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华博士:如果特斯拉是完全的中国企业,女车主一方还会这么闹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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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发表自话题:特斯拉女车主被男车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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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的暴风雨当休矣】


被年轻女士爆炒的特斯拉事故之原因,不难查清,也肯定能够查清!


查清的真相,也无非两种:一种是特斯拉汽车质量有问题,确实存在刹车失灵;另外一种是特斯拉汽车质量没有问题,属于驾驶员驾驶不当。


如果是特斯拉的责任,那么华哥支持女车主一方维权到底、死磕到底;如果是驾驶员的责任,那么华哥只能为她们一系列的夸张行为感到悲哀和不值。如果女车主的背后还有人指使,华哥也对这些人感到不屑!


为了一己之私,竟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制造舆论风暴,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为天下人所笑!


当今之中国,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在这个时代大背景下,任何纷争都尽量用法治方式解决,围观看热闹的人也应用法治思维评说,不可只唯立场,不问真相,不论是非,煽风点火,宣泄情绪,让事情乱上加乱!


我作为一个法律人相当反感一些人为一己之私,弃堂堂正正的法律手段于不用,用花花草草迷惑世人,把自己包装成为民族大义而维权之辈!

——题记

郭卫华

2021.4.26



一、事件回顾


特斯拉女车主大闹上海国际车展一事,已经闹得天下人皆知了,华哥不关注也自关注。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整个事件:


2021年2月21日,那个后来在上海车展“维权”的女车主的父亲开车沿341国道行驶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当日晚,交警判定因未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对车辆数据的查看与分析,特斯拉发现车辆在踩下制动踏板前的车速为118.5km/h,制动期间ABS正常工作,前撞预警及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启动并发挥了作用,并在事故发生前成功将车速降至48.5km/h,未见车辆制动系统异常。


2月22日,女车主一方将车辆拖至河南圣易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位。


2月25日,女车主一方将车辆贴上封条,禁止任何人接触车辆。


3月5日,特斯拉工作人员与女车主方沟通。女车主声称特斯拉随时可以修改数据,不信任特斯拉的后台数据,坚决拒绝对其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测。


3月6日,女车主方再次声明拒绝任何形式的车辆检测,并提出退车以及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要求。在特斯拉门店将写着“刹车失灵”的条幅贴到车身上,并通过拉横幅、使用喇叭等方式吸引关注。


4月19日,上海国际车展媒体日首日,女车主衣服上写有“刹车失灵”字样T恤在会场上站上特斯拉车顶,一边做出敲打车顶的行为,一边喊着“特斯拉刹车失灵”。随后,两名保安将其抬出场外。


4月20日,上海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张女士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二、郭大侠观察


(一)有理不在瞎闹,维权应当行之有道,追本溯源方能彻底解决问题


假设华哥是这个车主,如果确实是刹车的问题,而非个人驾驶的问题,那么我可不管你特斯拉是不是知名企业,也不管你有多牛逼,肯定要和维权到底!作为消费者,我同样也不会相信特斯拉单方提供的数据。我就会和特斯拉协商,咱们共同选择一个检测机构,来检测到底是刹车问题还是驾驶问题:如果的确是刹车失灵,那么特斯拉必须承担责任。如果特斯拉不主动承担责任,那我就会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检测结果表明是自己的驾驶有问题,那么我也会接受这个结果,而不会揣着明白装糊涂,无理也要赖三分


但是反观特斯拉女车主这一家人,他们的说法也是一会东一会西,一会用这个招一会用那个招,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为什么呢?事故发生之后,特斯拉向女车主提供了他们的检测数据,但是女车主既不认可这个检测数据,又不愿意共同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去检测,又不去起诉维权,只是一味地想着造势,想着利用网络舆论来解决问题。华哥觉得女车主的做法不太妥当,甚至有点滑稽,这样对问题的解决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现在舆论风暴确实被制造出来了,网络上沸沸扬扬的,但问题解决了吗?一味造势,只会搞的乱哄哄的,目前大多数人都是在吃瓜甚至是上升到了民族主义,仍然是处于一种情绪化的状态,沉溺于情绪的对立,而非去探究事情的真相。然而想要彻底解决问题的话最终还是要回到事件的本身! 即查明事实真相,搞清楚到底是驾驶不当还是刹车失灵,到底是驾驶员自身的原因还是特斯拉的原因?





