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赏析周杰伦《夜的第七章》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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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发表自话题:沉默的真相解析

因为曹仁的这个……

有点难以吐槽……我就不写那一话了。

但最近一直没有更新。

就写一写,夜的第七章这一首歌的歌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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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首歌,写词的人不是方文山,而是黄俊郎。

以父之名的词,就是出自他手。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首歌的MV和歌词的内容是不搭的。

在赏析歌词的时候,不能以MV为依据。

而是需要结合福尔摩斯和周杰伦本身来看

就歌词本身,是以我的视角,用书写的方式,来进行推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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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小巷12月晴朗

1983年,被介绍是说是周杰伦开始练琴的年纪。

但很显然,这个年份,再加上月份。

就极其容易联想到1893年12月,发表的福尔摩斯最后一案。

可歌曲里描述的案件,又不是最后一案。

所以,很容易理解,时间是故意给弄错的。

关于最后一案,讲述的是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两人,在莱辛巴赫瀑布同归于尽。

而在这件事后,福尔摩斯假死,隐姓埋名。

而歌曲的开头,点名了1983年,即是意指1893年最后一案。

想要表达的是,这个被歌曲记载的案子,是周杰伦所扮演侦探的最后一案。

夜的第七章

这牵扯到歌曲的歌名。

按照我的理解,章,是乐章的意思。

JAY,范特西,八度空间,叶惠美,七里香,十一月的肖邦。

依然范特西,周杰伦第七张个人专辑。

同时在歌词里,夜的第七章,表示的是侦探正在写的第七章。

夜,是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夜里(快要黎明的时候,这在下面的歌词里有所提示)

上面的时间,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的时间。

而福尔摩斯的对手,莫里亚蒂被称为犯罪界的拿破仑。

贝多芬第七交响曲,演出之际,拿破仑帝国正是溃败之时。

打字机继续推向接近事实的那下一行

这一句歌词,是一个过渡性的歌词。

讲述的是歌词里的,夜的第七章的作者侦探,继续思考探寻真相。

而在歌词外现实中,周杰伦继续谱写夜的第七章(第七张专辑)。

关于这一点,在福尔摩斯归来记,应该是孤身骑车人里。

福尔摩斯是这么说的。

我几乎错把你当成打字员了,显而易见,你当然是一位音乐家。华生,你注意到那两种职业所共有的勺形指端吗?不过,她脸上有一种风采。

即是把打字员和音乐家放在了一起比较。

如果我们回到这首歌上,就是两种身份的对比。

周即是歌曲里使用打字机写作的侦探(打字员),又是谱写第七章的音乐家。

歌曲里,侦探用打字机写的是第七章,这个章,是章节的章。

而回归到周杰伦自身,就是他正在弹奏他的第七乐章。

孤身骑车人这个案子,关键词,跟踪。

石楠烟斗的雾

猎鹿帽、风衣,烟斗,小提琴,是福尔摩斯的一种外在形象。

在福尔摩斯的案件中,烟斗出现过一些次,出现的材质有异。

陶制烟斗出现在红发会,铜山毛榉案中,出现的是樱桃木烟斗。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华生是这么描述烟斗差异的。

当他是在争论问题而不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他常常是用这个烟斗来替换陶制烟斗。

而欧石南根烟斗,则出现在歪唇男人的案件。

而歪唇男人这个案子,关键词,伪装。

下面是一段福尔摩斯烟斗的描写,陶制烟斗是福尔摩斯思考问题时使用。

福尔摩斯沉默了几分钟,他的手指尖仍然顶着手指尖,两腿向前伸展,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后,他从架子上取下使用年久、满是油腻的陶制烟斗,这烟斗对他好象是一个顾问。点燃烟丝以后,他朝后靠在椅子上,那浓浓的蓝色烟雾袅袅萦绕,脸上现出无限沉思的神情。

换句话说,这里的雾,指的是蓝色的烟雾。

而光化学污染,也就是光化学烟雾,是一种浅蓝色的的烟雾。

只要是晴朗的日子,城市上空就会出现一种弥漫天空的浅蓝色烟雾。

也就是说,天气晴朗是烟雾形成一个必要条件。

回到歌词的开头,我们可以再看,1983年小巷12月晴朗。

顺带一提,英国伦敦是比较有名的雾都。

飘向枯萎的树

沉默的对我哭诉

这句话,选择以红发会里的一段描述来解释,描述如下。

院子里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草坪,草坪上几簇枯萎的月桂小树丛正在烟雾弥漫和很不适意的环境里顽强地生长着。

