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自话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图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公布在即,尽管还没有确切的公布时间,但有关第七次人口普查的话题引起越来越多的讨论。我国人口总规模究竟会达到多少?增长率表现如何?等等……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在4月中旬的“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多的资料,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布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发布更多更细的信息,同时大幅增加普查公报数量。
很快就有不安分的外媒引述知情人士报道称,中国最新一次人口普查结果将显示人口出现1949年有记录以来的首次下降。
不过这一传闻随后被官方辟谣。
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消息称,2020年,我国人口继续保持增长,具体数据将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中发布。
图:统计局公布消息称我国人口继续保持增长
在静静等待统计局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的时间,先普及下新中国人口政策变化情况。
一、中国人口政策变迁简介
我国总人口数在不断的上涨过程中,其中1982年到1996年增长速度较快,而1996年以后,这种增速处在平稳阶段。
图:中国人口变化情况
图:1950年以来我国人口发展进程
(一)1949-1970年:逐渐限制节育、提倡节育
新中国成立之后,结婚与生育的愿望非常强烈。为鼓励生育,1950年卫生部出台《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规定禁止非法打胎;对打胎者的要求极为苛刻,需丈夫同意,医生证明,机关首长批准;未获批准而擅自打胎者,将严厉处分。
1953年进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发现,中国大陆的总人口已经达到5.94亿,与1949年说的4.8亿人有非常大的出入。经过几年增长后,1955年全国总人口达到了6.1亿。
人口规模的连年大幅上涨,使鼓励生育政策逐渐转变为节制生育政策。1957年7月,《人民日报》全文发表发表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分析了人口增长过快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主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1958年随着反右运动的推行,全国报刊开始发文批判马寅初。“大跃进”和随后的三年困难,再次促使政策转向。
1962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要求“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
1964年,国务院成立由国务院秘书长任主任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期,各省、地市级计划生育组织机构也开始组建。但随着文革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也随之陷入停滞。
图:新中国建立初期人口自然增长率
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人口总数为7.2亿,较第一次人口普查增长明显。
(二)1971-1999年:以晚婚晚育为特征的计划生育
70年代初,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国家开始在全国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报告》中提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毛主席“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人类在生育上完全无政府主义是不行的,也要有计划生育。”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晚婚、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要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肃清封建思想残余。树立以晚婚、计划生育为荣的新风尚,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1973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3年12月,中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上提出“晚、稀、少”政策。“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拉长生育间隔,两胎要间隔4年左右;“少”是指只生两个孩子。
1978年,全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第一次把“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写入宪法。
1980年1月,国务院批转《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提出“计划生育,要采取立法的、行政的、经济的措施,鼓励只生一胎,力争1980年把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
1980年,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198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强调“实行必要的奖励和限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82年,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1月写入新修改的《宪法》。
1991年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1993年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199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到10‰以下。
图:中国历次人口普查的人口结构
(三)2000-2018年:稳定低生育阶段
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以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
2006年,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文件强调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施“夫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即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4年至今,全面二孩政策逐渐放开,但出生率仍在持续探底。自2016年1月开始,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
图:改革开发以来人口自然增长率
二、历年人口普查结果
1.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全国在1953年6月30日24时总人口为601938035人。
2.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1964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为720370269人。
3.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2年7月1日零时全国人口为1031882511人其中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和现役军人共1008175288人。
4.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90年7月1日全国人口为1100173810人,其中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共1133682501人。
5.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共126583万人。
6.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10年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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