! “性爱这件事,类似于合同关系” 吴飒:宪哥,你跟冠希熟不?
吴宗宪:
他也是我的朋友啦。但是这件事,他应该要负责任的,法律上的责任。我看他出来用英文讲了很多“apologize”、“sorry”,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抱歉就OK的,道德上的责任已经过不去了。
吴飒:
法律上的责任是指……坐牢吗?
吴宗宪:
Yes!Ofcourse!身心的认错,是必须的。车子把人腿撞断了,那不是say“sorry”,那是“say"sorry"forever。”你们知道有一种罪名叫“过失致死”吗?谁开车撞人是故意的?有一种“sorry”是不用说的。对那些女星,现在赔偿也是没有用的。我如果是陈冠希的话,我真希望我被判刑。
林心如:
我不太赞成宪哥说的。你说,这个东西一般的人可能也会拍的吧?只不过因为陈冠希他们是艺人。不能说艺人拍的就是淫照,你们(平常人)自己拍的又是什么呢?对不对?
吴飒:
完了完了,分歧了,分歧了!
吴宗宪:
当然,你会说拍照是他们的自由啊,他们又不是故意掉的。但是,性爱这件事,是两个人的事情。你们类似于合同关系,你和你的另外一半,你们是联合演出啊!如果是你,你愿意给人家看吗?比如说我们俩……
吴飒:
不,不……
吴宗宪:
哈哈,比如,我们俩是男女朋友,你要拍照,OK!但是这个秘密是属于我跟你的,我要保守它,就好像你也要保守它一样,你就是要把它带进棺材里,否则你就是对不起我。
吴飒:
看来有分歧了,说不清,说不清。跳过!宪哥,有人将谢霆锋评为年度最可怜的男人。
吴宗宪:
我觉得他是很惨。但作为一个男人,心胸应该宽广一点。当然,我可以劝别人,但是我做不到。哈哈!
“我是台湾娱乐圈里最好的一个人哪”
(责任编辑:CL) [我来说两句]上一篇:关于女人的格言经典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