如果要衔接上面雾的说辞,那么显然展现出枯萎树的抗争,才是表达的重点。

因为树是不会说话的,所以使用了沉默一词。

但接下来,却是对我哭泣。

要理解起来,很简单,上面我们说了。

夜的第七章,是在夜晚写的,而指出了时间,接近于黎明时分。

这里的哭泣,其实是因为有露水的缘故,露水一般都在凌晨时分。

而看起来,就像是树在哭。

贝克街旁的圆形广场

贝克街,自然是大名鼎鼎的贝克街,也就是福尔摩斯的住址,在伦敦一区。

圆形广场,指的应该就是特拉法尔加广场。

盔甲骑士臂上

鸢尾花的徽章 微亮

如果指的是这个鸽子场,盔甲骑士可以理解为霍雷肖·纳尔逊。

先看一下纳尔逊的事迹。

纳尔逊在1805年的特拉法尔加战役击溃法国及西班牙组成的联合舰队。

迫使拿破仑彻底放弃海上进攻英国本土的计划,不过,纳尔逊却中弹阵亡。

上面也提到,最后一案,莫里亚蒂被称为犯罪界的拿破仑。

假使歌曲里侦探以纳尔逊自比,那么,就预示着侦探的牺牲,并且以中弹的方式。

鸢尾花象征光明和自由,这里用微亮来比喻。

即是是正义和光明,开始有了曙光。

无人马车声响

深夜的拜访

我觉得无人马车声响的断句,应该是无人,马车声响。

而不是无人马车,声响。

意思即为,没有见到人,但却有马车的声音响了起来。

但如果没有人,是不会有马车声的,所以这里用了夸张的手法。

深夜本就是安静的,而却听不出有人,用来形容这个来者,走路的时候,脚步很轻。

顺带提一下,这首歌的歌词,网上普遍的解析是把无人马车声响的无人马车单独提出来。

然后,当作福尔摩斯案件里案件出现过的事,再来单独列出来。

我认为是忽略了歌词本身的意思,反而不够严谨,有点想当然。

因为这里的无人马车,不是连在一起的名词。

这一句歌词,衔接的是下面歌词里的,我听见脚步声,是预料的软皮鞋跟……

邪恶在维多利亚的月光下

从这里开始,歌词就是在描述案件的本身了。

邪恶,指代的便是凶手的作为。

维多利亚的月光下,分开来看,一个是维多利亚时期,即是福尔摩斯所处的时代。

第二个是,歌词里月光,指明了凶手一贯行凶的时间,就是在夜里。

血色的开场

消失的手枪

焦黑的手杖

融化的蜡像

谁不在场

珠宝箱上符号的假象

这一段歌词,描述的是凶案的现场。

血色的开场,指的是命案现场的血迹。

消失的手枪,指的是凶器不在现场。

焦黑的手杖,指的是被火烧过的手杖。

融化的蜡像,则指的是现场留下的线索。

谁不在场,讲的就是对嫌疑人的排查,即是找不在场证明。

符号的假象,指的是符号的不符合事物本质。

就是说珠宝箱上的符号不该在珠宝箱上出现。

我们要看这个案子,首先分析动机。

珠宝箱里的珠宝,可以是谋财害命的动机,但本身宝箱就有疑点。

再来看作案工具,显而易见,凶器是手枪,那么我们能够推测出死者死于枪击。

焦黑,一般是用来描述被火烧过的物体所具有的颜色。

而融化的蜡像,可以得知,现在有用过火焰的迹象。

其实我们可以推测,蜡像就是伪装在场证明的一个道具。

而焦黑的手杖,则是用来融化蜡像的道具。

好吧,上面这些分析都不重要,因为给自己加戏了。

下面来说一说,歌词以外的东西,与福尔摩斯有关。

血色的开场,可以当做,血字的研究,也就是华生发表的第一个案子。

消失的手枪,出现在雷神桥之谜这个案子。

然后她拿了她丈夫的一支手枪——在宅子里是有个武器陈列室的——留给自己用,而把相同的一支手枪在当天早上放掉一颗子弹之后塞进邓巴小姐的衣橱,在树林里放一枪是不会引起注意的。