中国有一句古话,“有理不在声高”。华哥还想发明一句,“有理不在瞎闹”,何况你还不一定有理呢!所以呀,最终还是得追本溯源回到事件本身!


正如上文华哥所说,如果真是特斯拉的问题,那你为什么不同意检测呢?双方共同选定检测机构,一检测不就清楚了吗?实事求是,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如果说真的是刹车有问题,特斯拉不认账,你到人民法院起诉不就行了吗?“目的不能证明手段合法”,即便你真的有理,也不能呀,维权也得依法、也得行之有道!有现成的、非常方便的法律维权途径,为什么不走呢?老是“舍法之外”,在舆论上造势,这是何必呢?这又能解决问题吗?


(二)切勿为一己私利,故意煽动民族情绪制造舆论风暴


正如网络上讨论的,女车主维权事件中还存在很多蹊跷之处:譬如女车主是如何进入车展现场的。展会的安保工作十分严格,女车主身上的“刹车失灵”衣服为何没被发现呢?还有,当天并非公众开放日。这种大型国际车展从来都一票难求,女车主到底通过什么特殊渠道申请到的证件入场的呢?还有,在事实尚未清楚,怎么网络上就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女车主一边,指责打压特斯拉呢?等等……


说到这里,华哥脑海中忽然想到,假定特斯拉不是外国企业而是中国企业,那么女车主和她的家人还会这么用各种各样的花招来舆论造势吗?以及造势会得到舆论的如此关注吗?华哥认为,两个问题的答案大概率都是不会。





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特斯拉不是中国企业而是美国企业,问题可能就出在这。全体国人都很清楚,自特朗普政府执政以来,美国政府及美国的一些政客,一直在抹黑、贬低甚至侮辱咱们国家,包括在新冠肺炎疫情上做文章,完全不顾客观实际,不断地向中国泼脏水!在台湾问题上,也是不断地挑战我们的底线!另外,在新疆的问题上,美国也是无中生有、大作文章!中美关系不和谐,美国政府对我们不友好,无理由地进行打压造成的。美国政府及不良政客对我们不顾事实的抹黑,我们全体国人都非常愤慨,包括华哥本人在内,对美国的这些做法是非常反感、非常厌恶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就容易生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


不少国人出现反美情绪也就能够理解了。考虑到特斯拉是美国企业,再加之,同时社会上一向存在“店大欺客”的现象大家本来就倾向站在消费者这边,民族主义情绪化的状态加上怜弱的心态,可能使得女车主借此造势博得同情、博得支持但是啊,如果一个消费者利用反美情绪来达到一己私利,这样合适吗?


华哥在此须补充说明一点,如果确实是特斯拉的问题,存在刹车失灵,尽管女车主的行为可能有些过激,则还是可以理解的,即“情有可原”;但若如果女车主自己明知根本不是特斯拉的问题,却非要利用反美情绪进行舆论造势,从而达到一己私利,那是非常不可取的。如果以后真相大白,事实摆在这个女车主和她的家人面前,是他们明知自己有问题而故意把脏水泼给特斯拉,那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没把特斯拉的名声搞臭,反而可能自食恶果。这种不当维权行为可能就不仅仅是拘留五天的问题了从民法的角度来讲,可能构成侵害企业名誉权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即轻则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重则可能构成犯罪,如果真闹到这一步搞得“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有必要吗?


以上是华哥对这个事件的基本看法,下面华哥主要谈谈如何能够真正把事情解决。





(三)解决之道:双方可友好协商,或各自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华哥还是建议双方坐下来,共同找一个第三方检测机构,来检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把这个事情查清楚,是谁的原因就是谁的原因,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如果双方无法配合,或者一方配合但另一方却始终不配合,导致最终无法共同委托检测机构,那么双方都可以独立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女车主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届时由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那不就查清楚了吗?如果确实是刹车问题,那么要求特斯拉赔偿就好了,对不对?