手杖,因为是烧焦的手杖,所以我们姑且认定这手杖是木质的。

在诺伍德的建筑师里,提到过橡木手杖,放火毁尸灭迹。

检查卧室,床无人睡过,而保险柜门已开,若干重要文件散落满地。最后发现室内曾发生激烈格斗之迹象,并找到少量血迹及橡木手杖一根,柄上亦沾有血迹。现已查明,是夜奥德克先生曾在卧室接待来客,该手杖即来客之物。

按照警方推测,此乃一起极其惊人之凶案。受害者在寝室中被击毙,文件被盗,尸体拖至木料堆焚烧灭迹。

融化的蜡像,在空屋和宝石案里,出现过福尔摩斯的蜡像。

赫德森太太已经把蜡像的位置改变了八次,每一刻钟一次。她从前面来转动它,这样她自己的影子就决不会被人看见。

屋里已经有两人:一个是我们进来时笑脸相迎的赫德森太太,另一个是在今晚的险遇中起了那么大作用而样子冷淡的假人。我朋友的这个做得维妙维肖的、上过颜色的蜡像,搁在一个小架子上,披了一件他的旧睡衣,从大街上望过去,完全逼真。

矛盾通往他堆砌的死巷

证据被完美的埋葬

那嘲弄苏格兰警场的嘴角上扬

第一句,接的是上一句符号的假象。

即是说现场所有的线索,最后都通向凶手制造的死胡同里。

证据被完美的埋葬,这一句说明了侦探主角已经发现了凶手是谁。

即是说,当时的侦探主角,已经有了推测,不过没有证据去证明。

故而,才会有证据被掩盖的想法。

而下一句,嘲弄苏格兰警场,嘴角上扬,就是发现并推理出凶手的得意。

事实只能穿向

没有脚印的土壤

突兀的细微花香

刻意显眼的服装

每个人为不同的理由戴着面具说谎

动机也只有一种名字那叫做欲望

副歌部分,我们先不看,先看第二段主歌部分。

这一部分,就是侦探自己的推理过程。

事实只能穿向,向是介词,穿则是动词,这里穿是败露揭穿的意思。

那么这个意思,就是事实的揭露只能从……

紧接着,就是推理的依据。

没有脚印的土壤

关于这个,其实我在很多推理小说里都见到过这一类的描述。

没有脚印,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有意为之,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雨水。

可能是雨水冲刷掉了脚印的痕迹,而伦敦经常下雨。

福尔摩斯在与华生的交谈中提到过脚印跟踪。

我感觉到了它们的重要性。这就是我写的关于跟踪脚印的专论,里边还提到使用熟石膏保存脚印的方法。

而在海军协议里,有过这么一段。

“即使不是也无妨。假使费尔普斯说得不错,无论办公室或走廊都没有藏身之地,那么,那个人一定是从外面进来的。

  而如果他在这样阴雨的夜晚从外面进来,走后几分钟就进行检查,也没有发现漆布上留有湿漉漉的脚印,那么,他非常可能是乘车来的。对,我想我们可以十分肯定地推断,他是乘马车来的。”

乘坐马车而来,与歌词里无人马车声响,还是有点关系的。

而福尔摩斯可以通过泥点来推断泥土来自伦敦的什么地方

韦格摩尔街邮局对面正在修路,从路上掘出的泥,堆积在便道上,走进邮局的人很难不踏进泥里去,那里的泥是一种特殊红色的,据我了解,附近再没有那种颜色的泥土了。这就是从观察上得来的,其余的就都是由推断得来的了。

突兀的细微花香

突兀,突然,意料之外,奇怪。

即是有一些细小不易察觉,奇怪的花的香味。

下面关于香味的话,是出自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当我检查那张上面贴着报纸铅印字的信的时候,我仔细地检查了纸里面的水印。在检查的时候,我把它拿在离眼睛只有几英寸的地方,感觉出有一种象是白迎春花的香味。香水一共有七十五种,一个犯罪学专家应当每种都能分辨得出来。

刻意显眼的服装

故意穿着引人注目的服装,为了制造不在场的证明。

每个人为不同的理由戴着面具说谎

动机也只有一种名字那叫做欲望

这两句,做了一个动机分析,笼统的表述为欲望。

是有人说谎,做了伪证,即是凶手并没有逃走,而是就在相关人员之中。

这里想要表达的是,即便不是凶手,为了自身的欲望,也都在说谎。

波希米亚丑闻里,有戴着面具的人,来拜访福尔摩斯。

他手里拿着一顶大檐帽,脸的上半部戴着一只黑色的盖过颧骨的遮护面具。

越过人性的沼泽

谁真的可以不被弄脏

我们可以遗忘原谅

但必须要知道真相

被移动过的铁床

那最后一块图终于拼上

沼泽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你越是挣扎,陷的也就越深的地方。

前两句要表达的是人要面对人性的考验,都不会是洁碧无暇。

紧接着是转折,讲诉对于负面人性的思考。

即是可以原谅,也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是真相必须知道,而不是用谎言来掩盖。

而被移动的铁床,就是确定凶手是谁的关键。

即为推理的最后一块拼图。

关于铁床,在斑点带子案里,有不能移动的床。

“你注意到那张床有什么非常特别的地方吗?”

  “没有。”

  “它是用螺钉固定在地板上的。你以前见到过一张那样固定的床吗?”

  “我不敢说见到过。”

  “那位小姐移动不了她的床。那张床就必然总是保持在同一相应的位置上,既对着通气孔,又对着铃绳——也许我们可以这样称呼它,因为显而易见,它从来也没有被当作铃绳用过。”

我听见脚步声 预料的软皮鞋跟

他推开门 晚风晃了煤油灯一阵

打字机停在凶手的名称我转身

西敏寺的夜空开始沸腾

我听见脚步声 是借着最开始的歌词深夜的拜访。

在离很近的时候,才听到有脚步声。

软皮鞋跟,这个鞋跟的跟字,是为了押韵。

实际上想说的是,跟我推理的一样,凶手穿的是软皮鞋。

打字机停在凶手的名字我转身,是一句是电影的镜头语言。

侦探写出了凶手的名字,同时凶手出现在他的身后。

一种巧合成必然的处理方式。

西敏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曾由“忏悔者”爱德华扩建过,并安葬过许多的大人物。

西敏寺是地点,同样也预示着侦探最后的结局。

这个夜空沸腾,我觉得,可能是云雨,可能是因为突然在天空绽放的烟花。

在胸口绽放艳丽的死亡

我品尝这最后一口甜美的真相

微笑回想正义只是安静的伸张

提琴在泰晤士

接着是侦探胸口中枪。

如果夜空沸腾是因为烟花,那么这里,就是以绽放的烟花来比喻侦探胸口中枪。

最后一口,其实也暗指了侦探的死亡。

甜美的真相,甜美原本是愉快以及形容味道可口的,这里描述的是鲜血的味道。

微笑回想,这是能够想到画面的描述。

安静地伸张正义,即是说正义得以伸张,但伸张正义者,永远的沉默了。

实际上这一句,提琴在泰晤士,相当非常突兀,或者说不符合语法习惯。

把上下两句调换,就是提琴在泰晤士微笑回想正义只是安静的伸张。

提琴,指代福尔摩斯。

泰晤士,一条非常著名的河流,不用多做介绍。

这样理解的话,应该就顺畅的多。

如果邪恶 是华丽残酷的乐章

(那么正义 是深沉无奈的惆怅)

它的终场 我会亲手写上

(那我就点亮 在灰烬中的微光)

晨曦的光 风干最后一行忧伤

(那么夜雨 会洗净黑暗的高墙)

黑色的墨 染上安详

(散场灯关上 红色的布幕下降)

副歌的部分。

我挑几个地方来说。

最后一行忧伤,指的是第七章的最后一行,即是结局落笔在凶手的名字上。

用风干这个词,是打字机打出来字体上的墨。

晨曦的光,光代表了光明,也代表了正义的一面。

用这种写法,指的是正义终将降临在凶手身上。

红色的布幕,是舞台上的那种布幕,但在这里同时也照应的血色的开场。

在这里,即是指侦探的谢幕演出。

就说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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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其他的。

因为写这种解读性质的文章,一般我都会见到这样的评论:

作者都没你想那么多。

作者也是看了你写的文章才知道有这么多内涵。

语文老师教的好。

阅读理解玩的溜。

老实讲,真的不喜欢这样的评论,哪怕是调侃。

所以,如果你打算这么评论,还请高抬贵手。

但在这里,我还是统一回复一下好了。

写这样的文章,只是满足于自己探险的激情,与原作者无关。

而对与不对,只是其次。

我高三一年没有去过学校,不存在语文老师。

当年高考语文132,文综236,数学刚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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