再说说特斯拉,如果女车主始终不配合检测,也不提起诉讼,那么华哥建议特斯拉可以根据《民法典》提起侵害名誉权诉讼。届时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出来是特斯拉的原因,那么法院自然会驳回诉讼请求;如果鉴定出来是驾驶员的原因,那么特斯拉可以主张赔偿责任,甚至后续可以对方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来报案,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华哥不会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上,还是一如既往、堂堂正正地坐在正中间,冷眼观察谁没有道理、谁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批评谁。这个世界需要文明、需要理性,一味地沉溺于情绪就会被情绪反噬变成情绪的奴隶现在是法治社会应该依法维权,而不是想着把水搅浑趁机获益!





(四)舆论造势须慎之又慎,同时要警惕“鲁莽爱国”


华哥在此还想顺便讲一下,某些人不要动不动就采用舆论造势的方法。其实舆论造势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说你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现有的维权途径无法维护你的权利,不得不进行舆论造势,那么也情有可原。但如果最后查明真相,的确是你自己的问题,那情何以堪呢?


再说回特斯拉,不管你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不管你是一般企业还是牛逼企业,都要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遵守法律规定。消费者也要做个守法的消费者,如果的确是这个特斯拉的问题,法律自会还你一个公平公正!


华哥认为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假定我们中国的企业到外国去建厂,和外国的消费者发生了纠纷,如果是我们企业自己的问题,那人家闹一闹,我们可能也无可奈何。但是,如果说我们的企业不存在任何问题,是外国的消费者无理取闹,穷追猛打,也通过舆论造势的方法来攻击我们中国企业,那我们也不干呀!所以说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华哥之前在《“理智”与“法纪”提醒你:爱国不要“二百五”》一文中就提到爱国要坚持“四讲”“两反对”(此为笔者首创:“四讲”是指讲理性、讲文明、讲纪律、讲法律;“两反对”是指反对“鲁莽爱国”、反对“虚假爱国”),大家一定要客观理性公证单纯地被民族主义情绪、爱国主义情绪冲昏头脑,被人带节奏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去看待问题是不可取的切切不能管它特斯拉等外国品牌是否真的出了问题,只要是中国人出来维权,就一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打抱不平、“不支持不是中国人”的姿态!


我们作为局外人,由于掌握的实际情况有限,这时更加静之又静,不能听风就是雨,不能被人利用在真相不清楚的时候就急于选边站队,不妨让子弹先飞一会不然可能不但没法凸显自己的小聪明,反而会把你的无知和愚蠢暴露在社会公众眼前,贻笑大方!这一次,包括一些重要的、有份量的媒体,比如说长安剑、新华社甚至是人民日报,事情还没弄清楚呢,就也开始发表一些情绪化的文章,华哥觉得这样真的不合适!自媒体不冷静、不理性还可以理解,堂堂的官方媒体不冷静,情何以堪?如果将来事件出现反转,这些官媒该如何收场呢! 


党中央正带领我们向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前进,任何的矛盾纠纷,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妥善解决,这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希望女车主维权事件能够给我们提一个醒,维权应当行之有道,应当依法维权!


 






【写在最后的话】


本来这篇文章华哥是不想写的,但是后来还是忍不住就噼里啪啦地写出来啦。舆论闹的沸沸扬扬,需要我们这些法法律人也来谈一下是是非非。华哥一直以传播法治理念为己任,华哥认为抛砖引玉对中国法治的建设是有好处的,遂写下此文。


根据华哥的观察,写这篇文章是有风险的,因为凡是站出来为女车主说话的,就一群人点赞和支持;凡是不为该女车主说话,即便你的观点是中立的,也会遭到一群人的攻击和诋毁算了,不管那么多,反正华哥一直秉持中立理性的态度,如果他们看完这篇文章,还是不肯冷静思考、理性看待,那他们爱骂就骂吧,华哥也不怕!

 

郭卫华

2021年4月26日于北京东三环

 



附: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3.《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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